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人员提取公积金余额需要哪些材料
离休、退休的,提供离休、退休批准文件(或审批表);或提供离休、退休证(提取时,如居民身份证显示男已满60周岁、女干部已满55周岁、女职工已满50周岁的,可免提供离休、退休批准文件或审批表)。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㈡ 退休人员 住房公积金要怎么提取
离休退休公积金提取
1、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无离、退休证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提供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㈢ 退休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退休公积金提取流程:
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二、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可通过个人网厅、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自助办理。
2、线下办理:各营业部柜面办理。
三、线下办理所需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他人代办的另需出具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2、提供本人的宜昌市民卡或银行储蓄卡。
3、宜昌区域内可通过外联接口直接查询无须证明材料,无法联网查询的需提供退休证原件或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离退休的审批文件原件。
(3)寒亭退休人员公积金提取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缴存人或配偶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该提取业务。
2、缴存人在销户提取前应与所在单位核实公积金缴存情况,公积金未足额缴存的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3、选择线上办理的提取人需在柜面或市民e家绑定本人的宜昌市民卡或银行储蓄卡及手机号码。
4、提取资金转入提取人本人所绑定的宜昌市民卡或宜昌区域内可办理转账业务的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招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邮储银行、湖北银行、汉口银行、广发银行、三峡农商行任意一家银行的储蓄账户。
5、提取人在公积金系统中登记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错误的,应先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登记,后办理提取手续。办理个人信息变更请参阅中心网站《职工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㈣ 正式退休后提取公积金需哪些手续
正式退休后提取公积金需手续如下:
一、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
(1)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2)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离退休的提供养老金发放证明(养老金核定表或养老金发放卡或领取养老金的存折);
2、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
三、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3、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四、办理流程: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五、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4)寒亭退休人员公积金提取扩展阅读
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
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才可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联名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二、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三、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即按月自动划扣)
1、办理了本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办理公积金委托提取住房业务。
2、此业务必须本人持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或办事处审批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3、贷款银行为除建设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申请人,必须先到单位开户的相关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联名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激活)后,方可办理此业务。
㈤ 关于退休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退休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程序:
1、职工本人首次办理前须到专住房公积金业属务银行网点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
2、职工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密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退休销户提取”,根据界面显示,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业务当场受理二、网上预约,柜台办结。
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男性年龄满60周岁,女性年龄满55周岁的可不提供)。
5、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