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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2O18年企业退休金计算公式

发布时间:2021-11-03 16:53:22

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计算方法

企业职工退休金计算公式=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地方养老金

一、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公式中,“实际缴费工资指数”即Z实指数(下同)为被保险人参保缴费至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期间,相应年度的实际缴费工资基数,与相应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比值之和的平均值。

被保险人曾在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并在统筹范围办理退休的,Z实指数为其各阶段的实际缴费工资基数,与相应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比值之和的平均值。

二、过渡性养老金公式中, “视同缴费年限”即N同为被保险人1992年9月30日前符合国家及本市规定的连续工龄;“缴费工资指数”即Z同指数为1;

“1998年6月30日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即N实98为被保险人1992年10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期间符合国家及本市规定的连续工龄(含实际缴费年限)。

(1)江门2O18年企业退休金计算公式扩展阅读:

养老金领取条件: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要领取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二是累积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

2、按照相关规定,我国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3、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② 2018 退休养老金是怎么计算的

计算方法为:

1、基础养老金=(退休上年度宁波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累计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退休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997年底前(或改制前)平均缴费工资指数×1997年12月31日前缴费年限(或改制前视同缴费年限)×1.4%;

从2005年开始至2015年,尽管中国政府连续第11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但由于受养老金水平差异较大、货币贬值和物价上涨影响,社会各界并不“领情”,相反,却是对养老金替代率连年下降的不满和质疑。养老金占工资比例连降九年,已跌破国际警戒线。

(2)江门2O18年企业退休金计算公式扩展阅读

中国养老金主要分为两类: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养老金和企业人员退休养老金。二者实行的不同制度,被舆论广泛称为养老“双轨制”,两者待遇差距巨大,是一种歧视性的制度,在中国已经持续20年。具体表现为三个不同:

一是统筹的办法不一样即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则由财政统一筹资;

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样即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上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则由财政统一支付;

三是享受的标准不一样即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差距大概是300%~500%。

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由于养老保障制度的不同而造成了两者之间待遇差异较大,且这种差异已引起群众的不满,要求缩小差距、统一制度的呼声日益高涨。

③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怎么计算方法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计算方法:

1、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 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④ 江门社保养老金领取计算方法(公式)是怎么样的

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须知
一、 问:什么是基本养老金?它由哪些项目构成?
答:基本养老金也称法定养老金,是按国家规定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给离退休人员发放以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养老待遇。参保人必须同时符合规定的年龄条件和缴费年限条件,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具有视同缴费权益并建立了视同缴费账户的参保人,在计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计发过渡性养老金。
二、 问: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幅度如何确定?
答:在国家出台办法前,我市将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文件精神,于每年7月对基本养老金作如下调整:
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额=江门市全市上年度月平均基本养老金×全省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率×(40%~60%)。
——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改革
三、 问:我市从何时起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答:根据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96号)规定,从2006年7月1日起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四、 问:在粤府[2006]96号文实施前后,基本养老金新计发办法与旧计发办法之间如何过渡?
答:为保证基本养老金旧计发办法向新计发办法平稳过渡,粤府[2006]96号文设置了五年过渡期(从2006年7月1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止),并规定了过渡期内基本养老金原计发办法(下称原办法)。凡在过渡期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实行新办法与原办法对比并按差额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做法。5年后不再实行新办法与原办法对比,全部按新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五、 问:粤府[2006]96号文规定的原办法等同于粤府[2006]96号文实施前的旧办法吗?
答:原办法不等同于旧办法。原办法在某些参数上的设置已发生变化(其它条件相同),具体体现在:
(一)临界指数统一确定为“1”;
(二)月基础养老金计算的基数封定在2004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即月基础养老金=2004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
(三)个人账户储存额封定在2006年6月30日止,(且7月后补缴以前年度的欠费,均不得计入封定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中),即月个人账户养老金=封定的个人账户储存额÷120。
六、 问:如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高于原办法的,如何处理?
答:高出的差额部分按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标准为:
(一)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首次领取待遇的计发10%;
(二)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首次领取待遇的计发30%;
(三)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首次领取待遇的计发50%;
(四)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首次领取待遇的计发70%;
(五)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首次领取待遇的计发90%;
(六)2011年7月1日以后申领基本养老金,不再实行新旧两种办法对比,基本养老金按新办法计发;但原过渡期内首次领取的待遇不再重新计算。
七、 问:如原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高于新办法的,如何处理?
答:按原办法计算的标准执行。
八、 问:原办法的过渡性养老金如何计算?
答:原办法的过渡性养老金=原办法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8年6月30日前的缴费年限×计发系数+1998年6月30日前的特殊工种年限×0.2%-提前退休年限×1%]×(1+a01)×(1+a02)×……×(1+a05)+1997年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10%
注:①计发系数是指2006年6月30日前缴费年限满15年的,为1.2%,不满15年的,为1%;②a01……a05为2001至2005社保年度各市、区退休人员过渡性养老金的调整比例。
九、 问:原办法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如何计算?
答:计算公式为:原办法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9年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原办法计算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1999年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临界指数×各市、区实施粤府[1993]83号文前视同缴费月数+各市、区实施粤府[1993]83号文至2001年6月底前实际缴费指数之和)÷(视同缴费月数+各市、区实施粤府[1993]83号文至2001年6月底前实际缴费月数之和)。
注:考虑到我市在贯彻粤府[1993]83号文的时间不一致(最早新会为1994年4月,最迟开平和恩平为1995年1月),所以1994年12月前有实际缴费指数低于“1”的,按“1”计算,高于“1”的按实际计算。
十、 问:原办法平均缴费指数如何计算?
答:计算公式为:原办法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月数+截止到2001年6月的实际缴费指数之和)÷(视同缴费月数+截止到2001年6月的实际缴费月数)。
十一、 问:原办法实际缴费指数如何计算?
答:原办法参保人月实际缴费指数=参保人的月缴费工资÷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新办法的基础养老金计算标准
十二、 问:如何计算基础养老金数额?
答:计算公式为:月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其中,“a”为全省统一设定的修正系数,主要是基于基本养老保险征收与待遇计发基数必须相对应来考虑。当参保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时,a=本人平均缴费指数÷0.6;当参保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时,a=1。
十三、 问:如何计算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答:计算公式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十四、 问:如何计算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答:计算公式为:本人平均缴费指数=(本人视同缴费指数×本人视同缴费月数+本人实际缴费指数×本人实际缴费月数)÷(本人视同缴费月数+本人实际缴费月数)。
注:
(一)本人视同缴费指数的计算公式为:本人视同缴费指数=1993年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1993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为:蓬江和江海(含市直,下同)为1.076,新会为1.066,其他四市均为0.963。
(二)特殊群体视同缴费指数的计算公式为:视同缴费指数=本人复员转业、单位改制或离开原单位前12个月月平均基本工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五、 问:如何计算实际缴费指数?
答:计算公式为:本人实际缴费指数=本人月实际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六、 问:现在补缴以前缴费年限的,如何计算实际缴费指数?
答:计算公式为:补缴年限的实际缴费指数=补缴时计征的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补缴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结果大于3.0的取3.0。

