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退休人员 > 无锡华锡伟退休人员

无锡华锡伟退休人员

发布时间:2021-11-23 18:55:31

① 无锡市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

无锡市2015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调整政策解读如下:
一、关于调整内容
1、缴存基数的计算口径
2015年度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4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月平均工资(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为方便单位对职工月均工资的计算,可参照2014年度职工养老保险确定的缴费基数的月平均值执行(事业单位职工月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缴费工资基数的按职工2014年度实际月均工资收入确定)。
2、缴存基数的上下限
缴存基数上限按照不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根据锡人社发[2015]169号《关于公布无锡市2014年度城镇单位平均工资的通知》,2014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7048元,缴存基数上限不超过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计算结果为:67048/12×3=16762元,为方便计算,我市当年缴存上限确定为16700元。
缴存基数下限不低于上一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该年度确定的缴存基数下限为1630元。
3、缴存比例
2015年度机关、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12%;企业单位(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8%-12%(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必须相同)。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同,机关、事业单位的缴存比例仍为15%;企业单位(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缴存比例仍在13%-18%的幅度内确定。

② 关于江苏省淮安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待遇的最新文件是什么时间出台的

《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1998年)》

第二十九条 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死亡后,由其亲属凭死亡证明书和其他证明材料,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

第三十条 职工在退休前或者退休后死亡的,个人帐户中个人缴纳部分的储存额或者余额发给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2007)

第二十五条 参保人员和退休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由其原用人单位、社区劳动保障机构或者直系亲属,凭死亡证明书和其他证明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第二十六条 参保人员或者退休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纳部分的储存额或者余额,有指定收益人的,发给其指定受益人;无指定收益人的,发给其法定继承人。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及供养直系亲属待遇的通知》苏劳社险[2001]21号

二、各省辖市丧葬补助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标准,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根据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和城镇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指数的变动以及养老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确定并公布(详见附表)。所辖区、县(市)的具体执行标准,由省辖市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按不高于上述标准确定,并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或一次性救济费,以不高于省辖市上年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所辖区、县(市)的具体标准由省辖市劳动保障部门每年7月1日予以公布,缴费工资负增长时不作调整。

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的标准为:供养城镇户口直系亲属1 人的,按计发基数的20%发给;供养城镇户口直系亲属2 人的,按计发基数的30%发给;供养城镇户口直系亲属3 人及以上的,按计发基数的40%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是农村户口的,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分别降低5个百分点。

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的标准为:供养 1人的,计发基数乘6;供养 2人的,计发基数乘9;供养 3人的,计发基数乘12。

各地现行丧葬补助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或一次性救济费标准高于上述各项标准的,可暂不变动。

供养直系亲属户口性质发生改变的,可按变动后的户口性质所对应的标准执行。

六、死亡人员丧葬费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或一次性救济费在死亡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纳的储存额或余额中列支,不敷使用的,在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继续支付。

附:各省辖市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标准(单位:元)

市 丧葬费 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

南 京33503350

无 锡32503250

徐 州27002700

常 州32503250

苏 州32003200

南 通28002800

连去港22002200

淮 阴23002300

盐 城24502450

扬 州27502750

镇 江27502750

泰 州22002200

宿 迁17501750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及供养直系亲属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劳社险[2004]2号

五、死亡待遇及标准

(一)离退休人员以及缴费年限(含视同)满15年的参保人员死亡,可以享受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

缴费年限(含视同)不满15年的参保人员以及退职、领取生活费的人员死亡,可以享受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

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封存期间死亡的(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死亡的按失业保险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养老保险基金只列支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参保人员在单位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间死亡的,在补缴相关费用后,可按缴费期间死亡处理。

(二)上述各项费用除丧葬费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外,其余部分先在死亡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纳的储存额或余额中列支;个人帐户个人缴纳的储存额或余额不足的,在统筹基金中继续列支。个人帐户个人缴纳的储存额列支各项费用后仍有余额的,可以继承。

