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做好离退休 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离退休干部作为老年群体的一部分,为中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是摆在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和老干部工作人员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下面就做好新形势下的老干部工作,谈几点粗浅体会。
一、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体系
一是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老干部工作。及时解决老干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这是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和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关键。
二是要纳入各级党组织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规划。把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作为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提到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议事日程上,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加强。
三是发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作用和优势。要按照创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五个好”的标准,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要选配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班子,建立各级党组织联系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制度,帮助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处理党务、开展工作。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丰富离退休干部党员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党支部的吸引力。实行党支部成员联系老党员制度,随时关注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及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
四是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离退休干部原单位及有关部门、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并在人力、物力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
二、抓好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的落实
多年的工作经验表明,落实好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是做好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基础。要坚持和完善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的各项制度,抓好阅读文件、听报告、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走访慰问、参观工农业生产、领导联系离退休干部等政治待遇的落实,使离退休干部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际国内形势以及本地本部门的重要情况,自觉做到政治坚定、理想永存、思想常新。要探索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的新思路、新方法。我州将全年老干部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将落实离退休干部待遇分解到每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具体的工作任务、范围、目标,并定期进行督促检查,确保离退休干部待遇的落实,经过几年的实践,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坚持开展主题学习教育活动
要在离退休干部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进一步增强离退休干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感情认同,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当前,我们要重点抓好“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广大离退休干部对主题教育活动深刻内涵的理解和把握。要组织离退休干部系统学习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州委八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推进巴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通过形势教育学习班、专题辅导、座谈讨论等形式,以及给离退休干部发放《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宣传教育提纲》、《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学习问答》等,增强离退休干部对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理解。
四、不断创新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途径
(一)创新形式。要采取形式多样的活动,寓教于乐,寓教于学。一是加强沟通联系。坚持联系制度,经常接触离退休干部,参与他们的学习、娱乐活动,要进一步健全和畅通老干部建言献策、参政议政的机制和渠道,积极引导离退休干部关心党的建设和社会发展。二是组织外出参观考察。组织离退休干部参观考察本地工农业生产、社会发展情况,让他们亲身感受改革开放带来的新变化、出现的新气象,加深他们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定期召开座谈会。通过座谈交流等形式,引导老干部敞开思想,在思想交流中明辨是非,也便于我们掌握思想动向,理清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路,确立工作的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四是从心理上关怀。有研究表明,离退休干部从工作岗位离退休以后,不同程度上都存在失落、孤独、抑郁、焦虑等情况。要通过组织离退休干部喜闻乐见的活动和经常性的联系、走访,帮助他们消除心理上的孤独等情绪。
(二)创新内容。在内容上要紧跟形势,要及时向离退休干部通报上级的新精神和本地区、本部门重要情况,并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要以老干部活动中心(室)、老年大学为阵地,组织老干部开展理论学习、科学知识讲座、文体活动等等,将思想政治工作寓科学健身的文体活动、延年益寿的保健活动之中,用先进文化去占领他们的业余文化阵地,让他们通过更多的渠道吸收更丰富的精神营养,开阔眼界,保持平和的心态,使他们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进一步提高思想境界。要针对部分离退休干部出不来、看不清、听不见等情况,采取解读文件、送学上门等,及时帮助他们学习新精神、新知识。
(三)创新方法。一是要发挥主阵地的作用。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老干部党校等是开展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阵地,要加大投入力度,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积极向上的活动,充分发挥主阵地在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中特殊作用。二是要树立先进典型。要善于发现离退休干部中思想先进,作用发挥好的典型,大力宣传表彰,通过榜样示范和正确的舆论导向,推动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向前发展。三是加强引导。在新的历史时期,经济体制的变革,利益格局的调整,离退休干部的思想也在发生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审时度势,及时把握离退休干部的思想脉搏,加强正面引导,有针对性的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州委党校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对一些理论热点问题和老同志关心的问题,采取组织党员到企业、农村、社区考察,党支部提出问题和观点,老同志讨论,党支部归纳回答的方式开展学习,老同志认为,这种学习方法观点准确、说理透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说服力。四是解决离退休干部的实际困难。要落实好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待遇,对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要采取重点帮扶,有条件的单位还可以为离退休干部实行“全程代办”服务,切实为他们排忧解难。
