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请问天津市企业退休职工这次调整工资的标准是多少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2015〕6号)精神,经天津市政府批准,现就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简称“退休人员”),以及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办理退职的人员(简称“退职人员”),自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退职生活费)。
二、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三、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满15年不满16年的,每月增加4.5元;满16年及以上的,缴费每增加1年,每月再增加4.5元。
四、截至2014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人员男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女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男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女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月增加60元;男年满80周岁、女年满75周岁的,每月增加80元。
五、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照本通知第二、三、四条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不足2525元的,补齐到2525元。
六、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按照本通知第二、三、四条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不足2525元的,再按照缴费年限增加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5年不满16年的,每月增加2.5元;满16年及以上的,缴费每增加1年,每月再增加2.5元。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最高不超过2525元。
七、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1、2月份调整的养老金随3月份养老金一并发放。
⑵ 天津市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己到位,方案细则为什么不公开
是吗,还有这种情况,不可理解。
目前多数省市自治区的实行方案还没有公布,只有北京市在3月15日完成了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北京市调整养老金的方案主要有几点,可以参考一下。
1、交费年限挂钩调整
根据规定,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保障多缴多得原则的落实。同时对于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35元;对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52.5元。
2、养老金数额定额调整
今年北京市采取了定额调整办法,并向低收入群体给予适当倾斜,
4550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3550元(含)~4550元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3050元(含)~3550元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
3050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160元。
3、高龄人员政策倾斜
对在2014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按照上述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进行调整后,再次享受到100元至160元四个档次的倾斜政策。即:
65至6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70至74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
75至79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140元;
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60元
4、提高了企业退休、退职、退养人员最低养老金标准。调整后,上述三类人员的生活补助费最低标准分别为每月1609元、1464元、1331元。参加此次调整的企业退休、退职、退养人员,调整后不足上述最低标准的,将对应补足到最低标准。
北京政策和各省政策有差异,仅供参考,以上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⑶ 天津市2017年退休人员养老金怎么调
天津2017年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天津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_天津市关于201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津人社规字〔2017〕4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将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自2017年1月1日起,对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以及按照《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办理退职的人员(以下简称“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挂钩调整
1.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含15年),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5元(不满1年按1年计算);企业退职人员和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企业退休人员,每月增加37.5元。
2.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本人2016年末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增加养老金。
⑷ 天津市2016.6.15退休工资补发
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2015年12月前已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可以提高养老金,总体水平为2015年度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
尽管国家层面的方案已在4月中旬出台,但目前除上海在5月31日公布实施细则外,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层面的执行方案尚未明确。天津市政府正在抓紧制定实施细则,正式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还需等待,但养老金提高部分均从2016年1月补发,敬候佳音。
⑸ 天津市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方案细则什么时候出台
2016年,我国实现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待遇同步调整,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版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权准,并向退休较早、养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1亿多退休人员因此受益。
提交审查的预算报告也提出,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稳步推动基本养老金保险制度改革,提高覆盖面。
养老金的科学管理和保值增值受到人们普通关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表示,到2016年底,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已正式启动。
⑹ 天津市退休人员2016年养老金按什么标准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财政局
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
(二)挂钩调整。
1.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含15年),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不满1年按1年计算);企业退职人员和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企业退休人员,每月增加45元。
2.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本人2015年末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增加养老金。
3.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按照同类人员的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4%增加养老金。
(三)适当倾斜。
1.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中,截至2015年12月31日,男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女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男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女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月增加60元;男年满80周岁、女年满75周岁的,每月增加80元。
2.按照本通知前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月基本养老金不足2702元的,补齐到2702元。
(四)适当提高低收入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按照本通知前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不足2702元的,再按照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5年不满16年的,每月增加1.5元;满16年及以上的,缴费每增加1年,每月再增加1.5元。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最高增加到2702元。
⑺ 天津市2018年退休职工增加养老金上调方案
现在已经是2020年了,以前的方案可以直接在网上查到具体执行方式,或者在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中查询
⑻ 天津市企业退休军转干部2016年生活补贴上调标准出台了吗
出台了。
各市(地)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省直有关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在我省建立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补助金逐年调整机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09年1月1日起,每年在国家统一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按照全省企业基本养老金平均增加额的一定比例为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生活补助金。即按照转业时师职90%、团职80%、营职及以下70%的比例增加生活补助金。1953 年12月以前入伍的再增加20%。
二、如果当年国家没有统一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可按上年标准等额增加生活补助金。
三、所需资金按照黑人发【2008】146号文件规定,以养老保险隶属关系,按原渠道在当地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资金中解决,由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
四、以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300%作为上限,基本养老金与生活补助金之和达到或超过上限时,不再加发生活补助金。 五、此方案执行到2013年,届时根据国家政策和我省实际,另行研究。
(8)天津2016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扩展阅读
此次调整根据国家要求,实行普遍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三结合,即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进行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
一是普遍调整。对全部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是挂钩调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养老金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实行与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含15年),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5元(不满1年按1年计算),企业退职人员和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37.5元;
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养老金按照本人2016年末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增加,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养老金按照同类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3%增加。
三是倾斜调整。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高龄退休、退职人员给予倾斜,截至2016年12月31日,男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女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月再增加40元;
男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女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月再增加60元;男年满80周岁、女年满75周岁的,每月再增加80元。
⑼ 天津退休金调整怎么调
天津市退休职工2016年增加退休费,自9月起发放,1至9月的一并补发,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天津市关于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津人社局发〔2016〕90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2016〕37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将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自2016年1月1日起,对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简称“退休人员”),以及按照《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办理退职的人员(简称“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
(二)挂钩调整。
1.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含15年),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不满1年按1年计算);企业退职人员和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企业退休人员,每月增加45元。
2.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本人2015年末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增加养老金。
3.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按照同类人员的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4%增加养老金。
(三)适当倾斜。
1.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中,截至2015年12月31日,男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女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男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女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月增加60元;男年满80周岁、女年满75周岁的,每月增加80元。
2.按照本通知前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月基本养老金不足2702元的,补齐到2702元。
(四)适当提高低收入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按照本通知前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不足2702元的,再按照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5年不满16年的,每月增加1.5元;满16年及以上的,缴费每增加1年,每月再增加1.5元。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最高增加到2702元。
三、资金来源。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其他人员按原渠道列支。
四、发放时间。本次调整增加的养老金自9月起发放,今年1至8月份调整增加的养老金随9月份养老金一并补发。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