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是转业干部,转业后在事业单位工作,军龄加工龄已有30年了,能否办理提前退休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版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权》(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❷ 企业在岗军转干部养老金如何交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黑办发〔 2004 〕 16 号)文件精神,现就我省企业军转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在岗企业军转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问题
(一)军转干部所在企业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地方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将其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并按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从当地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制度至 2004 年 6 月 30 日 ,企业补缴个个帐户规模调整前统筹基金划入个人帐户部分及利息,军转干部补缴用于补记个人帐户中个人应缴部分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 2004 年 7 月 1 日后企业和军转干部按规定全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对于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确有困难的,可由企业与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签订缓缴或补缴协议。
(二)为确保企业军转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可单独为军转干部参保,企业和军转干部按当地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全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为军转干部单独参保缴费仍有困难的,应先缴纳企业缴费划入个人帐户部分及利息,企业缴费其余部分可由企业与社保经办机构签订缓缴或补缴协议。
(三)企业军转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其军龄和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四)对于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军转干部,在中办发〔 2003 〕 29 号文件下发前( 2003 年 9 月 30 日 )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从 2003 年 10 月 1 日起 ,应将其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社保经办机构按有关规定核发基本养老金。 2003 年 9 月 30 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企业军转干部,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凡企业军转干部按规定缴费和补缴个人帐户部分和利息,企业足额缴纳划入个人帐户部分及利息(或签订缓缴或补缴协议),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二、下岗、失业的企业军转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问题
(一)企业军转干部在下岗期间领取生活费和生活补助金的,以领取生活费和生活补助金为基数,按照规定的比例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缴费基数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60% 的,按照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 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按照当地规定由企业负责缴纳。
(二)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军转干部未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应以城镇个体劳动者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当地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困难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问题
(一)困难国有企业的军转干部(包括已经改制的困难企业军转干部),距法定退休年龄 5 年以内,根据本人意愿,可随时申请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并按国家有关提前退休人员减发基本养老金的规定减发基本养老金,减发后的基本养老金低于黑办发〔 2004 〕 16 号文件规定补助标准的,按黑办发〔 2004 〕 16 号文件规定补助的标准计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基本养老金不再重新计算。
(二) 2003 年 9 月 30 日 至黑政办发〔 2003 〕 61 号文件( 2003 年 12 月 11 日 )期间,困难国有企业中超过或达到距法定退休年龄 5 年内条件的军转干部,可按本人申请的符合政策规定退休时间办理退休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批准的退休时间的下月起,按照有关规定补发基本养老金。补发基本养老金时应扣除领取的在岗工资补贴、下岗和失业的生活补助金。缴费年限和个人缴费工资指数计算到退休时止,其已缴纳的个人缴费部分累计计算。
2003 年 12 月 11 日 以后,超过或达到困难国有企业军转干部距法定退休年龄 5 年条件的,以本人申请提前退休时间为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申请的当月为其办理退休手续,社保经办机构从批准退休的下月起为其核发基本养老金。
(三)按照劳社厅函〔 2001 〕 125 号文件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 60 周岁,女工人年满 50 周岁,女干部年满 55 周岁”。困难国有企业军转干部(含从事过特殊工种并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只能按法定正常退休年龄提前 5 年退休。
❸ 复原退伍转业到地方国企工作,工龄30年,是否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国家有没有相关的文件规定。越详细越好。
可以申请提前退休。抄
复员转业军人如工袭龄满30年,女可提前5年,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可提前10年,但需出具当地军转办审批认定的军转干部工龄满30年认定表。
连续工龄满15年并从缴费之日起至今不欠缴即可办理退休,特殊工种人员可提前5年退休,不论是否到达退休年龄均可申请办理退休。
国家还对军队复原专业人员的退休待遇上另给数额不等的军转人员补贴,方可办理退休。
(3)企业军转提前退休扩展阅读:
《公务员法》对退休人员的规定:
第九十二条: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第九十三条: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3、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第九十四条: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金和其他待遇,国家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鼓励发挥个人专长,参与社会发展。
❹ 济南军转干部提前退休怎样计算
你可以登录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网站搜索“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办事指南”,里面有介绍。
❺ 我是一名军转军人,在地方未满30年,可以提前退休吗
我是一名军转军人,在地方未满30年,可以提前退休吗?退休与在地方工作多少年无关,退休要看你年龄可达到退休年龄,如果达到退休年龄你就可以退休,没有达到退休年龄就不可以退休。
❻ 军人转业后要提前退休需要符合什么情况
一、军队转业干部提前退休相关文件: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
二、哪些人可以提前退休
2000年12月31日前转业到国有困难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包括在岗、下岗、失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如本人自愿,可办理提前退休。
三、退休金计算方法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或15年及其以上者,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十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本人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有独生子女证的,增加养老金总额的5%。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另有过渡性养老金。
退休金有具体的计算方法,不同的地区退休工资标准是不一样的。具体战友们可以查看所在省政策文件。
❼ 辽宁省对军转志愿兵 在破产企业下岗了能提前退休吗
可以提前退休。抄
辽宁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提前退休人员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界定了三类提前退休人员范围:特殊工种岗位的企业职工、病退和退职人员、困难国有企业军转干部。
困难国有企业军转干部,包括办理提前退休时所在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军转干部和2000年12月31日以前转业到企业的生活困难的军转干部。
困难国有企业军转干部,如本人自愿,可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提前退休。符合年龄条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的困难国有企业军转干部,本人可自愿申请提前退休
(7)企业军转提前退休扩展阅读:
对企业和职工个人存在互相串通,擅自伪造、涂改档案、提供虚假材料等欺诈行为并构成犯罪的,由人社部门将相关材料和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同时,将相关企业列入失信企业联合惩戒黑名单。
对人社行政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在退休审核、审批工作中违纪违规的,按照“谁审核、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层层问责追责;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❽ 四川在企业的军转干部可以提前退休么有政策文件么
在企业工作的转业干部,没有政策规定可以提前退休。
对于下岗失业的转业军人,倒是可以提前五年退休。但是,这不是全国性的政策,各省根据实际情况,自己定的政策。
具体的文件规定,你去问问当地的退役军人事务局。
❾ 军转干部在企业上班,目前己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在退休前曾判刑6个月,会怎么样处理
您好,既然办了退休手续,就等着拿退学费吧。您是幸运儿,一般没退休判刑单位会与之解除劳动关系,所有退休手续单位就不管了。您还是沾了军转干部的光。希望您能采纳哦。
❿ 北京军转干部在企业里可以提前退休吗
北京军转干部在企业里,如果并非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是不能提前退休的。全国、北京所有的军转干部、退役军人(包括残疾军人)退役后就与普通百姓一样了,只有曾经是个军人(武警)、在本人户口本和公安部门户籍资料记录(110出警手持仪器就可以查到的)有“服役”的荣誉,而在退休、提前退休范畴内没有任何特殊待遇的。
依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一、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已经改为15年;依据是《社会保险法》(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网页链接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同上:已经改为15年);
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同上:已经改为15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我国提前、正常退休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辖,如果在职的军队转业干部要提前退休的,那么就要其同事一样,自己或亲友去就近的社区事物服务中心申请“劳动能力丧失鉴定“,依据户籍地区级社保局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通知到其下属的劳动力鉴定中心,与残疾、病患等申请者一样,进行丧失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后20个工作日内得到劳动力鉴定中心的鉴定结果的通知,如果是鉴定结论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满足“提前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以及年龄条件的,就能持此通知立即去户籍地区级社保局,办理提前提前退休手续,并在次月起领取社保局发放的退休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