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职工住院后社区要慰问,有这个政策吗
如果有这样的政策,也是地方性政策,社保部门从来就没有这样的规定。
㈡ 机关是否可以对离、退休职工发放慰问金及物品
机关是可以对离退休职工发放慰问金及物品的,但要有确实的理由,如下发的文件或上报上级主管单位获批后。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现在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现行退休年龄是,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2015年10月14日,人社部部长尹蔚民介绍了“十二五”以来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成就,称我国是目前世界上退休年龄最早的国家,平均退休年龄不到55岁。
经中央批准后,人社部将向社会公开延迟退休改革方案,通过小步慢走,每年推迟几个月,逐步推迟到合理的退休年龄。
(2)社区慰问企业退休困难老职工扩展阅读:
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第四条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第五条 干部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符合第四条(一)项或(二)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参加革命工作,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工作年限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
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符合第四条第(三)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
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离休和退休的干部去世后,其丧事处理、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应当与在职去世的干部一样。
第六条 获得全国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在退休时仍然保持其荣誉的干部;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认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的各条战线上有特殊贡献的干部。
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称号和认为对作战、军队建设有特殊贡献的转业、复员军人,在退休时仍然保持其荣誉的。
其退休费可以酌情高于本办法所定标准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标准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第七条 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干部,应当退职。退职后,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费,低于二十元的,按二十元发给。
第八条 离休、退休和退职的干部的安置,要面向农村和中小城镇。在大城市工作的,应当尽量安置到中小城镇和农村,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到本人或爱人的原籍安置。
在中小城镇和农村工作的,可以就地或回原籍中小城镇和农村安置。易地安置有实际困难的,也可以就地安置。
跨省安置的,各有关省、市、自治区应当积极做好安置工作。对于其他省、市、自治区要求向北京、天津、上海安置的,要从严控制。
第九条 离休、退休干部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单位一次发给一百五十元的安家补助费,由大中城市到农村安家的,发给三百元。退职干部易地安家的,可以发给本人两个月的标准工资,作为安家补助费。
㈢ 慰问退休职工慰问语
关于给退休员工的慰问信
尊敬的退休老同志们: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公司集团谨向您们致以崇高的敬礼和亲切的慰问!
过去的一年,我们在董事长高瞻远瞩的正确领导下,以人为本,团结拼搏,勇争一流,紧紧围绕自力集团的总体战略目标,扎扎实实的做好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已取得了较为显著成效。
饮水思源,正是因为有了您们曾经的努力付出和无私的奉献,才有了自力蒸蒸日上的今天。这些成绩的取得,都凝结着您们的心血。您们的功绩公司将永远铭记。在此,向您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我们将继续发杨公司的优良传统,为全体同仁共享发展成果、创造和谐幸福生活而努力。
回首过去,我们满怀喜悦,展望未来,我们信心满怀!20xx年,是我们抢抓新机遇,谋求新发展,实现新跨越的关键之年。我们将以只争朝夕的姿态、奋斗必胜的信心,谱写出自力新篇章。
“莫道夕阳无限晚,不用扬鞭自奋蹄”。在新的一年里,希望您们一如既往的继续关心和支持自力各项事业的发展,为公司的辉煌作出新贡献。
诚挚祝愿您们:新年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阖家幸 ......
慰问信
尊敬的退休老同志:
当您打开这封信的时候,应当是迎接元旦到来的喜庆日子。
各位老同志,看到你们花白的头发,我就看到了你们工作时的艰辛。那时候经济发展刚起步,我乡的各项经济基础比较薄弱,人民比较贫穷,教育比较落后,医疗卫生设施比欠缺……是你们顶着烈日,迎着风雪,爬山涉水,引导全乡人民搞发展,带领全乡人民某出路。是你们用忠诚与奉献开创了我乡经济建设的新局面,用辛勤和汗水铸就了我乡蓬勃发展新篇章。党委政府不会忘记你们,人民不会忘记你们,你们是时代的根基,你们是全乡人民的骄傲!