同一个死亡事件中,如有民事赔偿的,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与民事赔偿按照不重复享受的原则处理。民事赔偿不足的,再按前款顺序支付。

(三)设区的市参保人员及退休人员的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或定期救济费的标准和计发基数,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根据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和城镇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指数的变动以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确定并不定期公布(详见附表)。各县(市)、区的标准,由各设区的市劳动保障部门确定,并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四)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的发放标准:供养1 人的,按计发基数的20%发给;供养2 人的,按计发基数的30%发给;供养3 人及以上的,按计发基数的40%发给。

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的发放标准:供养 1人的,计发基数乘6;供养 2人的,计发基数乘9;供养 3人的,计发基数乘12。

(五)离休人员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标准参照当地国家机关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按照退休人员标准执行,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参照离休人员标准执行。

(六)各地现行标准高于上述各项标准的,可暂不变动。

附:各市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或定期救济费的标准和计发基数表

市 丧葬费标准 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标准 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或定期救济费计发基数
南京 3400 3400 1100
无锡 3300 3300 1000
徐州 2750 2750 750
常州 3300 3300 1000
苏州 3300 3300 1000
南通 2850 2850 800
连云港 2250 2250 600
淮安 2350 2350 650
盐城 2500 2500 650
扬州 2800 2800 900
镇江 2800 2800 900
泰州 2250 2250 600
宿迁 1800 1800 500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通知》苏劳社险[2005]13号

附:各市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或定期救济费标准和计发基数(单位:元)


丧葬费标准
直系亲属一 次性抚恤费标准
供养直系亲属一次

性或定期救济费计发基数

南京
4000
4000
1300

无锡
4000
4000
1300

徐州
3300
3300
900

常州
4000
4000
1300

苏州
4000
4000
1300

南通
3400
3400
1100

连云港
2800
2800
800

淮安
2800
2800
800

盐城
2800
2800
800

扬州
3400
3400
1100

镇江
3400
3400
1100

泰州
2800
2800
800

宿迁
2400
2400
700

《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通知》苏劳社险[2007]22号

附:各市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或定期救济费的标准和计发基数表

丧葬费标准
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标准
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或定期救济费计发基数

南京
5000
5000
1500

无锡
5000
5000
1500

徐州
4200
4200
1100

常州
5000
5000
1500

苏州
5000
5000
1500

南通
4200
4200
1300

连云港
3600
3600
1000

淮安
3600
3600
1000

盐城
3600
3600
1000

扬州
4200
4200
1300

镇江
4200
4200
1300

泰州
3600
3600
1000

宿迁
3200
3200
900

③ 江苏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年限不足,由谁补缴,是企业还是个人如果是企业,怎么补缴

因为以前一般由退休时的企业来补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这条规定的核心精神是:“职工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条规定的富有弹性的前置条件是:“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

而恰恰由于国家没有统一规定,致使各地各取所需,各行其是,侵害了社会弱势群体下岗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合法权益。

(3)无锡华锡伟退休人员扩展阅读

建议国务院责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尽快制定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意见,明确规定“职工退休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20年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退休后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建议国务院责成福建省政府撤销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福建省省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细则》关于下岗退休职工除了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25年以外还要“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规定,纠正其错误做法,还下岗退休职工以公道。

④ 无锡华东精密铸造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注册号:****所在地:江苏省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顾盘兴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状态:在业登记机关: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区分局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区梅村新泰工业配套区
法定代表人:顾盘兴
成立时间:1999-09-06
注册资本:8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2021300003392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梅村锡泰路213号

⑤ 旧中国蒙受的耻辱和今日祖国的强大

耻辱

不平等条约一览表
南京条约 1842年8月 英国
主要内容
1.割香港岛给英国
2.赔款2100万银元
3.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
4.中国海关收取英商进出口货物的关税税率要与英方商定
影响
1.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开端
2.主要矛盾由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的矛盾,
转化为外国资本主义与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与人民大众的矛盾
3.外国资本主义与中华民族的矛盾成为最主要的矛盾
4.中国人民从此肩负起反对外国资本主义侵略和本国封建统治的双重革命任务
5.中国进入了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 1844年 英国
主要内容
从中攫取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和在通商口岸租赁土地房屋拘留等特权