——新办法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标准
十七、 问: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如何逐月积累的?
答:实施粤府[1993]83号文之日起至1998年6月30日止,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建账规模为:本人缴费工资×个人缴费比例;1998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止,建账规模为:本人缴费工资×11%;从2006年7月1日起,建账规模调整为:本人缴费工资×8%。2006年6月30日前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与2006年7月1日后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合并计算。
十八、 问:如何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数额?
答:以本人首次领取月基本养老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十九、 问: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如何确定?
答:国家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了如下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执行标准。

二十、 问: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是否可以继承?
答:《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无法定继承人的,转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新办法的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标准
二十一、 问:如何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数额?
答:(一)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首次领取月基本养老金时本人视同缴费账户总额除以120;
(二)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6月30日前已具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的,以本人视同缴费账户总额除以120;2006年7月1日后开始具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的,以本人视同缴费账户总额除以个人账户计发月数。
二十二、 问:什么叫视同缴费账户?
答:所谓视同缴费账户,是将参保人已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定的工作年限确认为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并按一定的计算标准建立的权益账户,用以计算过渡性养老金。
二十三、 问:视同缴费账户建账对象有哪些?
答:(一)一般人群,即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享有过渡性养老金的参保人;
(二)特殊群体,即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具有按国家规定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的连续工龄的参保人,包括由我市安置到企业的复员转业军人、流动到企业的原机关工作人员、以及改制前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十四、 问:一般人群视同缴费账户如何建账?
答:(一)补建视同缴费账户。截至2006年6月30日时本人1993年底前的视同缴费账户总额=1993年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8%×12×1993年底以前视同缴费年限×(1+10%)12.5,即蓬江、江海每满一年记帐标准为1508.9元,新会为1494.9元,其他四市为1351.1元。
(二)补齐视同缴费账户。截至2006年6月30日时视同缴费账户总额=[1993年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8%×1994年1月至所在地实施粤府[1993]83号文前的月数+(所在地实施粤府[1993]83号文至1998年6月本人实际缴费工资之和×8%-所在地实施粤府[1993]83号文至1998年6月本人实际缴费总额)]×(1+4%)8
二十五、 问:特殊群体视同缴费账户如何建账?
答:截至2006年6月30日时视同缴费账户总额=1993年底前记帐额×(1+10%)n+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底记帐额×(1+4%)n+1998年7月至2006年6月记帐额×[(1+a99)×……×(1+a06)]。
注:⑴n表示本人转入企业之月至2006年6月这一区间的年限;⑵a99……a06表示1999年至2006年各年度个人账户记帐利率。
二十六、 问:视同缴费账户可否一次性提取或继承?
答:视同缴费账户是根据参保人的视同缴费年限建立起来的,以个人账户的管理模式实行虚帐管理,仅作为计发过渡性养老金的基数。在支付过渡性养老金时,其资金仍来源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而并不是由个人的实际缴费形成。因而,不具备私有属性,因此不能继承和一次性提取。

