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离婚的退休人员可以申请公租房
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申请,退休也可以申请。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规定,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不得申请廉租房,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以下是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和不得申请的条件: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要符合当地标准;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二,不得申请条件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❷ 退休离婚无房怎么申请公租房
退休离婚后无房住,这样的话,你需要申请公租房。但是你得符合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❸ 退休人员能申请公租房吗
这是某地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和具体规定,供参考: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一、有稳定工作是指:
(一)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二)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三)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二、收入限制标准是指:
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月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三、无住房是指: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四、住房困难家庭是指: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
住房建筑面积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五、住房资助能力是指:
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各类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
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提供: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主城区户籍人员)
身份证、居住证(非主城区户籍人员)
(三)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
(四)劳动合同
(五)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住房分配证明
(六)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工作单位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缴费证明
(七)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有单位的还需提供住房证明
(八)属不受收入限制的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
(九)属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
(十)属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
以上材料各1份,属证明的提交原件,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二、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提供: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主城区户籍人员)
身份证、居住证(非主城区户籍人员)
(三)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
(四)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五)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
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六)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有单位的还需提供住房证明
(七)属不受收入限制的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
(八)属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
(九)属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
以上材料各1份,属证明的提交原件,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三、主城区退休人员提供: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主城区户籍人员)
(三)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
(四)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
(五)有单位的提供住房分配情况证明
(六)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有单位的还需提供住房证明
(七)属不受收入限制的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
(八)属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
以上材料各1份,属证明的提交原件,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提供: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主城区户籍人员)
身份证、居住证(非主城区户籍人员)
(三)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
(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住房分配及社保或公积金缴纳证明
(五)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有单位的还需提供住房证明
(六)属不受收入限制的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
(七)属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
(八)属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
以上材料各1份,属证明的提交原件,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❹ 离婚后 没有住房的退休人员能申请公租房吗
没有固定职业的打工人员申请公租房不予受理,公租房是照顾没房的企业困难职工,没有固定单位,未缴纳养老保险的打工者不在享受公租房之列。
❺ 我现在已离婚而且是退休人员能申请公租房吗
到社区申请一下,经过社区调查属实情况下,且本人名下没有房产,应该能申请公租房。
❻ 南京市对已离婚退休人员如何申请公租房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❼ 本人退休无住房,申请公租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公租房申请资料:
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
(1)单身/离异/丧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单身证明;
(2)离异人员离婚协议书,房屋财产分割证明(法院判决);
(3)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
(1)有工作单位人员,工作收入证明(申请社区发放)+近12个月工资存折明细/银行对账单(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
(2)灵活就业人员,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
(3)无业人员,本人书面说明,门栋组长+居民代表证明+居住地社区+街道核实后盖章;
(4)在校学生,出具学生证+在校证明(注明:入学时间,全日制/自修,大专/本科,学制年限);
(5)就业年龄段居民,均须出具有无缴纳社保、医保凭证;
6、房产证明:
(1)户籍地房产证明;
(2)租住房屋的家庭或个人,房屋备案证明(居住地社区警务室办理);
(3)借住亲友房的家庭或个人,a.借住房屋的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b.房主户口以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c.居住地居委会开具借住证明(注明亲友关系及时间)
7、有以下情况者,需出具以下证明:
(1)如户口与房产证地址不一,需出具同一地址证明;
(2)本市户口迁入满一年,需提供迁出地相关房产证明及房主户口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❽ 退休后可以申请廉租房吗
廉租房申请条件: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廉租房申请条件可以不全部满足的: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离婚不足2年的;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获得补偿安置的;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的;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❾ 退休人员能申请公租房吗
退休人员只要抄符合公租房申请的标准,也是可以申请公租房的。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9)离退休人员公租房申请扩展阅读: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