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后原来所占用的编制是被编办取消还是成为空缺编制
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后原来所占用的编制空出来了,单位可以通过当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统一招考的形式进人,以弥补原来的空缺。多少省市出台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办理进行编制管理。
《江苏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合理确定事业单位的编制结构。
事业单位编制用于配备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第二十三条
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对下级事业编制总量和结构进行管理。
第二十四条
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应当根据其职责任务、工作需要和编制员额情况核定。
第二十五条
事业单位因职责任务变化需要调整编制的,应当由举办单位向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事业单位编制及其使用现状;
(二)调整的理由和依据;
(三)调整的方案;
(四)原机构编制批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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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下列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任务确定、编制核定,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
(一)各级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二)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三)各级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所属事业单位。
第三条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应当按照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适应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需要,遵循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精简效能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行分类管理、总量控制、动态调整。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履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职责,并对下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设置的事业单位以及核定的事业编制,是事业单位设置岗位、配备人员、核拨经费、办理法人登记及社会保障手续的依据。
2. 办理退休手续后档案还有什么用呢
办理完退休手续后,个人档案基本就无用了。
你的社保方面的资料,在办理社保手续时,就在社保系统建立了。
今后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在所属派出所就可以了,不用查个人档案的,是查公安系统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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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迟退休
政府有关方面不断释放出“延长退休年龄”的政策意向,在社会上引起持续热议。对此,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在全国(港澳台除外)范围内进行民意调查,2013年6月4日公布结果显示,过半受访者反对延长退休年龄,多数主张按规定年龄退休。
对于要延长退休年龄,54%的受访者表示反对,而表示支持的为26%。其中多数受访居民主张“按规定年龄退休”,达60%;而主张“提早退休”者为17%;主张“晚几年退休”者仅为10%。
调查显示,主张“提早退休”者中,最多人是想“提早享受生活”,比例为45%;其次是“工作辛苦”,为37%;再次是“为年轻人让路”,为34%。而主张“晚几年退休”者,理由主要是“健康状况允许”,和“退休生活无聊”。
分析发现,单位、企业或他人聘用的受雇人群最为反对延长退休年龄,比例高达64%,在各人群中最高。同时,“31-40岁”中青年人和“41-50岁”中年人想“提早退休”的比例同为23%。前者最主要是想“提早享受生活”,而后者则是因“工作辛苦”。
据美国权威民调机构盖洛普最新民调显示,在美国年龄越大的人越希望晚几年退休,中青年与中年人该比例也有38%。相反在我国,该年龄段人群中不少人希望提前退休,想晚几年退休的只有10%。
2015年12月2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在北京发布《人口与劳动绿皮书: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No.16》,报告提出了“先养老并轨、后延迟退休”的改革路径。
方案指出,首先实现养老金制度并轨,将退休年龄归为两类: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年龄和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年龄。其次,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改革方案分两步走。
第一步:2017年完成养老金制度并轨时,取消女干部和女工人的身份区别,将职工养老保险的女性退休年龄统一规定为55岁。
第二步:从2018年开始,女性退休年龄每3年延迟1岁,男性退休年龄每6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同时达到65岁。再次,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从2033年开始每3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最终完成。
2018年8月29日,俄罗斯总统普京宣布,女性退休年龄将从55岁提升至60岁而非此前决定的63岁;不过男性退休年龄将从60岁提升至65岁,与原计划一致。
3. 职工办理退休为什么需要档案,需要审查档案的什么内容
为何需要档案办理退休?审核档案中什么要件办理退休?
一是认定档案记载年龄:
认定档案记载年龄主要依靠档案中最先最早表上显示的出生年月,若最先最早表上为年岁,则参照次早表和最早表推定认定记载年龄。具体要件包括:《入团申请书》《高中学生登记表》《高中毕业生登记表》等等。
常见误区:很多人认为身份证和退休时间有关,其实这是一个误区,只有在档案丢失或大部分要件丢失的情况下才会引入身份证,不然全部按照档案为准。
人事档案是一个具有连贯性、全面性的档案材料,各种形成于不同时间段的材料相互印证得出的答案不见的是最准确,但一定是最公平的。故以档案记载年龄来办理退休的目的在于避免一些人为原因导致的重复得利行为——即通过修改其他材料来改变出生年月,以推迟或提前退休。
二是认定档案身份:
认定档案身份的要件包括,转正定级表;全日制学历材料;岗位调转审批表;职工调资表等等。通过相应的要件形成时间和持续时间,认定职工身份。
三是认定参公时间:
参公时间的认定方式比较简单:普通人主要是报到证、派遣证和转正定级时间相互印证即可;有过入伍经历的需要核实《入伍登记表》;有过上山下乡经历的需要核实其相关上山下乡材料。
四是核实其他情况
其他情况主要就是上面第一条第四点当中提到的职称和奖励方面的材料是否全备。需要注意的是,有些人存在实际出生年月与档案记载的出生年月不一致的情况。这种情况下需要综合的分析研判,得出一个相对公平的出生年月认定,同时,遇到这种情况也会结合参公时间进行综合认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4. 退休人员去世后已经注销户口和身份证两年后政府发传单要我们补回多领的退休金怎么办
以下七种列举出的行为都属于冒领养老金:
(一)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直系亲属不回按规定期限报备,冒领答养老金;
(二)遗属人员死亡后,其直系亲属不按规定期限报备,冒领遗属抚恤金;
(三)冒用他人档案材料或伪造人事档案材料参保退休骗取养老金;
(四)退休人员被判刑、失踪,直系亲属不按规定期限报备,冒领养老金;
(五)伪造死亡证明、虚构死亡时间,骗取养老金及丧葬费;