现在,你们虽然已经退休,但是,你们的宝贵经验和远见卓识仍然可以为我乡重大问题决策提供不可缺少的参考与借鉴,你们身上体现出来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和品德优势仍然作为我乡实现经济大发展的重要资源而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你们的理解支持,始终是我乡快速发展的重要前提。多年来,正是由于你们的关心和理解才保证了我乡发展建设的正确方向;正是由于你们的热情参与和大力支持才使得我乡取得一个又一个的辉煌业绩。我乡的发展离不开你们,社会的进步也离不开你们。在此,我代表全乡人民向你们表示
衷心的感谢!
今天的成就来自昔日创业的艰辛,凭借着你们的辛勤工作,我乡才得以顺利的发展。在难忘20xx年,由于您的关心和支持,我乡的各项工作得到了顺利的推进。我们正信心百倍地跨进20xx年,同心同德争创我乡经济的再上新台阶。
各位老同志,为我乡发展的付出,不仅仅有你们个人付出,还有家庭的付出。是您的亲人在背后的支持与鼓励,是您的亲人默默无闻教育孩子,是您的亲人默默无闻辛勤的工作,她们曾多少次的苦苦企盼您的归来,他们曾多少次的流下过汗水与泪水。正是由于她们的付出,你才会没有后顾之忧,才能更好的把工作做好,我在此感谢你们的家属。你们的亲人,我乡的发展也有他们的贡献。
在元旦到来之际,再次向你们表示真诚的祝福,祝愿你们健康长寿,生活幸福,阖家欢乐!最后,祝您全家元旦快乐!
关于给退休员工的慰问信5篇(三)
尊敬的离退休老职工同志们:
您们好!岁岁重阳,今又重阳。在新世纪又一个传统敬老节日“重阳节”到来之际,公司党支部和全体在职干部职工向您们致以节日的祝贺和亲切的问候!
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关怀和支持下,在主管局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们紧紧围绕供水工作大局,坚持以确保优质稳压供水为根本,以夯实供水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的工作思路,在各自的岗位尽心尽责,保证了城区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的用水需求;我们强化基础管理,狠抓节能降耗,完善水价调整,经营形势健康平稳,企业自身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得到了各方面的充分肯定。通过压缩费用,降低消耗,截止10月底,供水量完成210万吨,制水成本节约21.6万元,保障了公司生产资金的正常周转、职工工资福利的按时发放。同时,挤出资金,解决了全体职工医疗保险问题。然而,我们仍然面临着诸多的困难:生产安全运行、供水设备改造、新水源的开辟,还需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降低经营供销差率仍需加大力度,才能确保县城足压足量安全优质不间断供水,确保单位的经济效益得到根本好转。只有单位渡过这几年养息喘息的困难时期,效益好了,才能从根本上保证老职工、在职职工的切身利益,望大家给以理解、体谅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有决心继续发扬改革精神、创新精神、发展精神,切实加强经营管理、提高优质服务、扩大经营规模、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为把公司创建成为更加和谐的一流供水企业而努力奋斗!
金秋送爽,丹桂飘香。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我们每个人都要走过少年、青年、壮年、老年的人生之路,这是任何人不能抗拒的自然规律。我们不会忘记,你们为供水事业发展做出的不可磨灭的贡献。祝福您们幸福的安渡晚年,同时更衷心希望你们积极关心和支持公司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为供水事业的持续发展再做新的贡献!
最后,祝全体退休老职工健康长寿,节日愉快!
