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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工资劳务费

发布时间:2021-11-05 16:49:08

退休人员的工资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首先你的退休工资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其次你的上班单位发你的工资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最后你没有说你的专项扣除,所以也只能举例说明,就是说你的个人所得税和正常员工是一样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只是你的扣除部分少了二项:个人部分的社保和个人部分的公积金,其他六项扣你只要有就能抵减的。

下面我将过程发你看一下:

第一、现在工资薪金申报个人所得税是执行:累计预扣法,是按照1月份至当前月份累计收入,减去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5000×月数)、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对应税率计算累计应预扣税额,减去以前月份累计已预缴税额。

第二、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第三、举例子:

假设某员工1月份工资薪金收入为16000元,2月份工资薪金收入为21000元,如该员工有住房贷款利息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每月定额扣除3000元,该员工每月三险一金为0元,则1月份和2月份工资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计算过程如下:

1、1月份工资应预扣预缴税为: (16000-5000*1-3000*1-0*1)×3%=240元

2、1-2月份累计工资应预缴税为: (16000+21000-5000×1-3000×1-0×1)×3%=870元

3、扣除1月份工资已预扣预缴税款,2月份工资应预扣预缴的税款为:870-240=630元。

第四、从上你可以看出:两个月合并申报工资,并不会造成多缴或者少缴。

第五、税率表:

第六、相关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2018.12.20发布《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对于工薪阶层最关注的工资、薪金所得缴税问题,未来仍将实施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将从明年1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昨天,国家税务总局就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进行了公告。其中明确,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日常采取累计预扣法进行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采取基本平移现行规定的做法预扣预缴。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个人所得税法”),现就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后扣缴义务人对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对非居民个人上述四项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公告如下:

一、居民个人预扣预缴方法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按以下方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见附件1)。年度预扣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的,由居民个人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一)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上述公式中,计算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按《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附件2)执行。

(二)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具体预扣预缴方法如下: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额累进预扣率(见附件2《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

二、非居民个人扣缴方法

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按月换算后的非居民个人月度税率表(见附件2《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计算应纳税额。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⑵ 聘用退休人员工资如何列支

问:聘用退休人员的工资列工资薪金支出还列劳务费?如劳务费支出,要地回税开劳务答发票吗?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⑶ 我们公司聘请退休人员,请问退休人员的收入是工资还是劳动报酬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退休人员的收入是劳动报酬,因为用人单位和已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已不再形成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签订劳务合同。个人所得税应按照税收法规政策的规定,对退休人员再任职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3)退休人员工资劳务费扩展阅读:

退休后被返聘不适用最低工资保护

1、、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返聘,不适用最低工资规定标准,其劳动报酬由双方协商决定。

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看,最低工资标准是不适用于退休返聘人员的。

因为已退休人员在法律上已不再把他们看做是劳动者,现行劳动法律不再把他们纳入调整范围之内,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当然,退休返聘人员可以与返聘单位协商,要求获得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

2、企业内退人员、下岗职工、享受病假工资的人员,因为离岗未上班,没有提供正常劳动,所以不享受最低工资保护。

⑷ 退休人员退休后除了领取的养老金外另外取得的劳务费是否需要个税汇算清缴

1.退休人员退休后,如果是和企业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关系的话,是需要按照劳务报酬缴纳个税并进行个税汇算清缴的。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3.不属于“退休人员再任职”的退休人员与原单位以非雇佣(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为顾问、设计师、培训师、技术服务等)的关系所取得的各项所得,应当按照劳务费缴纳个人所得税。

⑸ 退休人员个得税如何计算,包括退休金和返聘的劳务费

根据《国家税务抄总局关于个人兼职袭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的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的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2)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3)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4)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⑹ 退休人员工资算劳务费还是工资

都不是,就是养老金。

⑺ 退休返聘人员工资属于劳务报酬吗

首先退休人员是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其次退休返聘实际上是退休人员和返聘单位之间形成了聘用合同关系或者事实聘用合同关系;再次聘用合同或者事实聘用合同关系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因此退休返聘人员工资属于劳动报酬而不是劳务报酬。

⑻ 退休人员返聘劳务费是在管理费用-劳务费中列支吗

是的,退休人员返聘劳务费,是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根据返聘人员的工作内容)-劳务费中列支。

⑼ 退休职工返聘后需要开劳务费发票入账吗

退休职工返聘后是不需要开劳务费发票肆者入账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专局公告属2012年第15号》
一、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因此,新招聘的退休的职工,他们的工裂纯薯资可以直接入裤滑账,不需要去开劳务费发票。

⑽ 退休后的医务人员劳务费怎么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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