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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容侵害

发布时间:2021-10-25 11:51:19

⑴ 用人单位侵害职工的合法权益有申诉通道吗

首先可以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的方式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⑵ 您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和建议

你好,大律师网 小编整理出关于题意内容的回复:
第一,加大法律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要加强《劳动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政府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对企业主和职工进行定期培训制度,通过强化学习提高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使用工单位依法操作,劳动者个人依法维权。同时,要帮助劳动者提高对劳动合同的认识。一定要让广大劳动者明白:劳动合同内容决定着劳动者享有的权益和应尽的义务,不能稀里糊涂地草草签字了事,要清楚合同中的条款,发现不合法或是对自身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的,要通过和用工单位协商或申请仲裁部门仲裁等方式解决,提高劳动者的依法维权的自觉性。
第二,规范用人单位的行为。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加强劳动监察,依据法律法规定期对用人单位的用工、劳动合同签订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用人单位在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其他待遇等方面依法进行约束,对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不能姑息或视而不见,做到既服务于企业,又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采取措施强制用工单位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政府应该采取行政命令等强制性方式,要求用工单位为职工投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劳动、社会保险部门要加强养老保险金的收缴力度,保证用工单位为劳动者足额按时缴纳保险金,杜绝因拖欠保险金而造成职工养老保险断档现象。改制企业必须把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原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改制工作的指导,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使改制不留尾巴。破产或停产企业资产出售时必须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征得大多数职工的同意,并合理对出售所得进行分配,防止大部分职工权益受到侵害。
第四,强化工会组织建设,为依法维权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工会组织向来被称为职工的“娘家”,但是近些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出现了淡化和弱化的趋势,尽管党委、政府对工会工作无论是从组织上还是从资金上都给予了大力的支持,但是在基层特别是在私营企业中有的根本就没成立工会,有的名存实亡,工会的维权职能根本无从谈起。为此,我们应该从组织建设方面入手,依法成立工会组织,并且走工会主席职业化道路。根据吉林省试点精神,今后,非公企业工会主席要由上级工会委派,工资来源和标准不受企业约束,只有这样,才能使工会组织切实履行维权职能。
第五,要形成一个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环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对这项工作各方面都应进一步加大力度。用工单位主管部门或业务隶属部门要加强监管,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对用工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同时,要动员全社会都来关注维权,人大、政协利用其社会影响加强宣传和监督,定期组织有关代表和委员深入基层视察、调研,充分发挥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职能作用。

⑶ 国企领导不按原则办事,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怎样向

属于劳动纠纷,可投诉,可申请仲裁,直至提起诉讼。
扩展阅读:国企中如何维护职工权益
(一)强化职工权益意识,明确职工权益保护基本原则
国企关系到政府、企业及职工三方的利益,是对利益的一次重组和分配,企业改制是为了建立现代化的企业制度,提高国民经济而提出,因而改制中职工的权益的实现,是检验公平、公正与效率的重要因素。在国企中应当遵循以下的原则:
1、法定程序原则
企业改制重组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对职工的裁减以及安置方案须按照《劳动法》等相关规定操作;企业解除或终止与职工劳动合同时,需出示解除合同的证明书。为其再就业以及获得经济补偿提供依据;对企业改制涉及的产权结构调整、人事变更、管理制度、薪酬模式、离退职工待遇、下岗职工安置方案、社会保险等进行公示,并听取职工意见,保证职工的知情权。
2、稳定劳动关系原则
企业改制中确定稳定的劳动关系,体现了国家在经济发展中“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稳定的劳动关系,是就业的保证,,因而企业改制中应当遵循法律原则,不得以改制的名义大量接触或者终止职工的劳动合同。
3、劳资两利原则
劳动与资本在市场经济下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国企中,既不能站在企业自身的立场上,牺牲职工的权益而使得企业利润最大化,同时也不能过分强调职工的权益保护,加重企业的负担。职工与企业之间互相尊重和信任各自的利益和权益,这样才能有效提高企业生产效益,实现企业与职工双方利益的最大化。
(二)发挥工会在保证职工民主权益方面的作用
工会是职工之家,应发挥出保障职工基本民主权益,知情权、表决权等的作用。企业可以在内部网站开设改制专栏,让广大的职工在第一时间了解相关的信息,提高改制的透明度。表决权是参政与议事的体现,工会可以加强职代会的建设,对企业改制以及职工安置方案进行审议、表决,在听取了职工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只有职代会表决通过方可实施。
(三)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包括广大职工在内的社会每一份子都享有的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适应了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1、加快《社会保障法》的制定
用法律手段来强制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以法律的形式确定职工的社会保障权益。使得社会保障制度的实行能够有法可依。
2、完善再就业服务体系
出台《就业保障法》,通过强制手段来保证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各级地方政府要落实好国家关于发展第三产业的相关政策,兴办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强发展社区服务建设。商业、饮食业、旅游业、社区服务等都是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主要方向;下岗职工也应转变就业观念,如今存在“有事没人干,有人没事干”的现象,在如今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要想实现就业与再就业,都得依靠自己的努力。