㈣ 企业如何做好救助困难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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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标准,切实做好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和建档工作
各级工会要集中安排时间,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家庭,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困难职工的有关情况,做好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和建档工作。
(一)建档范围。在我市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含农民工)。
(二)建档标准
1.特困职工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济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
2.困难职工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130%以内的;
3.边缘困难职工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131%-150%以内的;
4.大病职工家庭:职工家庭成员因患大病,医疗费年度支出10万元以上或者在后续治疗期间,丧失劳动能力、生活特别困难的;
5.遭受意外伤害、灾害职工家庭:遭受意外事故,致职工家庭成员死亡或重残,医疗费年度支出10万元以上,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因其他灾害造成家庭财产损失10万元以上,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均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三)建档程序
1.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含农民工,下同)个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填写《莱州市困难职工建档申报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申报表),并如实提供有关建档材料。
2.所在单位工会按照建档标准,对困难职工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3.所在单位工会将《申报表》和有关材料报送其所属的镇街、系统工会,直属单位工会直接报市总工会。镇街、系统工会对困难职工家庭情况进行核实,报市总工会。
4.市总工会对上报的《申报表》进行审核,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职工实施救助,并将其信息按要求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软件》。
二、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帮扶救助活动
各级工会要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多种形式的救助帮扶活动,切实为困难职工解决实际问题。
一是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把困难职工救助纳入城乡困难群众爱心救助范围。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搞好与困难职工所在社区、镇街的对接,按照《莱州市城乡困难群众爱心救助办法》要求,最大限度地将符合莱州市城乡困难群众爱心救助标准和条件的困难职工,纳入救助范围。
二是要积极做好困难职工救助的申报工作。市总工会对未纳入全市城乡困难群众爱心救助范围,且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标准的家庭实施救助。申报困难职工救助,除填写《莱州市困难职工建档申报表》外,需提交职工本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失业证复印件、病残证明、新农合结算单和医保部门结算凭证及相应的医疗单据等证明材料。
三是要做好职工互助互济储金会会员救助的申报工作。各基层工会要按照《储金会章程》规定和救助程序,做好储金会会员救助的申报工作。申报储金会救助,需提交职工本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新农合结算单和医保部门结算凭证及相应的医疗单据等证明材料,并填写《莱州市困难职工建档申报表》。同时要借此机会,做好储金会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扩大储金会的覆盖面,不断壮大储金会的势力,提高储金会的救助能力。
四是要争取党政的重视和支持,全面做好困难职工的救助帮扶工作。各基层工会要积极争取同级党政的重视和支持,在单位内部开展行之有效的困难职工救助帮扶工作。同时要对具有代表性的特困职工、劳动模范、待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和离退休人员进行走访慰问,并将日常救助与年终集中救助相结合,根据致贫原因,“输血”与“造血”相结合,采取多种措施帮助他们解决突出问题和困难,让困难职工、农民工群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注重结合,将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工会要把开展救助帮扶送温暖活动与推进工会帮扶工作、加强工会帮扶工作建设结合起来,及时向党和政府反映职工的利益诉求,进一步完善帮扶平台,为职工提供多元化服务,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是开展调查研究,实施政策帮扶。各级工会组织要广泛开展惠民政策的宣传活动,宣传党委政府在就业、劳动报酬、医疗、社保、教育、住房等方面出台的各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并推动各项政策的落实,帮助符合条件的各类困难职工享受城乡困难群众爱心救助政策,帮助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享受教育救助政策。
二是落实责任,严格标准和程序。各基层工会要根据困难职工救助的标准和条件,进行认真调查摸底。同时,要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将本单位、本辖区确定上报的困难职工救助名单张榜公布。困难职工和储金会会员救助申请,务于2011月30日前由各工会工作委员会、直属基层工会按照职工的困难程度汇总排序后,统一报市总工会生产保障部,联系电话:2213159。市总工会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困难职工名单逐户审核,初步确定困难职工救助名单,按程序报主席办公会研究确定救助对象。
三是扩大社会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工会宣传阵地作用,积极做好对工会帮扶救助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宣传工会开展维权帮扶工作的创新成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困难职工、帮扶困难职工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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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退休职工有特殊困难,怎么工会不给予帮助最近的相关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你这退休了,还买断什么。只能领退休金了,工会是给在职的发劳保,组织活动的,摆设尔,能指望它干嘛?
㈥ 企业慰问离退休职工发生的费用列入什么科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3 号)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参考《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文件规定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应计入职工福利费内。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
虽然离退休人员已经不再为企业提供劳务,应当纳入社会保障体制予...