望厦条约和黄埔条约 1844年 美国和法国
主要内容
取得更多的侵略权益

天津条约 1858年夏 俄美英法
主要内容
1.外国公使进驻北京
2.增开沿海沿江是10处商口岸
3.外国军舰商船可以在长江各口岸通航
4.外国人可以到中国内地游历、通商、传教
5.清政府赔偿英法两国经费各200万两白银,赔常英商损失200万两白银

北京条约 1860年 俄国
主要内容
1.清政府承认天津条约有效
2.增开天津为商埠
3.割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
4.对英法两国的赔款各增至800万两白银
天津条与北京条约的共同影响
清政府开始被列强控制,中外反动势力公开勾结,共同镇压中国人民的反抗
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的程度加深了

北京条约 1860年 俄国
至19世纪80年代 ,侵占中国东北和西北150多万平方千米的领土

马关条约 1895年4月 日本
主要内容
1.割辽东半岛、台湾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
2.赔偿日本军费2亿两白银
3.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日本轮船可以沿内河驶入以上各口岸
4.日本可以在华通商口岸投资设厂,产品运销中国内地免收内地税
影响
1.中国的领土和主权再一步遭受受严重损失
2.此后帝国主义争相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掀起瓜分中国的狂潮
3.迫使清政府不得不向列强进行政治大借款
4.新通商口案的开辟使外国侵略势力进一步深入中国内地
5.允许日本在华投资办厂,拓展了其对华资本输出的途径,严重阻碍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6.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的程度大大加深

辛丑条约 1901年9月 英美俄日法德意奥
主要内容
1.清政府向各国赔偿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本息共计9.8亿两
2.赔偿以中国的关税和盐税做抵押,中国的税收在更大程度上受到外国控制
3.在北京东交民巷设立“使馆界”,届内不许中国人居住,各地驻兵保护
4.拆毁北京至大沽的炮台,准许各国派兵驻守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的战略要地
5.惩办义和团运动中曾与列强“作对”的官吏,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和参加反帝性质的各种组织
6.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位居六部之上
影响
这样的使馆界成为列强在中国都城的占领地
清政府彻底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镇压人民的工具
列强可通过外交途径加强对清政府的控制

---------------------------------------------------

下面列出了部分中国政府或大多数中国人认为是不平等的条约。

中俄蒙协约(民国4年(1915年)6月7日,中国与俄国,签约地点:外蒙古,恰克图)
民四条约(二十一条)(民国4年(1915年)5月25日,中国与日本,签约地点:北京)
满洲里界约(1911年(宣统3年)12月20日,中国与俄国,签约地点:满洲里)
中英续订藏印条约(1906年(光绪32年)4月27日,签约地点:北京)
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正约(1905年(光绪31年)12月22日,签约地点:北京)
辛丑条约(1901年(光绪27年)9月7日,签约地点:北京)
广州湾租界条约(时间:1899年(光绪25年)11月16日;签约地点:广州湾;中国与法国)
订租威海卫专条(时间:1898年(光绪24年)7月1日;签约地点:北京;中国与英国)
展拓香港界址专条(时间:1898年(光绪24年)6月9日;签约地点:北京;中国与英国)
中俄旅大租地条约(1898年(光绪24年)3月27日,签约地点:北京。1898年5月7日在俄国彼得堡签订了《续订旅大租地条约》)
中德胶澳租界条约(1898年(光绪24年)3月6日,北京;中国与德国)
中日通商行船条约(1896年(光绪22年)7月21日,签订于北京)
中俄密约(1896年(光绪22年)6月3日,莫斯科)
马关条约(1895年(光绪21年)4月17日,马关,与日本)
中英会议藏印条款(1890年(光绪16年)3月17日,印度加尔各答;补充修订:1893年12月5日,大吉岭)
中英烟台条约(1876年(光绪2年)烟台;中国与英国)
中日北京专条(1874年(同治13年)10月31日)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1864年(同治3年)10月7日,塔尔巴哈台)
中德通商条约(1861年(咸丰11年)9月2日,天津)
北京条约
中俄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10年)11月14日,北京)
中法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10年)10月25日,北京)
中英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10年)10月24日,北京)
天津条约
中法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27日,天津)
中英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26日,天津)
中美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18日,天津)
中俄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13日,天津)
中俄瑷珲条约(1858年(咸丰8年)5月28日,瑷珲)
上海英法美租界租地章程(1854年(咸丰4年)7月5日,上海)
中俄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1851年(咸丰元年)8月6日,伊犁)
黄埔条约(1844年(道光24年)10月24日,与法国,黄埔)
望厦条约(1844年(道光24年)7月3日,与美国,望厦)
虎门条约(1843年(道光23年)10月8日,与英国,虎门)
南京条约(1842年(道光22年)8月29日,与英国,南京)
1917年,德国和奥匈帝国因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成为中国的敌对国,而被废除不平等条约。1917年苏联自愿放弃其在中国的特权(事后未完全兑现,亦无退还条约中获得的领土)。1943年,美国和英国自愿放弃其在中国的特权。意大利和日本因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成为中国的敌对国失去他们的特殊地位。1946年,法国放弃其在中国的特权。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立后,不承认以前签订的所有不平等条约。

