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职工一次性补助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税抄[2001]157号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㈡ 支付给退休职工的一次性独生子女补贴计入什么科目
支付给退休职工的一次性独生子女补贴计入管理费用或者福利费等科目。
我国对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税总局已经公布了“关于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具体来说,个人因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平均分摊计算个人所得税。
(2)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工作补贴扩展阅读:
退休职工补贴分类:
约定提存金办法是企业按照退休办法的规定,每年提取一定数额的退休基金,交给信托机构保管运用,在职工退休时,将属于该职工的退休基金支付给已退休职工。
职工退休时所能领取的退休金取决于提存的金额及其所孳生的利息,企业并不保证退休金给付的数额。企业在每期提取的退休金数额,即为当期应确认的退休金成本。
约定提存金金办法的会计处理较为简单,只须在提取时借记退休金成本,贷记现金,此外别无其他分录。我国企业多数采用这种办法。
约定给付退休办法是企业承诺在职工退休时一次支付一定数额退休金,或者在职工退休时分期支付一定数额的退休金;只要职工退休时企业有能力履行支付退休金的义务,企业是否按时提取退休基金则由企业决定。
在这种办法下,退休金的数额通常根据职工的工资水平及服务年限确定,或者两者均需考虑,或者只需考虑其中一项,如服务年限。
㈢ 基本退休费包括一次性年终和目标津贴吗
基本退休费包括一次性年终和目标津贴
事业单位基本退休费计算可以超过在职时基本工资,通常是不超过在职时的应发工资数额。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退休人员: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按照政府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项目好几项,其中第一项是
基本养老金=〔职务(技术等级)工资 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国家规定的计发比例。
其中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职务补贴,综合补贴,出勤补贴等,出勤补贴不算,其他的都可以算在内。
国家规定的综合补贴的的具体规定都由各省市自治区自行规定的,各地不一样。
国家规定的计发比例,基本养老金计发比例为0.4%。
退休金与退休年龄有关。因为影响养老金高低的因素主要有:退休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的高低、缴费年限的长短等等,并和上述因素成正比。
基本公式:基本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本息和÷120+调整系数,各地实际计发公式会有差别,以当地政策为准。
㈣ @获奖人员 一次性退休补贴这样发放
原标题:获奖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如何发放,政策解读都在这
资料图
新甘肃客户端兰州讯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文洁)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甘肃省财政厅日前发出通知,对2014年9月30日前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或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且在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仍保持荣誉的工作人员退休时给予一次性退休补贴。消息一经发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10月22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或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改革后退休时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一次性退休补贴发放办法
一次性退休补贴发放范围按照甘人事〔2002〕108号文件规定的范围执行。一次性退休费补贴的发放标准,是按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技术职称或工勤技术等级)对应2014年9月的基本工资标准、本人获省级以上荣誉对应的提高计发比例和计发月数确定,这是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中“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技术职称或工勤技术等级)对应2014年9月的基本工资标准”,是按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过渡期老办法职务职级(技术职称或工勤技术等级)的对应标准执行,这样是为了保证一次性退休补贴计发参数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计发参数相统一;“提高计发比例”是从15%至5%按不同荣誉层次确定,与改革前的政策是一致的;“240个月”是参照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的发放月数。对获得两次及以上省部级以上荣誉的退休人员,只能按最高荣誉确定“提高计发比例”,不能累计计算“提高计发比例”,避免重复计发待遇;对同时具备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和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工作事项的,可以累计计算“提高计发比例”。
“提高计发比例”与按工作年限确定的养老金计发比例(工作年限满35年以上的按10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95%计发,工作年限满25年不满30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2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75%计发)合计不得超过100%,这是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一直延续至今,也是与甘人事〔2002〕108号文件规定“提高标准后的退休费均不得超过本人退休前原基本工资”相衔接的。也就是说,工作年限满35年以上,不能再享受一次性退休补贴;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最高可提高5%的计发比例;工作年限满25年不满30年的,最高可提高10%的计发比例;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25年的,最高可提高15%的计发比例;工作年限满15年不满20年的,最高可提高25%的计发比例。
“在退休时仍然保持荣誉”是指获得各种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以后没有受到行政开除和留用察看以上处分、没有因触犯刑律受到刑事处分;退职人员仍然按照国发〔1978〕104号、甘政发〔1981〕375号、甘人事〔1989〕4号和甘人事〔2002〕108号文件规定,不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没有被列入政策范围内的各种奖项,不在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范围。
高海拔地区退休人员提高计发比例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人事局、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西藏干部工人离休、退休、退职工作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报告〉》(国办发〔1982〕36号)的政策规定,按照甘人事〔2002〕108号文件要求,对改革前在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以单位所在地乡镇政府驻地海拔高度为准)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也纳入一次性退休补贴发放范围。明确规定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其提高计发比例确定为5%;累计满15年以上的,其提高计发比例为10%。
一次性退休补贴发放程序
按照政策规定,符合领取一次性退休补贴退休人员所在单位,根据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或符合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提高计发比例退休人员相关原始材料,提出单位审核意见,再报退休人员退休审批管理权限部门审定同意,按照财政供给关系,由原单位负责申领一次性退休补贴资金进行发放。所需资金从原渠道列支,不得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各审批单位要认真审核把关、严格发放标准,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
同时,人社部门还对企业同类人员相关政策进行说明。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国务院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政发〔1997〕134号)改革政策,原省劳动厅下发《关于印发〈甘肃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甘劳发〔1998〕第30号),规定凡在1996年7月1日前按照甘政发〔1981〕375号和甘人事〔1989〕4号文件规定已获得省级以上劳动模范、自然科技奖称号的企业职工,退休后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可相应提高15%-5%。1996年7月1日及以后获得此类荣誉称号的,由授予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或为其办理补充养老保险,不再提高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新甘肃)
㈤ 关于退休后的补贴问题
就是在村支书的位置上连续干20年就可以到退休时每月有500元退休金,各地可能不一样,你父亲在乡镇干了31年,就凭这一点就能享受正常村官退休金,
㈥ 员工退休,一次性发放一笔退休补贴给他,该笔补贴是否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723号)规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公司发放给员工的一次性补贴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㈦ 2O14年1O月1日后退休中人没获过什么奖项有没有一次性退休补贴
目前不仅是“中人”退休,就是企业及社会其他组织人员退休,都不再有一次性补贴,既使是劳模等也不再加点提高退休金待遇。工作中所获奖项当时即兑现荣誉及物质奖励,不再与退休提高退休金待遇挂钩,退休金高低计算完全按照个人社保缴纳情况计算。当然,所获荣誉称号仍然享受。
㈧ 请问给退休职工的一次性存量补贴,金额较大,税法上可不可以扣除作为费用,税法是否承认
退休人员的退休工资,是免除个人所得税的。除此以外的其他收入,每月可以扣除3500元,剩余部分为个税应纳所得税额。
单位作为费用是可以入账并所得税前扣除的,但要真实、合理。也就是说,“一次性存量补贴”要有事由,例如,劳务费、返聘费、生活补助、住房补贴等,而不能没有名目直接发一大笔款,涉及公款私用或行贿嫌疑。发放时要有领款人签字。
㈨ 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一次性补贴吗
规定如下:夫妻双方均为城镇居民的独生子女家庭,在退休时可享受到每人5000元,合计1万元的补助,双方均为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家庭在年满60岁后,双方均可领到每年720元的补助,但是一方为农村户口一方为城镇户口的家庭,则只能领到5000元补助。以上条件必须为父母双方年满60岁,不过各地的标准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