⑷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如有漠视职工正当要求,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应给予()

没有具体事例,仅仅这样说,谁也无法分辨是非曲直,说出事例来吧。

⑸ 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该如何维护

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利益。在我国,公民的合法利益包括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政治权利、民主权利、人身权利、经济权利、教育权利等。

1 、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遇到困难或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会想到政府,会向政府寻求帮助。求助热线。12345政府服务热线将整合政府各职能部门现有服务热线,集中受理群众求助、救助、咨询、投诉等非紧急类诉求。通过政府向社会提供的热线电话反映问题,寻求帮助 .

2、信访。公民以信访的方式向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反映问题,提出要求和建议,进行申诉、控告和检举,促使有关部门处理或解决并给予答复。通过上访来解决困难,这是公民所享有的一项权利。

3、通过书信、电子邮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问题,以寻求帮助和解决。

4、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当事人的申请或主动地对民间纠纷进行协调,促使纠纷的双方达成和解,从而及时地解决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申请行政复议,这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请求,要求对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对其作出决定。申请行政复议能起到维护权益的效果,而且更为简便、经济。

6、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是指经济合同纠纷、劳动争议或海事纠纷发生以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向有关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对其纠纷或争议居中调解、进行裁决的行为。

7、提起诉讼:包括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非法侵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退休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容侵害扩展阅读:

宪法规定的: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①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 我们应该增强权利意识,善于用合法的手段,求得问题的合

法解决。

②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 理解决,以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

③公平与否的判断,受到法律限制。

③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

④要以合法的方式行使个人权利。

⑹ 当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作为工会工作者,你怎么办

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各级工会组织职责所在,因此作为工会工作者,应该详细了解该职工权益受到侵害的相关情况,迅速向上级领导汇报。

在企业工会协助下,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启动工会职工法律援助机制,协助职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提出仲裁或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会工作人员不严格依照《工会法》办事,损害职工或者工会权益,影响了工会的威信,使职工或工会利益遭受损失,必须对其进行制裁。

《工会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工会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损害职工或者工会权益的,由同级工会或者上级工会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国工会章程》予以罢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退休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容侵害扩展阅读:

《工会法》第六条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第二十五条规定,工会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第二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⑺ 女职工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什么是合法的维权途径

1、劳动纠纷属于劳动监察的范围,当事人填写《投诉登记表》。属于劳动仲裁范围的,当事人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2、审查后符合立案条件的,劳动监察根据当事人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及询问情况,进行调查取证,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责令改正、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等处理。立案之日起60日内结案。确因案情复杂不能结案的,经上级领导批准后可延长30日。

3、经了解属于劳动争议的,当事人申请由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执行立案、开庭、裁决程序。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上级批准,可延长期限但不得超过15日。

(7)退休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容侵害扩展阅读:

劳动者维权时的注意事项

1、提高自身素质,学法懂法用法。

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2008年9月18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均对劳动者有了更详尽的保护。

广大劳动者须认真学习文化知识及相关法律,做到学法懂法、知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利益,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一旦发生争议纠纷,要及时请工会维权或者聘请律师代理,寻求法律援助。

2、注意收集与劳动关系相关的证据要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比如发生争议之前就要注意搜集用人单位招工招聘记录、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缴纳各项保险记录、工作证、出入证、工作安排、开会通知、报销单据等等,以证明劳动者确实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取得用人单位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单位的书面解除劳动关系通知、谈话记录、证人证言、公司发文等等。

如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或不续订劳动合同,则尽量取得用人单位不订立劳动合同或故意拖延不续订劳动合同的证据。比如你要求单位尽快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谈话记录、证人证言、单位要你填写的有关表格、单位借口拖延续订的口头录音或书面证明等等。

3、寻求解决途径

取得上述证据后,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以求达成和解。但是,需由双方自觉履行,如一方不履行,另一方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用人单位设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调解。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即不能久调不决。另外,即使调解成功,调解协议也无法律上强制执行的效力。

如果协商和调解不成,则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也可以不经过协商与调解程序,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注意,劳动者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逾期申请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由于仲裁程序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劳动者将因超过仲裁时效而丧失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即劳动者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⑻ 员工的合法权益受侵害

1、按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法定的公休日为104天/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并按下述规定方法计算工作时间和加班工资: a.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b.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c.加班工资的计算: 每天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实际工作时间-8小时)×小时工资×150% 法定公休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200% 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300% 据此,你应该可以算清你应得的加班工资,一并向用人单位索赔。2、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如果你还想继续干下去,可以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如果你不想在这干了可以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⑼ 我们应该怎样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们无过错在编老员工单位有没有权利使我们下岗

可以申请人事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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