中国日益的强盛表现在哪些方面?

为生命扣上“安全带”

安全生产是党和政府重点监管的领域之一,《安全生产法》出台、改革国家安全监管体制、违法违规行为被严惩等举措,受到广泛关注。但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煤矿等高危行业事故多发。按照安全生产中长期奋斗目标,到2007年,我国将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安全监管体系,全国安全生产状况将稳步好转,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状况将得到扭转,工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孩子上得起学

2004年,我国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3年,超过世界平均水平1年。但教育从业人员中受过高等教育的仅为7.2%,教育投依然严重不足。2006年,普及和巩固农村义务教育将成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财政性教育支增长将高于财政支出的增长,教师工资、生均公用经费等逐步增长,办学条件差、运转困难、教育乱收费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到2010 年,全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人口覆盖率将接近100%。

看病心里舒畅

过去的5年,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突破了靠政府单一发展的模式,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发展最快的时期。但医疗体制、机制还存在着诸多障碍,公立医疗机构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倾向严重,小病“大处方”、“滥检查”,看病难、看病贵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面将扩大到40%,群众因病致贫、返贫现象将得到进一步遏制;国家将落实必要的经费,支持乡卫生院和县医院的建设,为农民提供安全、廉价的基本医疗服务;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将为城市低收入者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保障。

放心喝水吃肉

2005年,为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推进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着力解决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环境污染,特别是水污染、大气污染等问题,国家关闭了15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小企业,实行工业污染源限期达标排放。2006 年,让百姓喝上洁净的水,呼吸新鲜的空气,已成为各级政府的重要目标之一。国家已经明确,到“十一五”末期,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要比“十五”末期降低20%左右,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越来越成为全社会共识。

支起“保护伞”

2005年前10个月,我国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员880万人,“十五”期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000万人的目标已提前实现。但我国已进入劳动年龄人口增长高峰期,今后几年里,每年劳动力供求缺口仍将达到1300万~1400万人。今后,企业不得集中将富余人员推向社会,国家也将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指标体系。“十一五”期间,将新增4500万个就业岗位。一些歧视性就业协议将被禁止。优化就业环境,成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居者有其屋

2005年,在国务院统一部署下,多部门联手出击调控房地产市场,市场秩序得到好转。但对普通百姓而言,商品房价格仍然“高高在上”。随着中央稳定住房价格政策的陆续实施,房地产市场将朝着遏制投资、控制投资、引导合理消费、稳定房价的预期目标方向发展,投机性购房行为将得到遏制,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将会得到更多关注,房价将在更大范围与百姓对接。

