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退休人员高级职称有多加吗
上海从2016年1月起提高机关企事业退休人员等养老金,6月15日发放到位。
1、企业退休人员:先统一增加80元;按本人缴费(含视同缴费)每满1年增加2.5元;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5%。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先统一增加80元;再按照同类人员平均养老金增加4.5%。
3、上述退休人员中,2015年12月底前,女性年满60周岁、男性年满65周岁的,每月再增加20元。
2. 上海的退休高级职称人员养老金有第三次增加300元吗
可以直接问单位,或者社保部门
谢谢你的提问
3. 上海高级职称退休补贴怎么办理
办理手续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
根据有关规定,因病或非因工伤残申请提前退休的职工,首先要到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医疗诊断。
其次是将取得的医疗诊断证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最后职工持鉴定结论和其他相关材料,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在2002年4月5日之前,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执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作出补充规定。
自2002年4月5日之后,按《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执行。
退休补贴要求规定:
1、退休后养老保险不能转移,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可以办理转移。但职工已经退休,已经确认养老金的领取和领取标准,就无法再进行养老保险转移了,但可以通过金融系统实现养老金异地支付。
2、个人缴费满15年后不继续缴费,退休时会直接影响到个人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个人缴费满15年,仅仅是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一个基本条件,只要职工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处于就业、有收入状态,就要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 高级职称退休和中级职称退休,每个月的退休金相差多少
在事业单位根据工龄的长短,任职年限,职级的具体差别来说,高级职称和中级职称每月在养老金上的差距大约在1800元左右,这是因为事业单位食物职称划分也比较详细,像高级职称还分为正高专业技术一、二、三、四级,副高分为专业技术五、六、七级,而中级职称分为专业技术八、九、十级。具体差异要具体的详细计算,不能一概而论。
总的来说,高级职称要比中级职称拿的养老金要高,基本都能高出1800元左右,再加上在职的时候高级职称人员可能所在的职位也比较高,那么缴费基数也相应高,养老金的差距可能还会更大一些,所以这些都是视具体情况而定!
5. 上海办理高级职称退休手续
1.上海市退休养老金政策
(一)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
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的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特殊工种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1998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累计满15年;退休后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年限累计不满上述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二)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
1、1998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
2、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1998年1月1日后退休,且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被保险人,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综合性补贴、过渡性养老金四部分组成:
(1)、基础养老金:退休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
(2)、个人帐户养老金:本人帐户储存额的1/120;
(3)、综合性补贴:125元;
(4)、过渡性养老金:
a=职工退休时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b=职工本人平均点工资
c=职工97年底前缴费年限
过渡性养老金=a×b×c×1%
职工本人平均点工资的计算方公式:
N=年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 M=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b=(92N/92M+93N/93M+94N/94M+……………+退休上一年N/退休上一年M)/企业和职工1992年至退休上一年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
2.养老金计算方法
一、基础养老金 按 2009 年职工平均水平(3566 元)为基数,按其工令(缴费年限) 计算,工令每满 1 年为 1%;
二、个人帐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储存额÷规定的计发月数(按规定的退休年龄计算) ;
三、过渡性养老金 个人“虚账实记”中的金额及其利息÷120;
四、新老计算办法的差额 新办法与老办法相比后,新办法比老办法高出 180 元内的, 全部计发,超出 180 元部分的,只能发超出部分的 80%。
五、当年退休调整增资 参照沪人社养发(2010)04 号文件,按退休职工增资办法, 计算(先增 90 元,再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满 1 年增加 1 元/月,然后,再增加 30 元(企 业职工)。 ) 下面,举二个例子加以说明:
案例一:胡某某,1979 年 2 月参加工作,由于从事特殊工种满 10 年,于 2010 年 7 月 办理退休手续(特殊工种 55 周岁提前退休) ,其工作年限(工令)计算为 31 年 06 月,按上 述规定计算退休金如下:
1、 基础养老金:1123。3 元 第 2 页 共 3 页 具体计算: 2009 年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3566 元, 按其工令 31 年 06 月计算为: 3566 元×31。5%(31 年 06 月换算)=1123。3 元(见分进角) 。
2、 个人帐户养老金:455。9 元 具体计算:1993 年 1 月至退休前的个人养老帐户总额为 77496 元,按 55 周岁退休,规 定计发月是 170 个月,个人帐户养老金计算为:77496 元÷170 月=455。9 元(见分进角) 。
3、 过渡性养老金:538。3 元 具体算计:1993 年以前的工令,折算为“虚账实记”的金额与利息为 64596 元,过渡 性养老金计算为:64596 元÷120 月=538。3 元。
4、 上述三项累加为 2117。5 元,原老办法计算为 1945 元,超过 172。5 元,低于 180 元,因此,2117。5 元全额计发。
5、 根据 2010 年退休职工增加工资规定,可增资 151 元(基础 90 元,工令 31 元,企 业职工 30 元) 。
6、 因此,胡某某 2010 年 8 月起的退休养老金是 2268。5 元(2117。5 元+151 元) 。
案例二:章某某,1966 年 6 月参加工作,于 2010 年 8 月办理退休手续(60 周岁到年龄 退休) ,其工作年限(工令)计算为 44 年 03 月,按上述规定计算退休金如下:
1、基础养老金:1578 元 具体计算: 2009 年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3566 元, 按其工令 44 年 03 月计算为: 3566 元×44。25%(44 年 03 月换算)=1578 元(见分进角) 。
2、个人帐户养老金:585。3 元 具体计算:1993 年 1 月至退休前的个人养老帐户总额为 77496 元,按 60 周岁退休,规 定计发月是 139 个月,个人帐户养老金计算为:81352 元÷139 月=585。3 元(见分进角) 。
3、 过渡性养老金:768。3 元 具体算计:1993 年以前的工令,折算为“虚账实记”的金额与利息为 92193 元,过渡 性养老金计算为:92193 元÷120 月=768。3 元。
4、 由于上述三项累加为 2931。6 元,原老办法计算为 1975 元,新办法比老办法要超 过 956。6 元。按 2010 年规定,对高于 180 元,先发 180 元,超过 180 元的部分发 80%, 即先发 180 元,然后将 776。6 元(956。6 元—180 元)发 80%,计 621。3 元(776。6 元 ×80%) ,因此,超过部分实际计发是 801。3 元(180 元+621。3 元) ,与 956。6 元相比, 扣发 155。3 元。所以,最后计发数是 2776。3 元(2931。6 元—155。3 元) 。
5、 根据 2010 年退休职工增加工资规定,可增资 164 元(基础 90 元,工令 44 元,企 业职工 30 元) 。 6、 因此,章某某 2010 年 9 月起的退休养老金是 2940。3 元(2776。3 元+164 元)
6. 上海退休高级职称补贴
1.上海市退休养老金政策
(一)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
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内缴纳的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干容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特殊工种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1998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累计满15年;退休后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年限累计不满上述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二)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
1、1998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
2、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1998年1月1日后退休,且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被保险人,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综合性补贴、过渡性养老金四部分组成:
