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国有企业职工退休后有什么待遇,会拿到什么费用
养老金,同社会人员
B. 国有企业正式职工和合同工,在退休待遇上有没有什么不同
与按多少基数缴费和缴费年限有关,一般固定工缴费基数定的高一点,自然退休金就多一点
C. 国有企业职工退休后应享受企业哪些福利待遇
一般国企当个人工资高于社会平均工资时是按个人工资为基数缴费的,而大多数私企是全部按社保的最低基数给员工缴费的,这样老板可少缴社会统筹费用,所以国企平时缴纳的社保金多些,国企职工退休后的工资相对要高些。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D. 国有企业退休干部有什么特殊待遇
截止目前国有企业退休干部没有什么特殊待遇 ,但属县团级以上企业退休干部各地有差异,比方生活补贴类,但这部分支出由当地财政负责。
E. 为什么国有企业,央企退休职工的退休工资和事业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版暂权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F. 国营企业职工和民营企业职工退休待遇有什么区别
没有区别,不论是什么企业,只要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的计算办法是一样的,
G. 国家对于社办企业退休人员有什么待遇(文件规定)
社办企业,一般是街道或乡镇自行办理的工厂,当时的就业手续并无劳动行政部门认可内。
想办理社保,一是容看有没有职工档案,二是看档案上是否有劳动部门调令(就业手续),如果齐全就可办理社保,如果没有,具体政策则需咨询当地劳动或社保部门。
H. 在国有企业,按干部退休和按工人退休在待遇上有什么不同
干部好像比工人退休的晚。
当然退休金要比工人的多。
I. 国有企业改制退休人员工资怎么算
不同省市待遇是不同,以下是昆山的供参考:
根据昆办发(2003)12号对改制企业职工内退政策作了补充规定:至企业深化改制时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的职工,内退生活费按在岗工资的70%计算,职工本人在岗工资的70%部分低于360元/月的,按360元/月·人计算,列入改革成本。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10年以内的职工和10年以上其累计工龄30年以上的职工,内退生活费按360元/月·人计算,列入改革成本。近年来我市最低工资最低工资实行的是滚动管理,一般2年调整一次。昆明市2002年6月底以前最低工资标准是340元/月;2002年7月1日调整到360元/月;2004年10月1日调整到470元/月。2006年7月1日调整到540元。2008年1月昆明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680元。昆明市国有企业改制根据“退养期间由企业发给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作为生活费”的政策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在对改制企业测算改制成本时,均按照当时省确定的昆明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测算,差额部份由改制企业负责解决。内退生活费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办理内退手续必须严格按照职工自愿、企业批准的原则进行。
改制前企业及其职工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应按规定参保,在改制前一次性缴清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计缴利息和滞纳金。企业改制时,对经确认的拖欠职工的工资、集资款、医疗费和挪用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以及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原则上要一次性付清。改制企业必须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为职工接续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并按时为职工足额交纳各种社会保险费。
以上,两者待遇相同
J. 关于国有企业退休国家干部待遇问题
关于国有企业退休国家干部待问题,退休时给了一个干部退休本子,待遇问题没答服,当时分配是企业,事业,机关待遇都一样,四十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