2. 退休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有什么区别
建国后参加革命工作,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为退休人员。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革命工作,并享受供给制的人员,达到离退休年龄,办理离休手续的为离休人员。离休人员享受100%的原工资标准。
3. “人员状态:离退休”是什么意思
人员状态:离退休。包含两个意思,也是该人员现在可能是离休或退休,两者的区别如下:
离休
指对建国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达到离职休养年龄的 ,实行离职休养的制度。已经退休的干部,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该为离休。具体说来,享受离休待遇的老干部的条件如下:
(1)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军队的;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在敌占区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
(2)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也可以享受离休待遇。
(3)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实行部分供给、部分工资制(含包干制)的,或既享受过供给制待遇、又享受过薪金制待遇的干部。
(4)建国前是解放区机关工勤人员和公营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人,享受供给制待遇,以及1948年底以前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工人,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前提拔为干部的。
(5)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现在是工人的,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建国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提拔为脱产干部、享受供给制待遇的,或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当干部(含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时间必须长于当工人的时间;不属于因犯错误、受处分而安排当工人的。
(6)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因工作需要由上级主管部门调派到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国家干部(包括军队转业干部)。
(7)1948年底以前在根据地、解放区入党的农村党员,建国前被提拔为享受薪金制待遇的干部。
(8)在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以前,加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包括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等民主党派的成员,一直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革命工作的。
(9)抗日战争时期,在根据地、解放区加入中国共产党,1953年底以前提拔为脱产干部,一直坚持革命工作的。
(10)按中央组织部组通字[1986]8号文件规定,将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改为建国前的半脱产乡干部。
(11)建国前来我国参加革命工作,建国后一直在我国从事革命和建设事业,符合干部离休条件的外国籍干部。
所谓“离休”就是人退下来后,依然享受和原职位相同的所有工资福利待遇,就和上班一样。该涨工资就得涨工资,该发东西就得发东西。
退休
所谓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PS:
那就是退休了。
4. 离退休人员的退休标准:
(1)、年龄条件
一般情况下,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2)、工龄条件
无论是按规定正常退休,还是因工作性质、劳动强度和身体情况提前退休,都必须是工作时间满10年的才符合退休条件。对于操作岗位上的劳动者应为连续工龄。
(3)、身体条件
经过与医院证明,操作岗位上的劳动者除由医院证明外,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凡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参加工作年满10年或连续工龄满10年的,均可提前退休。
(4)、工残条件
因工致残,经过与医院证明,操作岗位上的劳动者除由医院证明外,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不受年龄、参加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的限制,都可以提前办理退休。
(5)、工务条件
操作岗位上的劳动者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可以提前退休。
(6)、职称条件
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对于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少数高级专家,征得本人同意,经任免机关批准,其退休年龄可以适当延长。副教授、副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最长不超过65周岁;教授、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最长不超过70周岁;学术上造诣高深、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杰出高级专家,经国务院批准,可以暂缓退休,继续从事研究或著作工作。
提前退休人员是指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人员。也就是说符合以上退休标准的第(3)、(4)、(5)项条件的劳动者。
(三)、退职人员是指对那些不符合退休条件,但年老体弱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提高退出工作岗位的人员。退职是解决那些不符合退休条件,但年老体弱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提出退出工作岗位人员的一种养老制度。
5. 昆明市精神文明奖包括离退休人员吗
亲,昆明市精神文明奖包括离退休人员的啊。加油
6. 离退休人员是不是每年都涨百分之五
前几年是10%,5年左右是5%。
7. 离退休人员 励志语录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
8. 退休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有什么区别
退休人员是指按国家规定达到退休条件退出工作岗位的人员,凡解放后参加工作退休的一般都称作退休人员;而在解放前参加工作现目前退休的,称作离休人员。离休人员享受的工资标准原则上比退休人员高,且每年还还有书报费、体检费、交通费、医疗费全报销等退休人员没有的待遇。
9. 离退休人员取得的精神文明奖可以作为一次性奖金处理吗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历败兆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723号规定,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肢租
(9)离退休人员精神境界扩展阅读:
发放精神枯敏文明奖规定如下计算:
一、全额发放的人员和标准: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包括体外循环和特岗教师。全年工作认真,完成任务,服从安排,遵守校记,成绩平稳,出勤正常。
二、扣除发放的规定: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作相应的扣除。
首先,算出全年的总额除以上班天数得出的平均值。
1、旷工的:按旷工天数扣除平均值的3到5倍。
2、请事假的:按请假天数扣除平均值。
3、请病假的:按病假天数扣除平均值的百分之60。
4、属于工伤的,不扣除。
5、每学期学校的例行的教务、教研、德育室等方面的工作业务检查,如备课听课批改作业班主任笔记等业务,如果没有、中断、规定数量不够或者有作假现象,根据情节的轻重,扣除一定百分数的额度。
6、出现影响学校声誉和有关利益的事故,视情节的轻重,扣除该教工全年文明奖的百分之20至百分之60,直至全部扣除。
7、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不配合学校解决问题的,不讲组织纪律的,扣除其全年奖的百分之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