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个人缴纳五年,社保代理公司缴纳十年,女同志五十岁能退休吗
个人缴纳五年社保代理公司缴纳十年女同志,50岁能退休吗?虽然社保交够了15年,是不用再交了?但是退休年龄必须要到55周岁才可以领到养老金的
Ⅱ 办退休金本人不在能叫人代理可以吗
不可以,必须本人到场办理,因为要采集本人的个人资料,拍照,留下指纹认证等等,没有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办理。
Ⅲ 单位代理制员工到退休还有一年按灵活就业交费50能退吗
如果到退休还有一年,社保有单位代理缴纳,女性有可能50岁退休,但是个人缴纳社保肯定是要到五十五岁
Ⅳ 个人办理退休和【社保行】代办退休的结果一样么
正常办理退休毫无差别,但涉及到疑难退休时,办理的结果可能不同。
Ⅳ 事业单位中人事实代理人员退休后工资怎样发
事业单位中人事代理人员依法办理退休后,依法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工资: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按照政府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项目好几项,其中第一项是
基本养老金=〔职务(技术等级)工资 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国家规定的计发比例。
其中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职务补贴,综合补贴,出勤补贴等,出勤补贴不算,其他的都可以算在内。
国家规定的综合补贴的的具体规定都由各省市自治区自行规定的,各地不一样。
基本公式:基本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本息和÷120+调整系数,各地实际计发公式会有差别,以当地政策为准。
《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Ⅵ 人事代理办理退休需要个人档案吗
需要的,办理退休手续要查阅个人档案经社保中心审核通过之后才能办理手续。
Ⅶ 己退休人员可以做为委托代理人吗
根据《法官法》第十七条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内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容。
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Ⅷ 人事代理与退休有什么关系
关系如下:
1、人事代理是国家目前为缓解编制所带来的铁饭碗,而施行的新的用人策略。编制是目前本科生研究生找工作必须认真考虑的问题。关系到你以后的工作待遇和养老情况。
2、人事代理肯定是不好的,至于退休后怎样,不同的单位政策不一样的。国家规定到地方单位可是选择执行和不执行的。
(8)个人代理人员退休扩展阅读
从人事代理的对象来看,可分为单位委托代理和个人委托代理。从人事代理的内容和实际操作角度划分,可分为三类:
一是以人事档案管理为依托的基础性代理,包括如前所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服务内容;
二是以人才中介为基础的服务代理,主要包括委托招聘、人才推荐、人才派遣、人才测评等;
三是以企事业单位为基础的公共人事事务代理,或社会化代理,主要包括人才规划、职业设计、人事诊断、人事管理咨询、人才资源开发等。
分为单位委托和个人委托;可全权委托代理,也可单项或多项委托代理。
(1)凡注册“三资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民办科研机构等无主管单位以及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均由单位办理委托人事代理。其他以聘用方式使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单位,可根据需要办理委托人事代理。
(2)各级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机构在核准委托人事代理的有关材料后,应当和委托单位或个人签订人事代理委托合同书,确立委托关系。
(3)单位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及个人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在委托人事代理期间,工龄连续计算。
(4)尚未就业的个人委托人事代理人员重新就业后,其辞职。解聘前的工龄和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合并计算。
(5)在委托人事代理项目内有档案工资关系的,其代理期间涉及国家统一调资的,档案工资的调整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政策,按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核定。
(6)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的大中专毕业生,其见习期考核、转正定级,由用人单位按期向人才流动机构提供有关毕业生见习期间工作表现等书面材料,其手续由委托代理的各级人才流动机构负责。
(7)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的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解除聘用(任)合同的,毕业生可应聘到其他单位工作,代理其人事关系的人才流动机构继续负责毕业生的见习期管理。待聘期超过一个月的,见习期顺延。
(8)委托期间,所委托代理的人员被全民、集体单位正式接收,由其委托代理的人才流动机构凭接收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的接收函办理其人事关系及档案的转递手续;被其他单位重新聘用的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应及时变更人事代理手续。
参考资料:网络—人事代理
Ⅸ 退休的人代理行为是否有效
当然有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