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 宁 省 财 政 厅
辽人社发【2012】14号
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
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绥中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省本级参保企业: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决定从2012年1月起调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先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和时间
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不含符合劳人社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退休老工人),从2012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2元。
(二)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55元。
2、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0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45元。
4、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43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
5、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国家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2、2011年12月31日前,年龄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年龄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四)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首屏的,补足道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标准。
(五)退休前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退休科技人员,按符合上述各项规定条件增加基本养老金后,其本人月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基本养老金与统筹项目外养老金之和低于本地区事业单位同期同条件人员退休费数额的,以补足差额为上限,在增加基本养老金,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每人每月最高再增加550元,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每人每月最高再增加400元,对差额补足550元、400元的,按其实际差额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工作要求
本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要求,把此次调待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抽调得力人员,认真做好调整待遇的审批和发放工作。要采取有利措施,千方百计筹措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力争在2012年4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参照文件手打版本,如有错字,敬请谅解!
『贰』 2011年辽宁退休人员涨工资
辽宁省关于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
文 号:辽人社发【2011】3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绥中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6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和时间
201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从2011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2元。
(二)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2、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8元。
4、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3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5元。
5、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其中“文革”(1966年5月16日)前进入国家计划统一招生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且在2000年底之前退休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2、原工商业者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3、2010年12月31日前,年龄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龄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4、符合国家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四)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内养老金低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
三、工作要求
本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特别是此项工作在两节期间进行落实,时间紧、任务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抽调得力人员,认真做好调整待遇的审批工作;要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计筹措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确保在2011年春节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
二O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叁』 2011年辽宁省退休职工涨工资细则
最佳答案 辽宁省关于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
文 号:辽人社发【2011】3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绥中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6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和时间
201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从2011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2元。
(二)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2、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8元。
4、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3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5元。
5、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其中“文革”(1966年5月16日)前进入国家计划统一招生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且在2000年底之前退休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2、原工商业者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3、2010年12月31日前,年龄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龄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4、符合国家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四)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内养老金低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
三、工作要求
本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特别是此项工作在两节期间进行落实,时间紧、任务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抽调得力人员,认真做好调整待遇的审批工作;要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计筹措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确保在2011年春节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肆』 2011年辽宁省退休职工调资的政策
2010辽宁退休企业职工调资广览博积 2010-02-01 21:45:44 阅读278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订阅
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上调。1月26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式公布2010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标准,从2010年1月1日起,全省420万名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将按月平均上调121.7元,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在2010年春节前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从2005年以来,辽宁省已连续6年上调养老金。凡是200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从2010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透露,上调养老金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平均每月1227元,这与2005年全省上调养老金后平均的581元养老金相比,6年来增幅达到137%。
这次养老金调整是2008年至2010年三年连续调整的最后一年,为此很多企业退休人员很关心明年退休金是否还能继续上调。对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示,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说法是,将会根据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水平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逐步形成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调整机制。
与往年不一样的是,今年企业退休金的调整办法和标准中规定的人群增加了一项: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0元。大约有2万多人属于这一范围。
具体调整办法为:
●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2元。
●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2.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0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6元。
