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大连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11连涨"的具体政策都是怎样规定的
最新的消息:4月9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决定从2015年1月起调整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15年4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及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退休老工人),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2015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不在这次调整养老金的范围内。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标准
(一)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二)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以本人2014年12月份应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4、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13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8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5、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四)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2、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五)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标准。
“五七家属工”养老金调整标准
1、“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10元。
2、“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以本人2014年12月份应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养老金为基数,按0.5%的比例增加养老金。
3、“五七家属工”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养老金:其中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❷ 大连地区办理退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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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大连市企业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筹集管理办法的修改决定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三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市政府决定对《大连市企业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筹集管理办法(试行)》等三件市政府规章作如下修改:
一、《大连市企业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筹集管理办法(试行)》(市政府令第80号公布)
(一)第六条第二款修改为:“缴纳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所需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符合税法规定的,税前列支。”
(二)删除第七条、第八条。
(三)第九条作为第七条,其中的“千分之二”修改为“万分之五”。
(四)第十二条作为第十条,其中的“在我市城镇企业工作的连续工龄”修改为“视同缴费年限(以下统称缴费年限)”,“采暖费标准”修改为“居民住宅供暖价格”。
(五)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分别作为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其中的“在我市城镇企业工作的连续工龄”修改为“缴费年限”。
(六)第十五条作为第十三条,修改为:“经市政府批准的原在我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三年改革脱困下岗自谋职业人员和下岗转失业并轨人员(统称‘三三制’人员),具有市内城区居民户口人员退休后,缴费年限满20年的,按照60平方米住房面积标准享受采暖费补贴;不满20年的,个人可一次性补缴至20年,不补缴的,不享受采暖费补贴。”
(七)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四条:2005年12月31日前,在用人单位退休的人员,采暖费补贴移交经办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的,从办理采暖费社会化发放手续次月起享受采暖费补贴,未办理移交的,由原渠道解决;‘三三制’人员以灵活就业身份办理退休的,自2006年1月1日起享受采暖费补贴。
“2006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用人单位按月足额缴纳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符合按月领取采暖费补贴条件的,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当月起享受采暖费补贴。”
(八)第十七条作为第十六条,删除第一款中“具有我市市内四区城镇户口”。
(九)第二十四条作为第二十三条,其中“市内四区城镇户口”修改为“市内城区居民户口”;删除第二款。
此外,对条文顺序和个别文字作了相应调整。
二、《大连市关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规定》(市政府令第98号)
…………。
三、《大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市政府令第69号公布;市政府令第104号修改)
…………。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大连市企业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筹集管理办法(试行)》、《大连市关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规定》、《大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❹ 大连怎样办理老人退休问题
退休前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持介绍信到档案托管地人才服务中心提取档案后到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待遇核准部办理审批手续。
退休前没有工作的,由个人先到大连市公共职业介绍中心(一二九街戚秀玉职业介绍所)一楼服务大厅28号窗口开具提档介绍信,凭提档介绍信、《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手册》到档案托管地人才服务中心提取个人档案后,再到大连市公共职业介绍中心一楼服务大厅28号窗口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提前退休办理手续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
因病或非因工伤残申请提前退休的职工,首先要到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医疗诊断。其次是将取得的医疗诊断证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
最后职工持鉴定结论和其他相关材料,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❺ 大连市退休职工取暖补贴有何规定
第十二条用人抄单位退休人员根据本办法施行后缴纳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的缴费年限和本办法施行前在我市城镇企业工作的连续工龄,按相应住房面积标准享受采暖费补贴。具体计发公式如下:
退休人员月采暖费补贴=住房面积标准×采暖费标准×70%÷12。
❻ 大连市个体劳动者退休年龄到了如何办理退休
请拿着本人身份抄证(如手里有养老保险手册也带着)到户籍所在区的社保中心计算需补缴的社保金额 然后到大连银行交款 下一步到常住地社区填写退休人员管理卡 再调取本人档案以便计算工龄 即可正常退休领取退休金 应在达到退休年龄前办理 如已超过退休年龄只好尽快补办
❼ 大连办理退休时相关手续都有哪些
企业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后需办理退休人员档案卡,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内月24日前持《房容证 》、《户口簿》、一寸照片2张、本人医疗证、配偶医疗证到长期居住地所在社区进行登记并办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卡》,然后持卡到职工所在单位或到档案管理部门办理退休手续。
下岗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后需办理退休人员档案卡,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24日前持《失业证》、《养老保险手册》、《房证 》、《户口簿》、一寸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本人医疗证、配偶医疗证到长期居住地所在社区进行登记并办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卡》,然后持卡及所有手续到自己存放档案的劳动代理部门办理退休手续。
如果身份证及户口本登记的出生日期与档案内记载的出生日期不符时,根据相关规定应按照档案内记载最早的出生日期为准办理。
退休人员必须在每年6月、12月持《户口簿》、《医疗证》、《房证》到居住地所在社区进行登记,确保退休金按时足额领取。
❽ 2017年大连市退休人员涨工资细则
2016年开始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的人员,不属于当年养老金调整范围的人员。只能等待2017年及以后养老金调整时受益。根据惯例规定,2016年1月份第一次开始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属于2016年退休范围。但2016年1月至6月办理退休的人员,在今年年中也会有一个重算养老金的机会。确定退休当年养老金待遇的基数之一为退休当年的上一年度本地区社会平均工资,而上一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多是在次年6月左右公布。目前2015年的社平工资还未公布。所以在2016年1月至6月办理退休的人员,只能待上年的社平工资确定后,将重新核算退休待遇。这一做法仅限在每年1月至6月间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❾ 大连退休手续
(1)职工达到复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制,持身份证、户口簿、实际住址的房证或购房合同、租房合同(外地户籍人员需同时持户籍地未参加养老保险、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证明)到实际居住地社区填写《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卡》,由社区签字盖章后交单位填写其它部分;
(2)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缴费后结转并打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明细单,填写或申报打印《企业退休人员审批表》(一式五份),然后由单位专管员或劳动保障代理机构(其中市内外地户籍人员为大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持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档案、养老保险手册、《退休人员审批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待遇核准部门审核;
(3)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卡》、档案、《退休人员审批表》到退管部门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及缴纳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4)持经退管部门审核的《退休人员审批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部门复核,并办理支付养老金手续(包括退休证、存折)。《退休人员审批表》装入职工个人档案。区属及县属单位的正常退休职工,由单位直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