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到了退休年龄必须要退休吗
按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企业中的管理人员,年龄和缴费年限符合退休条件的,应该退休,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必须退休。
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㈡ 企业管理岗辞职,算工人按50岁退休吗
只要是企业的,都是工人。公务员才是干部。
企业管理岗辞职,那就是下工工人,失业人员,按照现行规定,女性50岁可以办理退休;男性可以办理病退。
㈢ 企业管理岗位女职工退休年龄是怎么规定的
企业管理岗位女职工按55周岁退休,如果想提前退休,需要提前一年转变岗位身份,工人岗位,50周岁退休。
㈣ 企业管理岗位想50岁退休可以吗
一般不行,法定退休年龄是女55,男60。但如果你身体不适(只要公司同意,医院也给开证明),可以请长假,按法律规定,你就可以修长假,公司按一定比例发工资到你身体好的那天(或到退休)。
话虽这么说,但民企和外企几乎不可能,国企还存在可能性,虽然现在管得严了,但还是可以实现的。
㈤ 企业管理人员退休55岁的文件号
国务院国发〔1978〕104 文件规定(至今仍使用该文件):凡是在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全民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干部和工人(含1971年11月30日以前的国家计划内长期临时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享受退休待遇: 1、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干部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工人连续工龄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以及常年在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干部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工人连续工龄满10年的。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干部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工人连续工龄满10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4、因公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5、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修养的职工和患一期矽肺合并活动性肺结核符合上述第(3)项规定年龄的职工,如果本人自愿,也可以退休。
㈥ 管理岗位女职工应按55岁退休还是50岁退休
国企管理岗位女职工满五十五周岁退休,不是50岁。
参照《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干部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6)企业的管理岗退休扩展阅读
参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㈦ 企业管理岗位女职工退休年龄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的退休年龄规定是统一的,女干部是55周岁,女工人是50周岁,特殊工种是45周岁,你是管理岗位,应该在55周岁退休。并不是60周岁,并且也没有工龄满30年可以退休的规定。
㈧ 企业管理岗位女职工退休年龄是多少,管理岗位如何界定,企业自行界定管理岗位合法吗
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的规定是:
(1)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2)特殊工种退休。从事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高空作业工种累计满10年,井下、高低温工种累计满9年,其他有毒有害工种累计满8年,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因病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按照岗位和身份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具体办法是:原干部身份的女职工,退休前在工人岗位工作,达到50周岁时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已满5年的,其退休年龄按50周岁执行;达到50周岁时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不满5年的,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如达到55周岁之前符合在工人岗位连续满5年这一条件时,也可根据本人申请,按其满5年时的实际年龄办理退休。原干部身份的女职工,曾经在工人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管理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原工人身份的女职工,退休前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其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不满10年的,按50周岁执行。原工人身份的女职工,曾经在管理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工人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龄按50周岁执行。
企业职工退休时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