4.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2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5.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
此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原工商业者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3.2009年12月31日前,年龄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龄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4.符合国家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属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内养老金低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
『伍』 辽宁省2011年一月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方案
2011年辽宁省离退休职工涨工资细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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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绥中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d>^cb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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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6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6 '<D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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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对象和时间 ?"^mJFH;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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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6 bJ,<W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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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2元。 )\~\{M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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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PHUy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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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q=y +j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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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s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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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8元。 t 9fgE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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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3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5元。 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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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 390>V.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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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r/U L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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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其中“文革”(1966年5月16日)前进入国家计划统一招生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且在2000年底之前退休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Z%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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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工商业者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qUpjrq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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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0年12月31日前,年龄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龄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hM<C4`P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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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符合国家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 ,DySK;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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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内养老金低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 ucpV%Y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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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要求 k> 97 (p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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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特别是此项工作在两节期间进行落实,时间紧、任务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抽调得力人员,认真做好调整待遇的审批工作;要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计筹措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确保在2011年春节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52.SK+
『陆』 辽宁企业退休人员怎么涨工资
辽宁省力资源社保障厅、财政厅
《关于2017调整企业退休员基本养金通知》
辽社发(2017)156号
各市民政府参加本级基本养保险机关企事业单位央家机关所属驻辽各单位:
根据《力资源社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17调整退休员基本养金通知》(社部发(2017)30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力资源社保障部、财务部批准现2017调整全省退休员基本养金关事项通知:
、调整基本养金员范围间
201612月31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金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保险统筹五七家属工含符合劳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建前参军企业退休工)20171月1起调整基本养金
二、调整办标准
()定额调整
企业:
1、符合劳险〔1983〕3号文件规定建前参加工作退休工每每月增加75元
2、19491月1至9月30参加工作退休员每每月增加70元
3、194910月1至195312月31参加工作退休员每每月增加65元
4、19541月1参加工作、201512月31前退休(职)员五七家属工每每月增加63元
5、20161月1至12月31退休(职)员每每月增加10元
机关事业单位:
1、符合劳险〔1983〕3号文件规定建参加工作退休工每每月增加75元
2、其退休(职)员每每月增加63元
(二)挂钩调整
企业:
1、退休(职)员符合家、省规定缴费限(含视同缴费限含特殊工种拆算限同)每满1(足1按1计算同)每每月增加基本养金1元其缴费限超15部每满1每每月再增加基本养金1元
2、退休(职)员、五七家属工按照本201612月领取统筹内月基本养金基数按0.5%比例增加基本养金.
机关事业单位:
退休(职)员按照本201612月领取统筹内月基本养金基数按2.3%比例增加基本养金
(三)倾斜调整
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基础符合列条件员别再按标准增加基本养金:
企业:
1、201612月31前满70周岁(含70周岁)、满80周岁退休(职)员、五七家属工每每月再增加50元;满80周岁(含80周岁)员每每月再增加100元
2、符合家原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区津贴制度实施案〉通知》(部发〔2016〕61号)规定范围内艰苦边远区退休员每每月再增加5元
3、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金其条件相同退休员同办、同标准调整统筹项目内养金总额低于调整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员统筹项目内月均养金水平补足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员统筹项目内元均养金标准
机关事业单位:
201612月31前满70周岁(含70周岁)、满80周岁退休(职)员每每月增加50元:满80周岁退休(职)员每每月再增加100元
三、资金渠道
()参加企业基本养保险退休员调整基本养金所需资金企业基本养保险基金列支
(二)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保险退休员调整基本养金所需资金机关事业单位养保险基金列支;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保险退休员调整基本养金所需资金暂按原渠道解决
四、调整退休员基本养金工作要求