⑤ 最新退休金计算方法

2021年最新个人养老金计算方法

一、养老金计算方法与公式

计算养老金其实质就是如何计算养老保险待遇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公式是:

(一)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a1/Al+a2/AZ+....+an/An)/N

公式中,a1、a2.....an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年.......n年本人缴费工资额;A1、A2……An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年......n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N为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计发月数

例如:一名男职工,2010年其60岁退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66元。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个人账户中有50000元,本人平均缴费指数为0.6。那么,他的基础养老金=(3566元+3566元*0.6)+2*15*1%=427.92元。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50000元/139=359.79元;上列两项合并,他的月基本养老金为427.92元+359.79元=787.71元。

1、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3、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4、公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⑥ 2018年现在以广东省江门市社保每月能领取多少钱

社保交满15年,退休后每月可以领到的具体钱数,在这里无法具体说明。因为内全国各省市的经济发容展水平不同,统筹账户的金额不一致;并且每个人的工作的工资也不相同,所以,不能进行具体计算。但是,在这里,提供一下一些计算公式,供大家自己计算: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1、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2、个人账户养老金=本人帐户存额÷120养老保险是遵循“多缴多得”的原则,缴费基数越高、年限越长,退休时领取养老金也越多。一旦停缴,将直接影响到退休后养老金待遇。

⑦ 退休金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当前,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是指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给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指数×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平均缴费指数=各年度缴费指数/缴费年限;

缴费工资指数=当年缴费工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指根据参保人员退休时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计算出来的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不是指某个退休人员实际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数(因为在退休时无法预计),而是根据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测算出来的一个假定的指标。

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

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国发[2005]38号文件实施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中人”。由于他们以前个人账户的积累很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发放办法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具体制定的办法执行。

以四川省为例: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计缴费年限×1.3%(计算系数)。

⑧ 企业退休养老金怎么计算

企业退休养老金主要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组成: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
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5、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a1/A1+a2/A2+……+an-1/An-1+an/An)÷N。
公式中:a1、a2……an-1、an为参保人员1992年至退休上一年各年的缴费工资;A1、A2……An-1、An为1992年至参保人员退休上一年各年的全省职工年平均工资(2001年起为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N为参保人员1992年1月1日至退休上一年年底的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合计数。
其中:对每年1月至6月退休的人员,An、An-1均取该年上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对每年7月至12月退休的人员,An取该年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对2008年7月1日后缴纳的1996年1月1日后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应按到账时间合并计算后,用于到账年度缴费工资指数的计算。其中,退休当年补缴以前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并到账的,退休上一年年底前的补缴基数与退休上一年的缴费基数合并计算后,用于退休上一年缴费工资指数的计算。对1992年1月1日至退休上一年年底的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合计数小于4年的参保人员,其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不得超过1.0,即:计算结果大于或等于1.0的,其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按1.0确定;小于1.0的,按实确定。

⑨ 企业职工退休金计算公式

企业职工退休金计算公式=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地方养老金

一、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公式中,“实际缴费工资指数”即Z实指数(下同)为被保险人参保缴费至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期间,

相应年度的实际缴费工资基数,与相应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比值之和的平均值。

被保险人曾在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并在统筹范围办理退休的,Z实指数为其各阶段的实际缴费工资基数,与相应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比值之和的平均值。

二、过渡性养老金公式中, “视同缴费年限”即N同为被保险人1992年9月30日前符合国家及本市规定的连续工龄;“缴费工资指数”即Z同指数为1;

“1998年6月30日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即N实98为被保险人1992年10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期间符合国家及本市规定的连续工龄(含实际缴费年限)。

三、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以个人账户储存额与个人账户补贴额之和,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

(9)江门2O18年企业退休金计算公式扩展阅读:

企业职工退休流程:

1、参保人员申请正常退休的,一般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30日向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参保企业和档案托管部门在办理退休前,必须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企保中心)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1000-1500)

3、退休申报:

申报材料:按规定装订成册的的退休人员档案及《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报审表》

申报地点:企保中心档案接收窗口

4、待遇审核

单位在退休申报后10个工作日内到市企保中心档案接收窗口领取已审核的《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报审表

单位持报审表到企保中心支付结算窗口核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领取《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待遇核定表》,及《社会化管理服务通知单》

发放《退休证》退休人员持《社会化管理服务通知单》到其常住地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报到,并领取《退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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