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西安市居民医保符合慢性病如何报销
脑血管病恢复期,不一定属于医保的重症慢性病范围的。
参照武汉的居民医疗保险——高血压三期,合并脑血管病引起偏瘫半年后,可以凭近两年的门诊治疗高血压门诊病历、近一年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出院小结原件等,向参保地社保中心提出社保请办理重症,经审批在指定医院治疗脑血管病恢复期范围内的基本医疗费用,包括药费检查治疗费用,也含理疗康复治疗,享受统筹50%(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比例)。
⑵ 西安市居民慢性病的规定和补助金是什么
已退休人员的话,如果患有慢性疾病的,可以去申请慢性病报销补助,回获得批准后,可以每月答自主买药,来治疗自己的慢性病,前提是一定是针对自己的慢性病所支出的医药费,国家每年给报销一次,比如,本年度自己买药花了5000元,只要把购药发票和小票收集好,上交到单位的退休办,就可以享受报销补助了,大约可以报销一半了。也就是2500左右!
⑶ 企业退休职工如何申请慢性病补助,在那儿领钱
企业职工退休后,患有慢性病,需长期看门诊吃药或打针,积极向当地社保部门,医保管理中心,申报慢性病报销,获批后,看门诊的医药费可以三个月报销一次,报销单位是当地医保部门领钱。
⑷ 西安 慢性病报销
慢性病报销须知
一、慢性病报销所需材料
A、申请门诊慢性病补助需携以下材料:
1、住院病例的复印件(住院首页等);
2、病历及抢救病历的复印件及诊断证明书、门诊病复印件;
3、相关的检查及化验单的复印件;
4、本人近期两张免冠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注:①申请鉴定表一式两份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以上资料为二级以上医院近两年的材料。
③新申报时间为每年1、4、7、10月份,由分部医保经办人统一报送,其他月份不受理申请业务。
④以上材料概不退还,请报送复印件,审核结果于次月20日后查询。
⑤慢性病未通过资料只保存当年,逾期不办理的当放弃对待,资料概不退还。
B、被审批后注意事项:
1、慢性病补助有效期为两年即被审批当年和次年,到期后请及时续报。
2、日常患者应到市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就诊或购药,患者保留当年相关发票处方检查化验等相关资料,年底交由中心专管员统一到市医保办理相关手续。
C、慢性病病种范围:
1、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不含隐匿型)
2、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3、原发性高血压(Ⅱ期以上高血压,限50周岁以上人群)
4、脑血管病恢复期
5、肝硬化失代偿期
6、糖尿病合并慢性并发症
7、慢性肾小球肾炎及肾病综合症
8、恶性肿瘤晚期
9、精神疾病
10、红斑狼疮
D、补助标准:
慢性病补助金额=(当年门诊有效发票总额—850元起伏线)×70%
注:慢性病补助金额不得超过本人被审批病种的最高下限额
冠心病2000 糖尿病合并慢性并发症2000 肺心病3000 脑血管病恢复期2500 慢性肾小球炎及肾病综合症2000
高血压期2100 高血压期2500 肝硬化失代偿期3000 恶性肿瘤晚期4000 精神疾病2500 红斑狼疮2500
帕金森综合2500
二、住院报销所需材料
1、 病案首页(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2、 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复印件)。
3、 费用分解单。
4、 住院费收据。
5、 医院级别证明。
6、 住院次数。
7、 单位介绍信。
8、 诊断证明。
9、 在本地住院的需提供医院医保办的证明(证明在医院自费的情况)及本人的情况说明。
10、医保专用病历。
*递交材料之日起四个月后查询。
⑸ 西安市慢性病报销
慢性病报销须知 一、慢性病报销所需材料 A、申请门诊慢性病补助需携以下材料: 1、住院病例的复印件(住院首页等); 2、病历及抢救病历的复印件及诊断证明书、门诊病复印件; 3、相关的检查及化验单的复印件; 4、本人近期两张免冠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注:①申请鉴定表一式两份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以上资料为二级以上医院近两年的材料。 ③新申报时间为每年1、4、7、10月份,由分部医保经办人统一报送,其他月份不受理申请业务。 ④以上材料概不退还,请报送复印件,审核结果于次月20日后查询。 ⑤慢性病未通过资料只保存当年,逾期不办理的当放弃对待,资料概不退还。 B、被审批后注意事项: 1、慢性病补助有效期为两年即被审批当年和次年,到期后请及时续报。 2、日常患者应到市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就诊或购药,患者保留当年相关发票处方检查化验等相关资料,年底交由中心专管员统一到市医保办理相关手续。 C、慢性病病种范围: 1、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不含隐匿型) 2、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3、原发性高血压(Ⅱ期以上高血压,限50周岁以上人群) 4、脑血管病恢复期 5、肝硬化失代偿期 6、糖尿病合并慢性并发症 7、慢性肾小球肾炎及肾病综合症 8、恶性肿瘤晚期 9、精神疾病 10、红斑狼疮 D、补助标准: 慢性病补助金额=(当年门诊有效发票总额—850元起伏线)×70% 注:慢性病补助金额不得超过本人被审批病种的最高下限额 冠心病2000 糖尿病合并慢性并发症2000 肺心病3000 脑血管病恢复期2500 慢性肾小球炎及肾病综合症2000 高血压期2100 高血压期2500 肝硬化失代偿期3000 恶性肿瘤晚期4000 精神疾病2500 红斑狼疮2500 帕金森综合2500 二、住院报销所需材料 1、 病案首页(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2、 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复印件)。 3、 费用分解单。 4、 住院费收据。 5、 医院级别证明。 6、 住院次数。 7、 单位介绍信。 8、 诊断证明。 9、 在本地住院的需提供医院医保办的证明(证明在医院自费的情况)及本人的情况说明。 10、医保专用病历。 *递交材料之日起四个月后查询。
⑹ 退休职工得了慢性病住院怎么报
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就诊结算先用固定帐户。固定帐户用完后,有慢性病特殊病的人员,慢性病特殊病进入门诊自付段,自付段用完后,进入慢性病特殊病专项门诊。门诊自付段暂定为360元。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发生的专项门诊费用按下列办法结算。
(一)下列经二级医疗机构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共同认定的慢性病和特殊病的门诊费用暂定为专项门诊费用:
1、慢性病:糖尿病、高血压(II、III期)、慢性乙型活动性肝炎、精神病、严重慢性肾功能不全、甲亢、甲减、类风湿性关节炎、再生障碍性贫血、红斑狼疮、强直性脊柱炎、帕金森氏综合症、慢性阻塞性肺气肿。
2、特殊病:非住院恶性肿瘤放疗、化疗。
(二)凡有专项门诊费用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或相当于个人账户的资金用完后,实行封顶和按比例报销的办法。一种慢性病全年可结算费用的封顶线为2000元,同时患有两种以上慢性病的封顶线为4000元,由统筹基金分别按在职、退休人员支付60%和75%;特殊病的封顶线为4000元,由统筹基金分别按在职、退休人员支付70%和85%。
(三)患有上述慢性病以外的慢性疾病,连续两年门诊可结算费用超过2000元以上的,且需要长期服药的人员,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后,可参照列举的慢性病结报。 慢性病认定申请需携带医保卡或者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领取慢性病体检表,每年5月开始,5月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