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海退休职工死亡补偿金如何领取
上海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后,可以享受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专的下列待遇:
(1)丧葬补属助金:标准为2个月的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按本人死亡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确定。其中:供养1人者,为6个月;供养2人者,为9个月;供养3人及以上者,为12个月;
(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从2013年4月起,仍按每人每月570元执行;孤寡老人或者孤儿的,增加30%;
(4)2010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在执行原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增发一次性救济费6000元。
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1条明确地将死亡赔偿金认定为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认为其性质上是物质损害赔偿金,不属于精神损害抚慰金。
很明显两个司法解释在死亡赔偿金性质的认定上相互抵触,虽然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可以将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九条中的死亡赔偿金的规定视为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不一致,使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九条的该项规定归于无效。
B. 退休职工去世后有何补偿
补偿有丧葬补抄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C. 企业退休职工在家因病死亡社保局怎么补偿
1、因为来劳动者已死亡,领取源养老金的人不存在了,所以不可能再发放养老金;
2、劳动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内的金额,亲属可以继承。
自由职业者缴费也分2部分,大部分进入了统筹账户(大约12%)、少部分进入了个人账户(8%),中途死亡的,劳动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内的金额,亲属可以继承。统筹账户的,不返还。
3、因工死亡的,还可以要求养老基金支付部分丧葬费、遗属补助金等,具体标准各省规定不一样。
D. 劳动法关于退休职工死亡丧葬费和一次性补偿金是怎么规定的
你好,根据相关规定,退休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如果有供养直系亲属的,由社保机构发给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金,具体数额各省不同。
山东的规定是:丧葬费1000元,一次性救济金为10个月的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
谢谢。
E. 关于退休老职工去世以后有什么补偿
退休职工死亡,从死亡的次月开始停发退休费,并且一次性发放丧葬补助费,有供养亲属的,发给一次性救济费,具体标准各地不一,请咨询当地社保,
F. 退休人员死亡社保局应怎样赔偿怎样计算
死后没有什么赔偿。
原来所缴保费,个人账户部分可以全部返还。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
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退社保金。
原参保缴纳社保人的供养的亲属或继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
(一)领取参保缴纳人的个人帐户积累余额;
(二)丧葬补助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三)一次性抚恤金:供养亲属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别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9倍、12倍支付。
G. 退休职工死亡后怎么个补偿
《劳动保险复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制十三条 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http://ke..com/view/19884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