中华。会计网校小文哥回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3 号)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参考《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文件规定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应计入职工福利费内。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
虽然离退休人员已经不再为企业提供劳务,应当纳入社会保障体制予以保障,但由于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水平仍然比较低,企业为他们支付统筹外费用,实质上属于延期支付福利。
因此,企业为本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或支付的统筹外费用,暂定可按照职工福利费相关规定在税前扣除。需要注意的是,企业给离退休人员发生的费用要符合企业的相关制度、不以避税为目的。
但在企业重组情况下,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则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 号)执行,主要有以下特殊要求:
一是按规定从重组前企业净资产中预提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由重组后企业承担人员管理责任的,重组后企业发放或支付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从预提费用中直接核销,不作为企业职工福利费。
二是企业实行分立式重组,将离退休人员移交存续企业或者上级集团公司集中管理,并将按规定预提的统筹外费用以货币资金形式支付给管理单位的,管理单位发放或支付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从专户中列支,也不作为管理单位的职工福利费。
三是企业在财政部财企[2009]117号文件实施前完成重组,重组后企业将离退休人员移交上级集团公司集中管理,但当时未预提并划转相应资金的,重组后企业定期向上级集团公司缴纳费用,应当纳入职工福利费;上级集团公司代为支付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不纳入上级集团公司职工福利费。
㈦ 如何做好离退休干部困难帮扶34
当前,老干部工作正处在一个重要的转折期,老干部“双高期”特点更加突出,老干部年龄偏大,身体渐弱的状况逐渐凸显出来,如何做好老干部“双高期”的服务管理工作,排解他们在政治上、生活上、经济上、精神上的困难?如何建立健全生活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长效机制,使他们摆脱困境,共享改革和发展成果,安享幸福的晚年?这些问题是当前我们老干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也是今后工作实践中长期面对,不断研究更新、不断探索发展的重要课题。
去年8月份,正值全区轰轰烈烈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借此大好契机,按照“学习讨论阶段”统一安排,就“如何做好离退休干部困难帮扶”这一课题,通过走访、座谈、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查了解到的当前造成离休干部陷入困境的几种表现情况汇总整理,报告如下:
一、离退休干部困难的主要表现
随着进入老干部“双高期”,离退休干部,特别是那些年龄较大、离退休较早的老干部,普遍存在四个方面的困难:一是离退休较早,离退休金较低,配偶多数没有工作,经济状况较差,生活上有一定困难;二是年龄偏大,身体不好,行动不便,基本上不能参加老干部工作部门和原单位组织开展的活动,生活空间越来越小,行动上有困难;三是子女不在身边,老伴身体不好,看
病就医不方便,家庭困难,护理条件差;四是子女下岗失业的较多,年龄普遍较大,大多处于“4050”阶段,求职就业普遍较难。
二、造成离退休干部困难的原因
(一)年龄增长导致活动开展难。老干部虽然离开了工作岗位多年,但他们的政治热情和社会责任感仍然很高,对党和人民的感情浓厚,他们渴望参加各种活动,感受党和社会的温暖。但由于离休干部已普遍处于“双高期”,行动不便,体弱多病,常年无法参加活动的人数逐年增多。
(二)健康欠佳导致医护费用多。伴随着年龄的增长,离休干部因病住院的比例日益增长,医药费上的开支也随之增加。国家对离休干部的医药费有财政保障,护理费标准也有所提高,离休干部们的医药费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实行的是实报实销制度,但对于一些无可替代的特殊药、进口药、人工器官等“按规定实报实销”之外的医药费支出,仍然没有制度保障。此外,离休干部的护理、照料问题也愈显突出。随着劳动力工资的日益提高,聘请保姆的工资、住院的护工费等也随之增加,对部分离休干部、特别是对聘请了双护工的极少部分离休干部的经济造成了一定的压力。
(三)空巢生活导致精神慰藉缺。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身体逐渐衰弱,社会交往越来越少,生活日益孤独、寂寞,时常涌起孤苦伶仃、自卑、自怜等消极情绪,精神慰藉难。因此,在物质赡
养得到有力保证的前提下,精神赡养越发显得重要。但是,极少部分子女对老人精神赡养的认识有偏差,认为让老人过上优裕的物质生活就够了,就算是尽到孝道了。此外,子女因工作繁忙以及自身生活的压力等原因也无暇给老人以足够的精神上的慰藉。以及丧偶独居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离休干部的心理照顾和抚慰工作的脱节。
(四)子女就业困难导致生活质量差。子女下岗失业的较多,年龄普遍较大,大多处于“4050”阶段,求职就业普遍较难。一旦下岗失业,再就业难度较大,甚至会导致“啃老”现象的发生,进一步降低了离休干部的生活质量。
三、采取五项措施,建立健全困难老干部帮扶机制。