老有所养

统计显示,全国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险费19年增长119倍。但目前我国公共养老覆盖面只占总人口的15%,一部分退休人员生活窘迫,农村老人基本不享受社会保障。随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为重点,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将逐步扩大。国家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越来越多的人将过上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生活。

共享发展的成果

我国人民生活总体上实现了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但目前占全国总人口20%的最贫困人口的收入或消费的份额只有4.7%,而占总人口20%的最富裕人口其收入或消费的份额高达50%。2006年,政府将从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制度和国家财政支出结构入手,建立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体系,让公共服务惠及农民;今后,新增财力将重点投向农村、农业和农民,而且增长幅度还会大大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举措,也将加快共同富裕的步伐。

农民工及时拿到工钱

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地陆续掀起清欠农民工工资行动。截至2005年9月,全国累计清偿2003年以前竣工项目拖欠工程款1410亿元,占拖欠总额的75.82%。但漠视、侵害农民工利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务工环境仍待根本改观。2006年,让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钱,成为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随着国家有效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业主行为将会得到进一步规范,在建和新建项目拖欠工资的现象将得到遏制;农民进城务工的环境将更加宽松。

生活更有质量

统计显示,目前我国城乡居民平均出游率达到84.8%,文化产品也大大丰富。但和老百姓日益高涨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文化服务网点还很不健全,一些景点高昂的票价依然让百姓“望景却步”。2006年,让普通百姓看得起风景,享受更有质量的生活,给政府留下了更多思考和努力的空间。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推进,百姓将享受到日益完善的文化服务;在农村,影院、文化馆、图书馆等设施的普及,将把农民的传统日常生活概念大大拓展。

⑥ 无锡退休企业职工医保规定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江苏省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年限不足,可以由单位补缴,也可以由个人补缴,也可以单位和个人共同补缴。在单位工作期间,单位没有缴费的,且单位没有缴费违法行为属于两年之内的,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其他情形,单位补缴视其自愿。
无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医疗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暂行处理意见>的通知》
锡人社发〔2011〕305号
一、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退休(按月领取职工养老待遇,下同)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所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按照省规定男满25年、女满2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实行五年过渡,2012年在用人单位办理退休手续的为年满2年,在非用人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和失业人员等,下同)办理退休手续的为年满6年;2013年在用人单位办理退休手续的为年满4年,在非用人单位办理退休手续的为年满7年;依次类推至2016年;之后办理退休手续的,统一按省规定年满10年的标准执行。
二、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未达到以上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一次性补缴(足额)或逐年继续缴费后,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或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待遇。
1、一次性补缴(足额)。按照上年公布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最低月缴费基数(不低于182元/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和未满规定的缴费年限(月),一次性足额缴纳。
2、逐年继续缴费。按上列规定的缴费基数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和个人)、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或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比例,按年缴纳。缴费满规定年限后不再缴纳。
上列缴纳的费用,仍按锡劳社医〔2003〕5号文件的规定,可由单位缴纳,也可由本人缴纳,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阅读全文

与无锡华锡伟退休人员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辽宁老年人补贴政策 浏览:463
农历的老人节是多少 浏览:905
养老金持股股票名单 浏览:29
社工养老方向怎么写 浏览:354
做父母的智慧怎么写 浏览:456
养老金自己怎么理财 浏览:964
公司体检发现前列腺炎会怎么样 浏览:382
妇科能做什么体检 浏览:183
养老金哪些城市高 浏览:41
老年人得哪些病最花钱 浏览:536
中建三局武汉退休金 浏览:380
给父母买什么百万医疗保险最好 浏览:60
我国老年公寓发展状况分析 浏览:704
杭州市养老金交多少钱 浏览:235
很孝敬 浏览:189
杭州富阳瑞丰老年公寓资料 浏览:531
养老保险计税依据 浏览:580
职称养老金 浏览:500
上职工保险需要什么体检项目 浏览:535
上班要做哪些体检 浏览: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