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会计人员移交内容包括哪些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规定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会计人员离职时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处理完毕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并填制完毕与该业务相关的 会计凭证。
二、登记完毕在职期间的所有账目并在最后一笔余额上加盖经办人员私单。
三、整理各项相关移交的资料,并对末了事项做出书面说明。
四、编制移交清册,分别列明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库存现金、有价证券、支票、发票、合同、文件及其他与会计工作相关的资料和物品,实行电算化的单位,移交清册中需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同时移交相关会计软件数据备份磁盘及有关资料、实物等。
另外会计负责人移交时还应该核清往来账期,以便分清责任,同时对公司税务问题做重点移交,如存在末了事项做书面说明,如有账外资金需要对其开支明细和余额做个切割,有内账的单位务必做好交接清单并请老板签字确认。
⑵ 乡镇会计退休付移交而不列移交资料清单怎么办
⑶ 财务工作人员离职填写的工作交接清单需要注意哪几点
交接内容:
(一)现金和银行存款
1、现金的交接:清点保险柜中的现金,是否跟现金日记账相符;如果不相符,是否有未走账的原始单据,如果考虑这些因素的话,是否账实相符。尽量让前任会计在交接时点前将这些凭证都做到账上,这样既清晰又省时。
2、银行账户的交接:保证所有银行账户余额,与银行日记账余额核对相符,如果不相符,查找银行余额调节表中的未达账项原因;清点和记录银行票据的号码和张数,并告知网银U盾及密码。
(二)会计资料
所有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审计报告等必须全部交接清楚,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交接单中加以说明,由交接人员负责。会计资料按时间顺序摆放,并核对账实、账账、账表是否相符,并需要在交接清单中注明会计资料数量和起止时间。
(3)会计人员退休移交清单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⑷ 会计离职需要交接的资料有哪些
交接内容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报表附注、会计文件、会计工具、印章和其他资料(如户口登记簿、土地登记簿、会议记录簿、文书档案等) 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的企业,还应移交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及相关资料。
具体要求是:
1、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
3、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4、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5、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
6、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4)会计人员退休移交清单扩展阅读
责任
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1、出纳接替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不正确。根据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出纳与会计自行办理会计交接手续不正确。根据规定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3、不正确。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⑸ 急:会计移交清册范本
会计移交清单(基本格式)
兹有
单位
,因工作需要,会计工作从
年
月
日起将移交
,现将具体事项移交如下:
一、
账簿
1、
本年1月至
移交上月止会计账簿余额大小写,(是指银行存款余额,要求必须与银行、出纳核对无误,并加盖银行、出纳印章);
2、
移交本年1月至移交月的账簿(要打出来装订好);
3、
所管的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会计账簿册数,(可列表附后);
4、
所管的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出纳账簿册数,(可列表附后);
5、
往来账(需要说明发生原因,处理意见);
二、
会计凭证
1、
本年至所移交止月会计凭证本数;
2、
所管的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会计凭证册数,必须装订好移交,(可列表附后);
三、会计报表
1移交本年1月至移交月的会计报表;
3、
所管的会计报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会报表册数,必须装订好移交,(可列表附后);
四、其它会计资料;
五、实物;
六、附表(顺序):
附表一(资产负债表);
附表二(科目余额表);
附表三(往来款明细表);
附表四(会计账簿清册);
附表五(出纳账簿清册);
附表六(会计凭证清册);
附表七(会计报表清册);
附表八(实物清册)。
兹移交
移交人:
接收人:
监交人:
年
月
日
⑹ 会计人员交接都有哪些资料
交接内容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报表附注、会计文件、会计工具、印章和其他资料(如户口登记簿、土地登记簿、会议记录簿、文书档案等) 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的企业,还应移交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及相关资料。
具体要求是:
1、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
3、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4、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5、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
6、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⑺ 会计移交清单怎么写
会计交接:
1、交接表要写清楚。看交接表上的内容与事实是否相符。
2、发票要看仔细。发票本数与事实相符。企业账要与银行账相符。现实和实务往来是否相符。
3、保管帐与实务是否相符。要清点仓库。固定资产也要盘点。
4、有时间的话,单位往来账要相核对。个人账要核对。
总之会计交接一定要注意。否则后果自负。所以不要怕麻烦。涉及会计方方面面一定要核实。前任会计交接后没有责任的。
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准备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3、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薄、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⑻ 会计交接清单要包括哪些内容呢
综述:交接内容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报表附注、会计文件、会计工具、印章和其他资料(如户口登记簿、土地登记簿、会议记录簿、文书档案等) 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的企业,还应移交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及相关资料。
会计人员在向单位或者有关机关提出调动工作或者离职的申以便会计机构早请时,应当同时向会计机构提出会计交接申请,做准备,安排其他会计人员接替工作。
注意事项:
1、交接表要写清楚。看交接表上的内容与事实是否相符。
2、发票要看仔细。发票本数与事实相符。企业帐要与银行帐相符。现实和实务往来是否相符。保管帐与实务是否相符。要清点仓库。固定资产也要盘点。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会计交接
⑼ 会计移交清册的具体内容
财务工作移交清单
一、会计人员的交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将尚未处理完毕的业务,处理完毕。一般将交接截至期放在月末,这就是说,将月底之前的凭证、帐簿、报表等编制登记完毕。
2、整理保管的各种会计资料(如凭证、帐簿、报表等)和各种会计物品(如证件、发票、印章、电算化密码等),并列示于交接清单上。
3、整理尚无法处理的业务,列示于交接清单上,注明已处理的程度、相关的凭证资料等。
4、交待其他相关事宜,比如相关工作联系部门(包括企业内部和外部)联系人的联系方式、相关会计处理的流程方法等等。这些内容视你的具体情况而定,以将你工作的内容交待清楚为准。
5、打印交接清单,一式三份。按照交接清单交接工作,交接无误后,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各自签章,各执一份交接清单。
二、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作好移交准备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帐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请保留此标记料和物品;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三、接交事项
1、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时,必须专人负责监交。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步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2、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帐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3、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4、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如不一致,应该编制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帐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5、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它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6、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9)会计人员退休移交清单扩展阅读:
会计人员在向单位或者有关机关提出调动工作或者离职的申以便会计机构早请时,应当同时向会计机构提出会计交接申请,做准备,安排其他会计人员接替工作。为了防止调动工作或者离职申请被批准后,少数会计人员不办理会计交接手续,单位或者有关机关在批准其申请前,应当主动与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沟通,了解该会计人员是否申请办理交接手续,以及会计机构的意见等。交接申请的内容通常应当包括: 申请人姓名、申请调动工作或者离职的缘由、时间、会计交接的具体安排、有无重大报告事项或者建议等。
参考资料:网络-会计移交
⑽ 财务人员退休如何进行财务交接
写移交清单,有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