调整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员基本养金体现党央、务院省委、省政府广退休员关关怀直接关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员切身利益政策性强社关注度高各要调整退休员基本养金工作作前重要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家省各项要求加强领导精组织加紧落实准确解读政策确引导舆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进行各级力资源社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社保险经办机构要抽调力员尽快做调整待遇审批工作;要采取力措施千百计筹措调整所需资金确保20177月底前增加基本养金发放退休员手发新拖欠
『柒』 今年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工资方案出来了吗
今年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工资方案还没有出台。
据《政府工作报告》和财政部《关于2017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的说明》,2017年我国继续调整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增加幅度为上年底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5.5%。但是,目前国家层面具体方案尚未出台,出台之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再制定具体调整办法,辽宁省的调整办法出台还需要一些时日,请耐心等待。
《政府工作报告》
三、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民生是为政之要,必须时刻放在心头、扛在肩上。在当前国内外形势严峻复杂的情况下,更要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该办能办的实事要竭力办好,基本民生的底线要坚决兜牢。
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确保按时足额发放。稳步提高优抚、社会救助标准,实施好临时救助制度。调整完善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机制,全部完成去年洪涝灾害中倒损民房的恢复重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关心帮助军烈属和孤寡老人。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县级政府要建立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切实做好托底工作,使困难群众心里有温暖、生活有奔头。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锲而不舍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决不允许他们的辛勤付出得不到应有回报。
财政部
《关于2017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的说明》
一、一般性转移支付
6.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预算数为5666.17亿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691.47亿元,增长13.9%。主要是从2017年1月1日起,按照平均5.5%的幅度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领取人数增加。
『捌』 辽宁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怎么调整
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9 信息来源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人社发〔2015〕9 号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省本级参保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决定从2015年1月起调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和时间
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退休老工人),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二)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以本人2014年12月份应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4、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13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8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5、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四)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2、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五)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标准。
三、“五七家属工”养老金的调整
(一)“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10元。
(二)“五七家属工” 每人每月以本人2014年12月份应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养老金为基数,按0.5%的比例增加养老金。
(三)“五七家属工”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养老金:其中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四、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工作要求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时间紧、任务重,要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紧落实。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抽调得力人员,认真做好调整待遇的审批工作。要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计筹措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在2015年4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
2015年4月3日
『玖』 2011年辽宁省退休职工怎么涨工资
— 本帖被 王玲 执行加亮操作(2011-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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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调整标准啥时候能出来啊?”“我倒底能涨多少啊?”去年底,国务院决定今年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后,养老金上调再次成为老百姓关注的话题。
21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鞍山24万余企业退休人员春节前就可以领到两个月的上调部分工资。
春节前发俩月上涨部分
21日,记者从鞍山市社保局了解到,他们前一天刚刚收到省里的文件,现在就已经开始调整计算机系统。往年养老金上调由于时间紧都是先给退休人员预发上调部分,今年,社保局直接通过电脑系统进行计算,每位退休人员的上涨数目都通过电脑系统直接计算出来。
据介绍,春节前,社保局会把企业退休人员1月份和2月份两个月的养老金上调部分直接打到退休人员的工资卡中。
去年底之前退休都有份
按照文件规定,201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都在这次养老金调整范围内,这部分人从2011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分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
和往年一样,辽宁省养老金调整办法一直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首先,按照企业退休(职)人员的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需要注意的是,缴费年限为连续工龄(即视同缴费年限)加实际缴费年限,但其中不含特殊工种折算的年限。缴费不满1年,可按1年计算。其次,按参加工作时间不同,确定不同幅度的基础增加额。此外,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原工商业者、年满70周岁以上的特殊人群再增加养老金。
部分正副高职称需要审批
需要特别提示的是,在正副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正常调整的基础上,今年新增加了1966年5月16日前进入国家计划统一招生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且在2000年底之前退休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这部分人的调整是今年新增加的,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需要先到各自所在人社部门进行审批。
养老金的具体调整原则
普遍调整——
原则一
按照企业退休(职)人员的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需要注意的是,缴费年限为连续工龄(即视同缴费年限)加实际缴费年限,但其中不含特殊工种折算的年限。缴费不满1年,可按1年计算。
原则二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2.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8元。
4.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3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5元。
5.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
特殊调整——
1.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其中1966年5月16日前进入国家计划统一招生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且在2000年底之前退休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2.原工商业者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3.2010年12月31日前,年龄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龄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4.符合国家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内养老金低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
帮你算算涨多少养老金?
个例1
读者李淑芳1968年参加工作,1997年办理退休,工龄29年,去年调整养老金的时候,李淑芳的养老金上调了120元,目前,她每月的退休金是1700元。
此次养老金涨幅为2元X29(工龄)+83元=141元。
个例2
以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为例,平均工龄都在35年以上,如果他的年龄已经超过80岁。如此算来2元×35+110元+60元=240元。如果这类退休人员还具有正高级职称,每月还可以增加100元,那么此次养老金月涨幅最高可达340元。
注:这里并非所有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都在此列,必须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 据《辽沈晚报》鞍山版 王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