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退休人员 > 退休人员怎么做职业病鉴定

退休人员怎么做职业病鉴定

发布时间:2021-10-19 20:52:03

① 如何申请职业病鉴定

职业病诊断一般要经历六个阶段:

一、申请提交《职业病诊断申接触情况、临床表现和就诊情况、申请诊断职业病种类。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

二、提交材料:职业史、既往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尘肺病诊断申请者需提供相隔六个月以上的合格的高仟伏胸片(二张以上)。所有材料应加盖提供材料单位公章,说明材料属实。

三、如符合受理条件可受理立案并发出《职业病诊断受理通知书》。

四、职业病诊断讨论:由职业病诊断机构组织3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诊断过程如实记录。

五、结论形成:根据半数以上诊断医师的一致意见形成诊断结论,参与诊断的医师共同签名。

六、职业病诊断书根据诊断结论制作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参加诊断的医师共同签署,职业病诊断机构审核盖章,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一式四份,劳动者、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各执一份,诊断机构存档一份。

(1)退休人员怎么做职业病鉴定扩展阅读: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涉及的部门和机构: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涉及的机构和部门较多。除诊断、鉴定机构外,诊断与鉴定工作过程还涉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机构和组织,需要各个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首先,在督促用人单位履行职业病诊断的举证义务时,需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督促用人单位提交已掌握的诊断与鉴定所需材料。此外,在协助取证方面诊断机构也需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支持和配合(如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工作场所现场调查)。

其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职业病诊断所需的证据材料存在异议时,需要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判定或裁定。

一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有异议,或者因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解散、破产,无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和判定。

二是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和在岗时间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是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劳动者进行首次鉴定时,原诊断机构要提供职业病诊断时的有关材料;进行再鉴定时,首次鉴定的办事机构要提供首次鉴定时的有关材料

参考资料:职业病鉴定-华律网

② 关于退休后鉴定职业病-煤矽肺怎么办

你好,如果你退休后,需要进行矽肺病鉴定和诊断,你可以找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到有职业病诊断和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职业病鉴定

如果你退休后,没有原单位,你可以向你工作地区和你现在所在地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社保中心咨询该如何处理

而且,在2005年,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曾对这个问题给出指示:这部分人员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具体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处理(国法秘函[2005]312号文件)。国务院法制办的答复肯定了这部分人员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但对能否进行工伤认定并没有明示。在实际操作中,各地做法不一,有的地区如湖北、青海等省,在其政府规章中规定职工退休后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以办理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的地区如四川省,则规定不进行工伤认定,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相关待遇。还有些地区则是对这部分退休人员的工伤认定申请以其不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不属于《条例》适用对象为由不予受理。

如河北省根据国务院法制办的指示做出的决定如下: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退休后被诊断或者鉴定为职业病的,其用人单位对接触粉尘、放射性、有毒有害物质的职工,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办理退休手续前,应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职工。被确诊有职业病的应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手续,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我省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诊断为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在医学观察期间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其退休后确诊为职业病的,可以办理工伤认定,享受除一次性外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在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办理退休手续前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退休后被确诊患有职业病的,由原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所以你也要去问你们当地和你工作所在地的社保中心、工伤管理部门看看他们怎么处理

③ 退休后能申请职业病吗

1、退休前应职业病健康体检,有职业病的进行诊断、治疗、认定和鉴定;
2、有些职业病在体检时不一定有症状,需要离退休跟踪观察,观察时间是有规定的:
例如接触粉尘:
6.4.4.5随访时间
(1)接触粉尘工龄在20年(含20年)以下者,随访10年,随访周期为每5年1次。接触粉尘工龄超过20年者,随访20年,随访周期为每4年1次;若接尘工龄在5年(含5年)以下者,且接尘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可以不随访
(2)尘肺患者在离岗(包括退职)或退休后应每1~2年进行1次医学检查
3、如果随访发现职业病,是可以申请职业病认定或鉴定的;
需要提供资料,下面已经将若干文件规定的相关条款,做成了你需要的程序:
(1)健康体检:
第十条 用人单位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2)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有发现异常的:
第十一条 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
(一)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
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4、职业病诊断:
第十二条 职业病诊断应当依据职业病诊断标准,结合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临床表现和医学检查结果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做出。
对不能确诊的疑似职业病病人,可以经必要的医学检查或者住院观察后,再做出诊断。
5、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第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机构做出职业病诊断后,应当向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明确是否患有职业病,对患有职业病的,还应当载明所患职业病的名称、程度(期别)、处理意见和复查时间。
第十八条 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上注明的复查时间安排复查。
6、鉴定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7、工伤(职业病)认定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④ 单位职工要求做职业病鉴定,是什么流程

一、工伤认定申请

1、申请人及申请时效

用人单位和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均可申请。

用人单位应当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在24小时内通知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如遇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该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2、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 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3、受理和取证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及有关部门有协助工伤调查和提供证据的义务。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二、伤残鉴定的程序

如果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亦称为伤残鉴定)。医疗终结期、劳动功能障碍、生活自理障碍均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鉴定。

残疾等级根据劳动功能障碍情况,分为十个,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一至四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五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确定。五项条件均需要护理者为一级,五项中四项需要护理者为二级,五项中需要三项护理者为三级,五项中一至二项需要护理者为四级。

