㈠ 企业退休职工2017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 2017年企业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退休人员。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按照政府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项目好几项,其中第一项是
基本养老金=〔职务(技术等级)工资 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国家规定的计发比例;
㈡ 2017年退休人员养老金什么时候补发
2016年半程还没过完,你就2017年退休人员了?耐心再等六个月以上吧。
㈢ 2017年山东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2017年山东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5元养老金。
(二)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1.按2016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2.1%确定月增加额。
2.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执行下述挂钩调整办法:
(1)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年限每满1年,按1.7元确定月增加额。其中,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下同)挂钩调整。根据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31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各职务层级的具体调整系数,遵循衔接平衡原则,另行确定。
(三)适当倾斜。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认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
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不同情况人员以往年度倾斜的养老金累计标准,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分别补齐累计标准差额。其中,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3)2017退休人员养老金扩展阅读:
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方案从2017年1月1日起,在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都按照该调整方案实施。
参考资料: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㈣ 2017年退休人员养老金多少钱
养老金按月领来取:
基础养老金源=(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 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注意: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㈤ 2019年1-6月份退休人员养老金为什么是用2017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2019年1-6月份退休的人员,计算养老金。 应该按照2018年7月1日到2019年6月30日平均缴费基数计算。你所说的计算方法是错误的。
㈥ 2017年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什么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和人社部、财政部的规定,当前,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
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中人”,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以广东省为例: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1.2%)。
㈦ 2017年退休人员养老金怎样计算
基础养老金=(社平工资+岗位工资(指数化工资))÷2x总工龄x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男139(女195)
过渡性养老金=社平工资x账户前工龄x平均缴费指数x1.3%
三个公式得出的数相加就是你的养老金。
如果你是新人(1998年10月后参加工作):
基础养老金=(社平工资+岗位工资(指数化工资))÷2x总工龄x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男139(女195)
拓展知识: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 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搜索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㈧ 2017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2017年上海市养老金将如何调整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 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按月领取: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 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注意: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㈨ 2017年退休人员养老金什么时候发放
2017年上调的养老金政策是针对2016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员工的上调政策,2017年退休人员的上调信息还要等到2018年才能公示。
从2017年1月1日起,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上涨5.5%左右。那上涨5.5%是依据什么因素呢?是依据总体水平来进行调整的,总体水平又是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等综合因素上相结合,进而确定了养老金的调整幅度。
2017年退休职工的工资是怎么调的具体什么时候发放?
注:定额调整是为了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
挂钩调整是为了体现激励机制,使上班时多缴费、缴费久,可以多得养老金
适当倾斜是为了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那么今年的养老金调整,哪些人可以领到这笔上涨的钱呢?
2017年退休职工的工资是怎么调的具体什么时候发放?
上年底前已退休的人员可以领到这笔钱,即2016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的并且已经在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可以拿到这上调的5.5%的钱,当然,今年退休的人员领不到今年的养老金待遇调整。此次的待遇调整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起,预计在9月底之前可以发放完毕。
但由于每个地区存在差异,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所以每个地区的发放进度也会不一样。各位退休人员稍安勿躁,到嘴边的肉跑不了的。
今年的养老金调整方案落实以后,大家更关心的是,以后等到自己退休时,养老金还会不会上涨,要是持续降低自己交了那么多年养老金不就得亏了吗?
2017年退休职工的工资是怎么调的具体什么时候发放?
实际上养老金待遇的调整与物价上涨情况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情况等因素之间具有密切的关系,所以随着经济的发展,养老金肯定会随着物价上涨的情况而上涨的。但至于上涨的幅度是高还是低,就得结合当时的物价和职工增长情况了。
所以养老金的涨幅也有可能增高也有可能降低,并非一成不变的,大家也不用太过于担心养老金是否会降低,因为是根据大家的经济发展状况所进行调整的,在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下,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也会相应继续提高的。
㈩ 2017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能拿多少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版的暂行办法权》(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