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请问企业退休职工去世后丧葬费和抚恤金按什么标准发放,大概是多少
2. 徐州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
3. 徐州矿务局退休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是多少
有,两万丧葬费,十个月退休工资,家属每月500元抚恤金直到去世
4. 企业退休职工去世的丧葬费怎么办理
退休人员去世后凭死者的退休证和死亡证明去当地的社保部门领取死者生前20个月的退休金和伤葬补贴费
5. 企业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该是多少,怎么领取
抚恤金和丧葬费都是一次性发放的。以北京市为例:
抚恤金:
北京市规定的,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救济费标准:根据供养直系亲属的人数分别给相当于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9个月、12个月的救济费。死者本人工资指按死亡时全市最低工资为标准。
丧葬费:
北京市实行丧葬补助费包干使用办法。不分职务级别,将职工丧葬费的开支标准一律调整为5000元,发给死亡职工家属统筹用于有关装殓和遗体告别等的费用开支。
根据《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5)徐州企业退休丧葬费扩展阅读:
丧葬费领取流程:
1、企业退休职工在家死亡的亲属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
6. 企业单位退休人员丧葬费和抚恤金
企业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死亡后有关待遇的标准作如下规定
一、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三)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二、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其丧葬补助费,不分年龄大小,按本市上一年度1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发给。
三、企业离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按照国家机关离休人员死亡的有关待遇支付:
(一)丧葬费按600元一次性发给。
(二)一次性救济费按10个月本人基本离休金(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发给。
(三)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居住在市区内的(含开发区、乡镇)的,每人每月补助110元,另发给物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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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江苏省徐州市企业退休工人病逝丧葬费
当然有,不知道你是哪里的朋友,具体待遇和标准要按照当地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没有,就是违反了我国劳动法,且看贵州省的相关待遇及标准:
贵州省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标准的通知
各地(州、市)、县(市、区、特区)劳动(人事劳动)局、六盘水市劳动和社会保险局、省属企业主管部门、中央在黔企业:
我省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标准问题,自1984年《省劳动局关于改进企业职工死亡待遇的试行规定》([84]黔劳资字第58号)下发以来,省劳动局又几次对有关待遇进行了调整,对保障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对城镇中低收入居民收入政策进行调整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现将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调整如下:
一、职工死亡后,当月工资照发,并按企业所在地的地(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作为计发职工死亡待遇的标准不分居住地发给丧葬补助费、一次性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
(一)丧葬补助费,按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个月的标准发给;
(二)一次性补助费,按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十二个月的标准发给;
(三)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的直系亲属。其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其他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按百分之二十五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百分之十。但生活补助费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或基本养老金)。
(四)职工死亡时,当时未达到代养条件的直系亲属,以后达到供养条件的,不能发放生活补助费。
二、供养直系亲属的范围和条件,按照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供养的直系亲属失去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生活补助费。
三、本通知适用于我省境内的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和已退休的人员。退职人员死亡后,只享受丧葬补助费。
四、经费来源:在国家未作统一规定前,上述费用暂不列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项目,由企业按原渠道开支。
五、本通知从2000年1月1日起执行,在此之前职工死亡待遇已按过去有关规定处理了的,一律不再变动和补发。但对本通知生效后仍符合享受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条件的,改按上述标准发给。
六、企业离休人员的死亡待遇(丧葬费、一次性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仍按省劳动厅黔劳厅发[1997]178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这次对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标准调整后,如企业确无经济能力承担的,可酌情减发,但不得低于本文件规定标准的80%。
八、本通知由省劳动厅负责解释。
8. 请问企业退休职工去世后丧葬费和抚恤金按什么标准发放,大概是多少
根据我国政策规定,退休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有:
(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三)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存在地区差异,退休职工丧葬费发放标准具体咨询社会保险管理部门。
另外,参保人去世以后还会有一系列一次性的待遇。
第一部分待遇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在职时我们只要参加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就会按照缴费基数的8%记入一部分钱。这一部分钱恰好相当于在职职工个人承担的部分。每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还会记发一次利息。近年来相应的记账利率由人社部统一公布,一般是7%~8%以上,2016年是8.31%。
第二部分是丧葬费,一般又称为丧葬补助费。其最早渊源来自于1951年的《劳动保险条例》和1957年的《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退休制度。相应的丧葬补助费标准,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是两个月的本人工资。1957年文件规定是职工本人退休费总额的2~3个月待遇为丧葬补助费。后来经历了长时间的发展,各地又出现了自己的标准。目前丧葬费标准山东省只有1000元,浙江省是4000元,北京市是5000元。也有地区跟社平工资挂钩,比如福建省是两个月的全省社会平均工资,上海市是两个月的全市社会平均工资,贵州省则为全省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个月标准,宁夏是三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第三部分是抚恤金,又叫做救济金、救济费。最初,劳动保险条例规定是6~12个月的本人工资。1957年暂行规定是6~9个月的本人退休费标准。经过长时间的演变,确实各地也发生了不同的变化。事业单位是20个月的本人基本退休费,公务员是40个月的本人基本退休费加两年的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企业职工一般是按照各省市规定执行。
除了上述一次性待遇以外,对于生活困难的遗属,有些地方养老保险基金会发放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直至相关人员去世或者成年为止。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一般很低,只有三五百元,还不如各地的低保标准。因此很多地方都已经并入了低保。目前山东、上海、陕西还有相应的制度。
9. 2015徐州市退休工人死亡丧葬费是多少钱
200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