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爸病逝了,没到退休年龄,请问住房公积金能退吗需要什么手续吗
可以的。
公积金管理条例摘录: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不需要什么死亡公证书的,只要能证明你爸爸去世的都可以,如医院的证明、派出所的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明等等都可以的。
❷ 没到退休年龄就去世了交的养老金退还吗
没到退休年龄就去世了,养老金是不会退还的,但是其养老金的个人部分是可以被继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职工没到退休年龄死亡住房基金还给你扩展阅读:
《郑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退休、退职职工死亡的,其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按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和办法支付。
第三十二条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及利息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及利息归职工个人所有,在职工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后,由社会保险机构一次性或分期支付给职工本人。职工在职死亡或退休、退职后死亡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或余额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或余额作为职工个人遗产,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❸ 职工不到退休年龄去世了政府怎么处理
之前见的医疗和养老保险似乎是可以取出来的。
❹ 职工没有达到退休年龄就死亡了!其家属是否能够享受遗属补助待遇
各地标准不一们,具体要到社保局去咨询一下,不管退休和不退休,非因工死亡的标准都是一样的,只是退休后由社保出,没退休死亡的由单位出.贵州的标准是:丧葬费和一次性补助共计16400元.如果有符合条件的怃恤人员,配偶是310元,子女是280元.
另外,工亡是需要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单位无权认定是否工亡.
❺ 未到退休年龄死亡的公务员的住房公积金怎么领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住房公积金 相关漫画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的;
(八)非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户口地就业且离开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❻ 职工不到退休年龄去世了政府怎么处理
《社会保险法》抄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而人社部《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也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按现行法规,参保职工若是退休前死亡,个人账户资金当然全部可继承,而若是退休后死亡,余额同样可依法继承。
❼ 没到退休年龄人已经去世,养老金怎么办
按照国家的规定,在退休之前已经交满社保年限的职工在没到退休年龄去世了的情况下,去世的直系家属可以申请将本人生前的社保缴纳钱数取出来。如果是养老保险参保人如出现死亡的情况,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足等特殊情形可以申请养老保险退保。
需要注意的是,没到退休年龄去世了,直系亲属可以取出的金额只包括个人账户缴纳的部分,统筹账户中单位为其缴纳的部分是不能取出的。而且不得不说的是,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实时性将无法由家属继承。也就是说,社保只有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部分可以退,单位交的不能退,其他的社保生育、工伤、医疗、失业不能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