1、伤残鉴定申请人: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均可作为申请人申请伤残鉴定。

2、申请的提出:应当在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认定工伤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医疗终结期需要延长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

3、鉴定时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三十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4、对鉴定不服的复查申请: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伤残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4)退休人员怎么做职业病鉴定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3号《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第十二条 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十三条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⑤ 退休工人职业病鉴定程序

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
所需提供的资料:
(一)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

用人单位不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诊断所需资料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机构应当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自述材料、相关人员证明材料,卫生监督机构或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供的有关材料,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作出诊断或鉴定结论。

⑥ 职业病必须要经过鉴定吗如果退休后才发现职业病该如何向单位主张赔偿

职业病是必须要经过鉴定的。
退休后才发现职业病该如何向单位主张赔偿,这个问题你看看《职业卫生防治法》、卫生部《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的文件。

⑦ 请问下退休职工如何申请职业病鉴定

这个可以直接要求职业病鉴定机构申请,如果单位拒绝配合的,职业病鉴定机构可以直接作出相关的鉴定意见。

⑧ 吉林省退休人员的职业病认定的流程是什么需要什么材料认定后待遇如何

一、GBZ188-2007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4.8.4离岗后医学随访检查
(1)如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具有慢性健康影响,或发病有较长的潜伏期,在脱离接触后仍有可
能发生职业病,需进行医学随访检查。
(2)尘肺病患者在离岗后需进行医学随访检查。
(3)随访时间的长短应根据有害因素致病的流行病学及临床特点、劳动者从事该作业的时间长
短、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浓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所以,退休后应进行医学随访。
二、退休后的职业病鉴定,是比较难的难题,但是根据法律可以追溯,程序和需要的资料: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
第四十七条 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下列因素:
(一)病人的职业史;
(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
(三)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
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病。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
第五十条 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在确认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时,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或者在岗时间有争议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接到申请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并在三十日内作出裁决。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主张有关的证据的,仲裁庭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职业病诊断、鉴定程序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劳动者的治疗费用按照职业病待遇规定的途径支付。
三、什么时候享受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我不清楚的问题有:
1)在职时单位有没有办理工伤保险,退休时有没有进行职业病体检;
2)不知道接触什么类型的粉尘,按接触其他粉尘,有没有进行退休随访:
6.4.4.5随访时间
(1)接触粉尘工龄在20年(含20年)以下者,随访10年,随访周期为每5年1次。接触粉尘工龄超过20年者,随访20年,随访周期为每4年1次;若接尘工龄在5年(含5年)以下者,且接尘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可以不随访
(2)尘肺患者在离岗(包括退职)或退休后应每1~2年进行1次医学检查;
所以,如果没有上述过程或资料,还是比较难办的。
至于待遇,要看鉴定结果,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如果符合《工伤保险条例》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所以,应该找原单位,是比较确切的办法。可以在具有省级资质的医疗单位先看病,取得治疗和资料,然后进行追溯——找原单位;原单位不理,可以从法律途径(安监局、社保部门、工会,最后诉诸法律),祝你好运。

⑨ 退休后职业病如何申请赔偿

你父亲今年8月份已经达到特殊工种退休年龄55岁,并办理了退休手续。最后这一个工作单位因安检现在被勒令关闭,政府要求企业为所有职工做体检并安置。(你爸也参加了)。体检无异常。但是你爸自己又去别的医院检查,有矽肺(什么程度还不明确),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会同意你享受职业病待遇的,你父亲要想享受职业病待遇:1、你父亲要到有资格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疾控中心进行粉尘作业的职业健康检查,如果检查结果有职业病的话,用人单位应该给依法享有的职业病人的待遇,如果用人单位不不配合的话,你父亲可以到安监部门投诉,要求你父亲的单位履行法定赔偿义务。
2.如果最终诊断和鉴定是矽肺病,而你父亲的用人单位还是不同意给他享受职业病待遇,你父亲需要通过法律诉讼才能解决。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如果最在你父亲诉讼期间企业倒闭,你父亲可以向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
下面是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措施,使前款规定的职业病病人获得医疗救治。

阅读全文

与退休人员怎么做职业病鉴定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今年包头养老金涨多少钱 浏览:15
有儿有女父母将来的房产如何分配 浏览:611
60岁送个 浏览:184
农村养老保险在哪儿交 浏览:545
重阳节献给老人的祝福语精选 浏览:834
中国退休金老人怎2019年怎样调 浏览:738
60岁是多少年出生的 浏览:362
善待老人好好孝顺父母 浏览:644
老年活动晚会led背景 浏览:860
老人经常咬着牙吃什么药什么原因 浏览:124
支取养老保险需要什么 浏览:488
医养养老院需要哪些设备 浏览:350
最新60岁看门大爷招聘 浏览:406
国考没进体检是什么意思 浏览:831
T孝顺 浏览:813
老人长期咳嗽应该挂什么科室 浏览:676
继承父母财产如何分配 浏览:961
青岛退休工人涨工资 浏览:906
国华养老保险一年要交多少钱 浏览:300
专骗老人家的 浏览: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