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退休人员 > 怀宁退休职工

怀宁退休职工

发布时间:2021-10-19 10:34:05

Ⅰ 社保局职工退休新规定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抄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你好,职工办理退休有两种情况,一种为退休时在职的,这样的情况需要单位给办理的,规定是在最后一个月社保缴纳完毕之后先审核档案然后办理退休手续。另一种情况就是到达退休年龄的时候职工是失业状态的,这样的青岛这面2013年2月1日刚出的新规定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的劳动保障中心办理,然后到社保办即可。
你说的必须办成个体才能退,是不是后者,是的话有两种可能,一你社保办窗口找错了,找到的办理失业状态退休的,二可能没说明白,社保办没弄清楚你的意思。
祝你好运

Ⅱ 正常退休的普通职工能拿多少退休金

给你公式自己看看,你能把公式中文字表达的数据,套上数字数据你就算版出来了,不必求人。权
基础养老金=(社平工资x社保缴费平均指数+社平工资)*2x社保缴费年限x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资金余额*139(男)195(女)
两道公式得出的数相加就是你的基本养老金。
公式中社平工资就是你退休当年当地社平工资。

企业退休职工享受哪些基本待遇

退休金与缴费金额、总年限、退休年龄、地区社会平均工资 等因素有关。

一般,各地(以城市职工为例)的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是:
(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资金总额 除以 某个数字,这个数字按退休时的年龄决定。
退休年龄 数字(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45 216
50 195
55 170
60 139
65 101
假设:55岁退休,退休时个人账户里有8500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 = 85000 / 170 = 500 元。
(2)基础养老金。为缴费年数 乘以 1% 乘以 当地月工资(退休那一年的社会平均月工资)。
假设:当地月工资为4000元,缴费30年。
基础养老金 = 30 * 1% * 4000 = 1200 元。
注意:这是假设一直按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缴费的,缴费高的话,1%这个数字会高。缴费低的话,会不足1%,最低为0.4%左右。
(3)副高级职称有每月800元津贴,正高级职称有每月1000元津贴。
各地水准不一,要查当地规定。
(4)其他少量津贴。

以上全部,构成退休第一个月的工资(养老金)。每年会上调一定比例,比如8%、10%等。

Ⅳ 企业退休人员名单怎么查

  1. 在网络搜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网站,上面养老、医疗查询一般都有链接。

  2. 电话拨打当地的12333,一样可以查询,只需要支付市话费。

Ⅳ 今年退休职工人员的工资怎样计算

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内存额÷容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

Ⅵ 安徽企业退休职工去世后丧葬费和抚恤金等相关费用如何发放,最好能提供相关文件,谢谢~

自2011年7月日起,参保人员(含退休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仍按原安徽省劳动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抚恤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秘〔2004〕193号)规定,领取丧葬费、一次性困难补助。