(1)、基础养老金:退休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
(2)、个人帐户养老金:本人帐户储存额的1/120;
7. 2019年12月上海市退休副高职称人员的平均养老金是多少
2019年12月,上海市退休副高职称人员平均养老金是多少?你好,差不多是一万左右,你可以自己看看,和你的差不多吧!望采纳,谢谢
8. 目前上海退休人员,退休金怎么算的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城镇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07]27号)、《关于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沪府发〔2015〕73号)的规定,上海市城镇职工退休基本养老保险金计算办法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缴费年限);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份;
3、过渡性养老金=“虚账实记”的金额及其利息÷120。
上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本市城镇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
沪府发[2007]2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调整本市城镇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作如下通知:一、1993年1月1日起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参保人员,退休后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决定》规定的计发月数(见附表)。二、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镇养老保险“虚账实记”若干事项的通知》(沪府发〔2006〕19号)规定的“虚账实记”记账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参保人员,退休后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款规定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含“虚账实记”的金额及其利息)除以《决定》规定的计发月数(见附表)。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为“虚账实记”的金额及其利息除以120。
上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沪府发〔2015〕73号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现结合实际,就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若干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如下:
一、按照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相加后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加发1%。
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按照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确定。
二、计算参保人员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时,应当包括其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参保人员2010年底前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月缴费工资指数,统一按照1计算;从2011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指数统一按照实际计算。其中,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参保人员2011年月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低于1的,当年月缴费工资指数按照1计算;2012年月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低于0.85的,当年月缴费工资指数按照0.85计算;2013年月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低于0.75的,当年月缴费工资指数按照0.75计算。
三、从2011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由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此前已经按照规定划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储存额不作变动。
四、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以及本意见计发的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凡低于原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水平的,其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其中,按照原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时,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基数统一按照2009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566元/月)确定;个人账户养老金统一按照本人2010年底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含“虚账实记”的金额及其利息)除以120确定。
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28日
附件
《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中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办法》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缴费年限)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指数(计算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指数时,包括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
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指数=(Z1+Z2+……+Zm-1+Zm+1×n)÷N
Z1、Z2……Zm-1、Zm为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工资指数。月缴费工资指数按照参保人员退休前1月、2月……m-1月、m月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除以对应的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四位小数)。
参保人员2010年底以前实际缴费年限的月缴费工资指数统一按照1计算。
n为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的月数。视同缴费年限的月缴费工资指数统一按照1计算。
N为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的月数(含视同缴费年限的月数)。
9. 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企业职工退休后工资有何待遇
根据《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
(五十)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企业职工(含其中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个体参保人员),退休计发基本养老金时,除按《实施办法》规定计算外,再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计算增发养老金。
可增发养老金的人员,按以下规定增发基本养老金:
4、企业中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政工师、高级技师,退休时凭省级有关部门(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政工师也可凭国家有关部委、总公司)核发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
高级政工师资格证书、高级技师资格证书和在退休前仍被企业聘用并发给的聘用证书、聘用通知,按其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1%的养老金。
当前,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 = 基础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仅限于建立个人账户前参加工作的人员)。
1、基础养老金 = 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9)高职称上海退休人员养老金扩展阅读: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工人、职员年满六十周岁,连续工龄满五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下同)满二十年的;女工人年满五十周岁、女职员年满五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五年,一般工龄满十五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损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职员,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其连续工龄和一般工龄又符合本条(一)项条件的;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的工人、职员,连续工龄满五年,一般工龄满十五年,身体衰弱丧失劳动能力,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或者医生证明不能继续工作的;
(四)连续工龄满五年,一般工龄满二十五年的工人、职员,身体衰弱丧失劳动能力,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或者医生证明不能继续工作的;
(五)专职从事革命工作满二十年的工作人员,因身体衰弱不能继续工作而自愿退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