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江西省社保养老金发
2017年江西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涨工资细则【全文】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各行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我省2017年调整企业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调整的人员范围和调整时间
我省2017年12月31日起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含按照赣劳社养〔2015〕55号文件规定参保的国有农垦企业退休人员)。
调整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按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实现普遍调整,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再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实行特殊调整(详见附表)。调整基本养老金中有关问题,按以下规定办理:
1、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时,按各档对应的调整额增加基本养老金。其中,调整后上一档的基本养老金低于下一档基本养老金调整上限的,按下一档基本养老金调整后的上限确定。
2、按缴费年限调整时,缴费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按每满一年增加6元调整,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对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再按高龄特殊调整标准调整。高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按照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三、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赣府厅发〔2015〕29号、赣府厅发〔2015〕37号、38号文件有关规定,选择一次性缴费32500元至10000元参保的超过退休年龄人员不参加本《通知》第二条规定调整,其调整基本养老金标准按全省城镇企业月人均调整水平扣除中央财政月人均调待补助标准后的60%加上中央财政月人均调待补助标准执行,即每人每月186元的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在此基础上,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36元、42元。
四、按照本通知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凡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保险的,从基本养老金保险基金中支付。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予以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解决,基金支付仍不足的,由当地政府通过加强扩面征缴和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解决。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保险的,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五、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审批程序:原则上由单位申报,主管部门汇总,经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具备条件的地方可直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养老保险数据中增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
六、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有关政策仍按赣府厅发〔2008〕11号文件的原则执行。
七、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尽快将调增后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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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江西退休职工医疗保险优惠政策是什么这个文件的名称是什么几号文件
收支工医疗保险优惠政策是什么?做个文件的名称是什么?几号文件你问一下那个退休职工医的人不就知道了吗?
③ 我想找一下关于赣府发[1999]14号文件,有关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审批的有关精神
1)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特殊工种时间达到规定年限的职工,可以办理提前退休。凡参加了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职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月支付基本养老保险金;未参加社会统筹的,由企业负责支付。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按规定办理提前退休。其退休待遇根据赣府发[1999]14号文件规定,在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之前,退休费用由所在企业支付;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后,参加了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未参加社会统筹的,仍由原企业负责支付。
(3)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参加了工伤保险费用社会统筹的,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办理,并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按规定转入工伤保险基金。未参加统筹的,由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伤待遇,职工个人帐户暂予封存,待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时,按规定计发退休待遇。
(4)劳动保障部[1999]8号文件规定:按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及三年内有压绽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符合规定条件的纺纱、织布工种的挡车工,可以按规定办理提前退休,此项规定不能与前述1,2项规定同时适用于同一名职工,其退休待遇按规定予以核减,即:提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额基本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х(1-提前退休年数х2%)+个人帐户养老金。
(5)中办发[2000]11号文件规定:对于中央所属的核工业矿和原中央所属,现已下放地方管理的煤矿及有色金属矿因资源枯竭而关闭破产,其企业全民所有制职工(含劳动合同制职工)执行提前5年(男55周岁,女干部50周岁,女工人45周岁)退休的政策,而从事提前退休工种的职工可提前10年(男50周岁,女40周岁)退休。对于按企业关闭破产规定提前5年退休的人员,每提前退休一年,其基本养老金减发2%(不含个人帐户养老金),而对因从事提前退休工种而提前10年退休的人员,在其按提前退休工种提前退休的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内,不扣减基本养老金。
④ 江西省退休职工生活补贴有多少
江西:未参保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补助再次上调每人每月可获补贴245元 发布日期: 2010年04月02日 近日,从省财政厅获悉,为保障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今年我省财政新增安排4500万元,将月人均生活补助标准提高25元,达到245元。 据了解,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的对象为:已无缴费能力且未参保的城镇大集体企业中,符合国家原招工政策规定,经县以上劳动部门办理了正式招工录用手续,已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退休职工。由于没有参加养老保险,晚年生活保障成为这些退休职工最为担心的问题。 近年来我省不断完善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机制,2007年,我省财政安排资金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为其发放养老生活补助,让他们的忧愁烟消云散。随着经济的发展、物价水平的上涨、生活水平的提高,2009年我省调整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调整为220元,增幅为10%。今年,再次上调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220元调整为245元,省财政总量达到2.12亿元。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此项政策运行3年多来,已较好地保障了近10万名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 来源:省财政厅网站 http://www.jiangxi.gov.cn/dtxx/tjdt/201004/t20100402_209011.htm
求采纳
⑤ 江西省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补贴安葬费和抚恤金
民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
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民发〔2011〕1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财务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2011年8月1日,国务院公布施行的《烈士褒扬条例》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施行的《关于修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决定》调整了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适应有关政策的变化,现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
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
二、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仍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公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行政机关人员都执行了新的标准,企业人员为什么还是老标准,难道是同命不同价吗
⑥ 江西省2020年6月退休工资打在什么卡里
退休人员的退休工资,并非统一打在同一个银行,不同行业的退休工资,分别打版在不同的银行中权。
因此,“江西省2020年6月退休工资打在什么卡里”是不确定的。
通常情况下,在办理退休手续时,会被要求提供一寸照片两张及指定银行的银行卡。
建议咨询退休单位或社保中心。
⑦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4号文件退休年龄通知
企业女职工50周岁时在管理岗位,申请55周岁退休,办公室副主任,有任职文件,企业没有下文解除职务,企业以单位不需要为由,强行女职工50周岁退休,企业这样做对吗
⑧ 2015年以后退休人员退休金按什么文件发给
2015年以后退休人员退休金计算方法没有变化。
新办法公式:2015年退休计算公式
1、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退休时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195月、55岁170月、60岁139月)
3、过渡性养老金=(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建立个人账户制度前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1.4%
⑨ 江西省社保58号文件关于男女职工退休年龄的规定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⑩ 江西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抚恤标准的文件是什么文件名与文件号
江西省事来业单位退休干部死亡后丧葬源费和抚恤金标准的文件规定:
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逝世后丧葬费实行包干使用,不分职务级别,标准由每人3200元提高到每人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