针对上述离休干部生活中出现的种种困难,我们综合分析,集思广益,初步探索出了一套符合当前生活困难离休干部帮扶所需,且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走访慰问、推进社区管理、开辟就业服务渠道、提高服务质量等五项措施,认真做好困难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希望为下一步建立健全生活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长效机制,起到一定的借鉴参考作用。
(一)统一思想,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形成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困难离退休干部迫切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关心和照顾。建立健全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机制,认真做好帮扶工作,是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需要各级党组织和老干部
工作部门高度重视。我们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让全社会形成一股尊老敬老的好风气,为做好困难老干部帮扶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走访慰问,结对帮扶,切实解决老干部的实际困难。老干局工作人员和所在单位领导或工作人员要与困难离退休干部建立帮扶对子,坚持经常性的走访慰问,了解老干部身体和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对参加工作早、离退休早、离退休金低、生活十分困难的老干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本着有什么困难解决什么困难的原则,给予重点帮助、救济。
(三)推进社区管理,构建社区服务平台。随着离休干部高龄化的到来,身患重病及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干部日益增多,单靠所在单位和老干局的管理服务已逐渐不能适应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的需要。我们对年龄大、身体差、行走不便的老干部,在不改变原隶属关系和本人自愿的原则下,利用社区资源,推进社区管理,将社区服务作为老干部服务工作的延伸和补充,与老干部所在社区联合推行“四就近”服务,即就近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就近参加老年文娱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
(四)拓宽子女就业渠道,着力帮助老干部子女就业。老干部子女普遍处于“4050”阶段,有一部分子女因各种原因下岗以后,就业渠道狭窄,就业难的问题尤为突出。我们采取组织协调
的办法,与劳动部门、工业园区和企业经常性沟通协调,帮助老干部子女,培训并介绍他们就业。
(五)提高服务质量,满腔热情为老干部服务。针对困难离退休干部的特殊情况和问题,我们努力提高工作人员对老干部服务的意识,大力加强对老干部工作人员的素质培养,要求工作人员思想上尊重老同志、感情上贴近老同志、行动上深入老同志,要树立“老干部工作无小事”的理念,进老同志的门、解老同志的情、急老同志的需、办老同志的事、安老同志的心,把他们的忧虑困难时刻挂在心上,对困难离退休干部晚年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的每个细节,都用心去排查,认真对待,妥善解决,最大可能提供便利。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定期走访老干部家庭,做到重大节日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反映情况必访、老同志生日必访,及时掌握他们的各种需求,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解决问题。老干工作人员要常怀儿女之心,恪守敬老之责,经常审视自己与老同志的感情问题,夯实与他们的感情基础,带着感情去为老同志服务。
㈧ 企业退休职工生活困难单位可否给予补贴
职工退休之后,和企业不再发生任何关系,也不属于单位职工,单位没有义务给予解决困难问题,符合低保的,可以申请低保。单位给予解决的,是单位的人性化,并不是法定必须解决的。
㈨ 退休人员归社区管理,没有社区的该怎么办
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2020年底前,要将国企退休人员移交街道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
现在已是7月初,距离完成转交的最后时限已不到半年,近期有不少国企退休人员留言询问中老年乐园编辑,移交社区管理对于退休生活会有何影响?
其实,就各地的情况来看,目前的移交工作已进入到最后阶段。不少已移交街道社区管理的国企退休职工应该已能体验到了一些具体变化。
来看中老年乐园编辑了解、访问到的一些具体情况吧:
【观点三:感情不舍但应顺应改变】
①国企职工一般对单位有归属感,移交社区后,那条联结的纽带好像割断了。
但这就是经济时代的要求,也是现代企业发展和社会管理的需要,我们唯一要做的就是服从大局,适应才是硬道理。
②有国企退休职工提到,既然把企业退休职工纳入街道社区管理,不妨来个一视同仁,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也纳入街道社区管理。
③也有国企退休人员指出,移交社区后,供暖费、物业费、单位发放的抚恤金、以及其他补贴等权益如何维系?应该厘清责任,确保可持续运作并监管到位,这不是一纸文件就能解决的。
④在国企退休职工中,还有一种担忧:那就是移交街道社区管理最后会不会导致没人管,现在的街道社区能承担起原来企业退管处类似的功能吗?
凡事欲在立,应使街道社区在人员、组织、经费等方面都有准备,不要落入管而不管,流于形式。
㈩ 离退休人员慰问标准
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 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