关于调整企业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抚恤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秘[2004]193号
各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各行业统筹单位:
为保障企业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就调整企业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下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供养直系亲属的范围
职工死亡时,其家庭成员中无工资、养老金等其他固定收入且无劳动能力,依靠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供养对象:
1、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经地级市及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下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死亡职工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抚恤金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死亡职工祖父母和父母,如配偶一方有工资、养老金等固定收入,无收入一方不列入死亡职工供养范围。
3、死亡职工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未满18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死亡职工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其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抚恤金的)未满18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死亡职工的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抚恤金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职工死亡抚恤费项目和标准
1、丧葬补助费:职工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 2000元,应实行火葬的地区擅自土葬的不发(少数民族,国家允许土葬的除外)。
2、一次性困难补助费:在职职工死亡发给直系亲属八个月本人生前月缴费工资;退休人员死亡发给直系亲属八个月本人生前月基本养老金;离休人员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死亡,其直系亲属一次性困难补助费参照党政机关同类人员标准发给,没有直系亲属的不发。
3、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死亡职工有供养直系亲属的,不分居住地,抚恤金均按死亡职工生前单位所在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供养直系亲属为1-3人的(含3人)据实发给, 3人以上的按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00%发给,但初次核定的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月缴费工资或月基本养老金。今后随死者生前单位所在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步调整。
4、按上述规定执行的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标准,如低于省劳动保障厅劳社秘[2000]311号文件规定标准的,可按311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今后在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时冲减。
5、企业离休人员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去世后,符合享受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父母、配偶,每人每月除按规定标准发给抚恤金外,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死亡后,抚恤金另加50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另加4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另加25元。无依靠孤独供养直系亲属,除按规定标准发给抚恤金外,另加25元。
三、职工死亡抚恤费的支付
1、参保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一次性困难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保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一次性困难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由企业按照本通知的规定负责支付。
2、城镇各类企业在职职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一次性困难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由企业按照本通知的规定负责支付。
3、对改制、重组、关闭破产的参保企业,原由企业支付的抚恤金从企业资产清算费用中按供养直系亲属的平均余命或供养年限计算一次性划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仍应继续发给的抚恤金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发放。
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死亡的,补助和抚恤金发放按照《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执行。
四、遗属保险业务管理
1、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抚恤的政策执行和监督,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遗属抚恤资格审查、验证、抚恤金发放等日常管理。
2、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后,丧葬补助费、一次性困难补助费以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的,单位或死亡职工居住地社区的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应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依照政策规定向当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报领取丧葬补助费、一次性困难补助费和抚恤金,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无误后,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执行。
3、抚恤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的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职工生前单位或居住地社区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每年要对领取抚恤金的人员条件进行一次认证,并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认证情况,具体事宜由当地政府规定。
五、其他
1、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次月起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死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2、领取抚恤金的人员,在被判刑或劳教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抚恤金。刑满释放或解教后仍符合领取抚恤金资格的,按规定的标准恢复享受抚恤金。
3、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因交通事故及其它原因死亡,其遗属和供养直系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及民事赔偿的,若赔偿标准高于因病非因工死亡补助费和抚恤金标准的,不再按照本通知规定支付各项补助费和抚恤金,低于标准的予以补齐或享受。
4、本通知从2004年9月1日起执行。过去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抚恤政策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今后,国家出台新的政策,按国家规定执行。

Ⅶ 安徽省企业职工退休后死亡有什么补助

退休工人去世后有丧葬费和抚恤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23条的规定,为死者本人6个月工资,职工退休后死亡时,一笔是丧葬补助费,一笔为死者本人9个月工资、这表明为死者本人12个月工资,其供养直系亲属的待遇是两笔费用。

退休职工死亡后,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本企业职工2个月平均工资付给其直系亲属作为丧葬补助费外,3人或3人以上者,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

(7)怀宁退休职工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其丧葬补助金标准按去世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两个月发放。

2、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标准为用户生前两个月基本养老金。

3、参保人员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因病非因工死亡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死亡后,无论是否有供养直系亲属,均发给一次性抚恤金。

4、一次性抚恤金按死亡人员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计发1个月去世时上一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但最多不超过20个月。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丧葬费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抚恤金

Ⅷ 怀宁县人民政府,怀宁县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名单社保局,中国怀宁网。怎样查找已退休人员养老金额

对于退休人员的退休金,一般是查不到的

阅读全文

与怀宁退休职工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养老保险断交后补交收滞纳金吗 浏览:346
老年人能吃维e胶囊么 浏览:260
福建省企业退休金调整 浏览:79
工银养老什么时候可以赎回 浏览:120
怎么说服父母买车提高预算 浏览:687
今年大连退休工资调整 浏览:409
高中生父母应该看哪些心理学书 浏览:366
老人在48楼为什么不坐电梯 浏览:704
老人喉咙猛痛怎么办 浏览:161
安徽省农村养老互助式 浏览:549
养生衣怎么改装 浏览:451
参军体检想知道哪些不合格 浏览:947
有关九九重阳节的歌曲 浏览:166
篱笆网女性退休金 浏览:151
2017青岛退休金上调 浏览:844
长寿薄脆 浏览:749
早市老人多卖什么 浏览:234
怎么做父母的棉袄 浏览:468
廊坊市哪个医院体检快 浏览:679
养老保险是哪个地方管的 浏览: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