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请问退休职工死亡有哪些补助
退休职工死亡的补助: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专储蓄性质,属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
B. 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死亡后,有哪些补贴可以领
亲属可以通过单位申报领取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同时亲属没有生活来源的,可以申请遗属救济金。
C. 退休工人去世后有什么补助
退休职工去世后有丧葬费和抚恤金。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退休职工死亡后,除了按照企业职工两个月的平均工资由劳动保险基金缴纳外,其直系亲属作为丧葬补助。
D. 退休死亡抚恤金在哪领
企业职工去世后、把医疗费用报销完,家属或家属单位去注销个人帐户、并提取个人帐户的余额;家属需带身份证、参保人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去参保地社保局办理、并提取社保个人帐户余额;同时领取丧葬费,丧葬费的标准:以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个月的工资;抚恤金全国没有统一标准,由各省市统一规定。
抚恤金发放标准必须是法律、法规规定发放的;代表政府发放抚恤金的是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发放的抚恤金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范围;“没有依法发给”是指拒绝发给或者没有按照规定的对象、范围、标准、数额、时限等发放。
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单位是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及政策发放的,如何分配,授予对象,这些相应规定的,主要由发放单位或其他相关部门负责。
(4)退休职工去世补助计哪扩展阅读: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2、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3、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4、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E. 退休人员死亡后国家有哪些补偿
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基数。为离休、退休时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之和,再加上按国家规定增加的离休、退休费。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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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的领取程序
1、职工去世后,生前所在单位通知社会保险科。
2、社会保险科凭医院死亡或火葬有效证明进行登记,根据规定核算丧葬费、抚恤金,出具领取丧葬费供订垛寡艹干讹吮番经、抚恤金通知单(其工资、福利等待遇自去世后下个月停发)。
3、去世职工家属持通知单到计划财务处领取丧葬费、抚恤金。
4、社会保险科对有关材料分类保存。
基本特征
抚恤金是国家在死者死亡后,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国家发放这种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它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物质帮助。
抚恤金的基本特征为,抚恤金不纳税、抚恤金不计个人收入、抚恤金不是残疾军人的生活费、抚恤金不能作为夫妻的财产进行分割、抚恤金一般不作为遗产。
F. 2016年退休老人去世后的补贴有哪些
很多人认为我们缴纳养老保险的待遇只有养老金,实际上这是错误的。我们太小看我们的社会保障制度了。退休人员去世后其亲属的待遇主要有四项,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或救济金、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这几部分待遇,目前并没有政策规定取消。
个人账户余额
退休时,退休老人的养老金待遇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等待遇。
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按照退休时个人账户的余额,除以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计算出来的。
个人账户养老金从个人账户的累计余额中支取,每月支取一份,直至取完为止。
如果个人账户里的余额还没有领取完毕,参保人就去世了,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依据是《社会保险法》第14条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如果个人账户里的余额领取完毕了还没有去世,国家并不会降低退休人员待遇,而是由统筹账户补贴等额的养老金,确保退休人员的待遇不变。所以,有的人去世后,有可能没有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里边的余额,每年也会记发利息不断增长。实际上按照计发月数的标准,50岁退休是195个月,60岁退休是139个月,只要当年的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超过5.2%和7.2%,记账利息就会多过当年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这样个人账户养老金就能实现永续发放,个人账户里的余额也有可能增加。2016年的个人账户记账利率高达8.31%,2019年是7.61%。
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
这一部分待遇,很多地方都已经并入了低保。因为人们普遍认为低保就属于生活困难。目前陕西省和山东省仍然有单独的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山东省从2018年10月1日起将因病非因工死亡的供养直系亲属,按照企业所在地调整,为每人每月530元、480元和430元。
丧葬费
丧葬费又叫做丧葬补助费,来源是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和1953年《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现在的依据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50年代的规定标准,是职工因病非因工死亡时,企业向其遗属支付二个月的企业平均工资作为丧葬费。
后来,经过多年的历史变迁,各地的标准变得千差万别了。山东省丧葬费标准只有1000元,重庆市是2000元,黑龙江省是4000元,北京市是5000元。天津、上海、福建是两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辽宁和广东是三个月,河南省是三个月企业人均缴费工资。不过,公务员有统一的规定是按照两年上年度的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一次性抚恤金
最初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的名称叫做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后来各地的称呼随着社会保险法的规范,一般改为了抚恤金。
具体标准,在1953年《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中,直系亲属为一人者,发放六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人者发放9个月;三人及三人以上者发放12个月。天津、上海等地执行的是这一标准。北京虽然执行这一标准,不过“死者本人工资”按照死亡时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确定。
其他地方差异是非常大的,山东省和辽宁省是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宁夏自治区是2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河北省是最高20个月的省平养老金。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去世,发放20个月的基本离退休费。公务员的标准是40个月。
所以,退休人员去世的待遇标准也是千差万别,如果想了解有关政策,最好还是问一下当地的社保部门,他们会有最明确的规定
G. 退休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如何计算
一般为20个月的基本工资。
根据《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的规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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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
抚恤金又称抚恤费,是由国家或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的费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负伤被确定为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的,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应发给伤残职工抚恤金,直至伤残职工死亡时为止。在伤残职工死亡后,已经发放而未用完部分及应当发放部分,属于伤残职工的遗产,可以继承。
1、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死亡时,定期按一定标准发放给受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一定的抚恤金,直至受供养人成年或失去供养条件为止。这种抚恤金是发放给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的,因此,属于直系亲属的财产,不能作为死亡职工的遗产由所有继承人继承。
2、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抚恤费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公民,肇事单位应给受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一定数额的抚恤费。这些抚恤费是发放给受供养人的,属于受供养人的财产,而不是死者的遗产,不能以遗产继承的方法分割。
3、因革命军人致残、牺牲而发放的抚恤金依照我国兵役法的规定,现役军人参战或因公负伤致残的由部队评定残废等级,发给残废军人抚恤证和一次性发给抚恤金,这些抚恤金是发放给残废军人的,属于其个人的财产,在其死后可以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
现役军人牺牲、病故的,我国兵役法规定的应由国家一次性发给家属一笔抚恤金;其家属无劳动能力或者无固定收入不能维持生活的再由国家定期发给抚恤金,这些抚恤金属于军人家属所有,军人死后不能作为其遗产处理。
H. 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后,单位应给哪些补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23条的规定,职工退休回后死亡时,除由劳动保答险基金项下按本企业职工2个月平均工资付给其直系亲属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6个月工资;2人者,为死者本人9个月工资;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12个月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以下简称劳动保险条例)第二条甲款关于“有工人职员100人以上”的规定,系指工厂、矿场本身的工人职员人数而言,其业务管理机关及附属单位人数不包括在内。
在计算人数时,应包括工资制、供给制人员及学徒、临时工(临时性的建筑工人及搬运工人除外)、试用人员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