(六)虚构劳动关系,伪造参保资料办理参保补费手续骗取养老金;
(七)其他通过欺诈、伪造证明材料骗取养老金的行为。
养老金冒领即社会保险欺诈行为,它破坏国家养老保险的公平公正性和互助性,导致社保基金收支不平衡加剧。冒领养老金的处罚:
1、《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2014年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第266条的司法解释,确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应当认定为诈骗罪。
5. 退休年审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劳动年审和社保登记证年检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一)提供给劳动保障部门留存的资料
1、《营业执照》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有分支机构的单位还应填写〈下属分支机构登记表〉及分支机构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说明并提供分支机构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有劳务协议的单位,提供与劳务公司签定的劳务协议(复印件)及劳务人员名册(加盖单位公章);
5、用人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 对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意见。
(二)备检资料
1、按要求填写好“劳动保障年审综合情况表”(一式二份);
2、劳动合同(30人以下全部带,30人以上的带30份)及《社会保险登记证》;
3、《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招用流动人员的加带《广州市劳动用工备案单位资料登记表》和《广州市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
4、招用外籍、台、港、澳人员的加带《就业许可凭证》;
5、上年度12月份社会保险分险种申报汇总表(地税局网站可打印,);在异地或其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须提供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聘用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或身分证复印件;
6、年审时上月和上年12月份职工工资表;
7、办理综合计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单位加带综合计算工时审批表和不定施工时审批表;
8、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
9、职业介绍机构加带《劳动力中介许可证》、社会办学机构加带《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三)在本市参加失业、医疗保险的中央、部队、省属驻穗单位,应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上年度12月份社会保险分险种申报汇总表;在异地或其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须提供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证;聘用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4、年审时上月和上年12月份职工工资表。
6. 退休人员档案保存在哪里
退休后存放档案有如下几种情形:
1、企业退休人员
如果是在企业退休,那么是由单位来办理的,具体流程是退休人员到倒法定退休年龄时,单位带着退休人员的职工档案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退休,当地劳动局的工作人员审核档案材料,待审核完毕后会将个人的职工的返还给单位,然后有单位进行保管。所以来说,在职职工档案仍保留在原单位。
2、个体户人员
个体户的档案都会存放着在参保地的劳动局代理中心。(一般来说,劳动局都会专门的科室来保管灵活就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的档案。)
3、机关单位人员
比如是属于医院的在编医生等,那么个人的档案就会放在卫生局,如果是学校的在编老师,那么档案就会放在教育局,如果是普通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那么个档案就会放在人社局。
不管个人是在职还是退休,那么他们档案都会保存在所属上级单位。(在这些部门保留的仅仅是普通科员的职工档案。)
4、区委,市委,省委退休人员
个人档案会存放至组织部,或者普通机关事业单位的副科,科技以上级别的人员的答案也会存发组织部,不过大趋势是今后的人是大管理都归组织部管,那么组织部的所要存放大就会更多人社局将不再存放普通科员的档案。
副标题回答:档案存放手续如下:
1、开具《委托存档商调函》、根据存档形式发放《存档人员登记表》;
(1)开具《委托存档商调函》一般有两种情况:符合单位委托存档和个人委托存档条件的按《商调函》的第一项办理。符合单纯托管档案条件的按《商调函》的第四项办理。
2、接收审核档案、核发《存档凭证》:
(1)根据存档形式分别发放《存档人员登记表》(单位或者个人)一式二份。注意:单位登记表要在“聘录用单位意见上”盖章
(2)根据存档人员填写的《存档人员登记表》,审核档案并在《存档人员登记表》上对档案要件情况做标记;如符合档案要求要在表上加盖“有”章,否则写“缺” ;
档案编号;签字、加盖公章,存档凭证和《存档人员登记表》一份交存档人或人事代理单位留存;个人要开具交费通知单(最少交半年存档费);档案入库。
(3)登记发证:对所接收的人事档案进行登记、编号、归库,对人事代理单位委托的存档人员不发《存档凭证》,个人委托或单纯托管档案的存档人员须核发《存档凭证》;并将凭证号记载到《存档人员登记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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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档案是社会保险行政机关认定缴费年限、退休年龄、有毒有害岗位时间的重要凭证,是职工取得国家规定的职业(执业)
7. 公司退休人员离世后,领取丧葬费需要什么资料
丧葬费领取流程:
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
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
调出死者档案后,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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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标准:
1、上海丧葬费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者承担丧葬义务的人有权要求获得丧葬费。
2、过去,以死者家属为安葬死者而支出的必要费用为限。不少省市的丧葬赔偿标准按照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和交通事故发生地规定的原则办理,以死者生前6个月的收入总额为限。大约3000-4000元。
3、一般包括运尸费、火化费。购买骨灰盒费,一期骨灰存放费,以及雇请人员所支付的劳务费和必要的交通费等合理费用。但超过上述标准的,经法院审查确属必要,可以按照丧葬费的实际损失计算,予以赔偿。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有关部门限期殡葬决定的费用不予赔偿。
8. 审批企业的特殊工种退休、病退清理欠费,需要在系统查资料进行审核,使用什么软件可以自动处理的
相对来说,如果是特殊行业的话,其实最主要的食物有无退休金多一些。
9. 去社保做数据清理需要带什么资料
去社保做数据清理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还有本人写个数据清理证明材料,然后到社保局填个减少表就可以了。
社保是不能提取出来的,但是可以在离开工作地时进行社保转移。只有在员工达到退休年龄时,在不享受社保待遇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退回个人缴纳部分的。也可以办理个人社保清理结算取出来,但是仅限于你个人所交的那部分。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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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