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么是正式在岗职工是否包括本单位退休人员能否提供法律依据
正式在岗职工,不包括本单位退休人员。
正式在岗职工是指在专单位中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属资的各类人员(不包括外方及港、澳、台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六个月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或符合劳动保障部门关于认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条件的在岗职工,不包括已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离岗职工。
㈡ 退休人员再就业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属于劳务关系,不划入劳动关系中。
1、劳动者劳动年龄在法定年限届满之后,也是劳动者劳动年龄的终止之时,退休人员重新受聘,在工作岗位上付出的劳动,应享有获取报酬的权利,同时其已经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了退休金,国家已保证其老有所养,
退休再就业的,不应在划入劳动关系中,不应在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双方应当属于劳务关系。
2、从社会保险关系上看,员工退休前已经购买了社会养老保险,退休后便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果退休人员再就业与单位存在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必须再次帮其购买保险,我国社保机构不接受一个退休员工一面享受养老保险,一面又继续购买工伤保险。
3、退休人员再就业的如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则意味着退休人员与在岗人员无区别,那么我国制定的相关退休制度形同虚设。这样操作对用人单位也是不公平的。
(2)形容退休人员与在岗员工关系扩展阅读:
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合同内容必须对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内容进行规定,体现了劳动法对于劳动者的特殊保护,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2、退休人员再就业所签订的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双方签订的聘用协议主体平等,所有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再受国家特殊保护,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协议时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㈢ 在职人员与在岗人员区别
在职职工指的是包括于你单位现在用人名单上的一切人员。包括你们的在岗人员,也包括长期病休和离岗、待岗人员和内退等人员,也就是你发工资的员工。
在岗职工指的是在职职工中每天按规定正常上班的职工。就是目前在你企业聘任了正式岗位后的上岗人员,长期病休和离岗、待岗人员不算,还有内退等人员不算。
涵盖人员不同:与在岗人员相比,在职人员包括不在岗位工作人员(比方内部退养职工、停薪留职职工、有限期放长假职工、服刑人员等)。
定义不同:与在职人员相比,在岗人员指与用人单位劳动者具有劳动关系,且有工作岗位的所有人员。这一类人员,才是一般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报酬人员。
(3)形容退休人员与在岗员工关系扩展阅读:
在职职工
在职职工是指在单位中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不包括外方及港、澳、台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六个月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退休返聘人员。
包括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或符合劳动保障部门关于认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条件的在岗职工,不包括已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离岗职工。
病伤产假(六个月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或符合劳动保障部门关于认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条件的在岗职工。
不包括已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离岗职工。
在岗人员
在岗职工是我国统计制度中,从业人员的一种主要组成部分。从业人员是指在某单位工作、并从本单位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而在岗职工是指符合从业人员定义的人中,由本单位直接招用、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
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如内部退养职工,以及从本单位离休、退休、退职的人员。
与在岗职工相对的几个概念:
劳务派遣人员:是从业人员的另一种组成部分,其劳动关系在劳务派出单位,而不是由用工单位直接招用。
其他从业人员:是从业人员的另一种组成部分,其劳动关系属于特殊情况(如兼职人员、聘用已离退休人员、港澳台籍人员等)。
不在岗职工:与本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不在单位工作,也不从单位取得劳动报酬,因此不属于从业人员。如内部退养、停薪留职等情况。
㈣ 退休人员劳动关系
12333的意见是对的,返聘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属于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关系了。
一切按照返聘协议的约定办理即可。
11、用人单位招用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劳动者,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按劳务关系处理。
解读: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本条作出规定后更加完善。
㈤ 单位改制前己退休人员能否随着本系统在职人员一起转变一应关系,包括退休人员
不能,前面已经退休,就按照前面的待遇办理,不能与后面的交合做一起。
㈥ 在职时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退休后成为挚用什么词语形容
离职时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退休后可以使用人走茶凉的词语进行形容。退休后的领导干部和员工之间的关系就是朋友的关系。
㈦ 退休人员与原退休单位的关系是什么
双重劳动关系:所谓双重劳动关系,是指一个劳动者具有双重身份和享有两个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或表现为两个劳动关系都是法定的,或表现为一个是法定的劳动关系,另一个却是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现象在我国的产生和发展,表现为一个从隐性到显性的过程。但是双重劳动关系自身产生和发展的社会动因,却是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特殊历史条件。一旦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健全,双重劳动关系就面临着被清理且消亡的历史要求。
特殊劳动关系:特殊劳动关系是一种用工关系,首先在《关于特殊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提出。 为了维护劳动力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3年4月25日下发了《关于特殊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所称的特殊劳动关系,是指现行劳动法律调整的标准劳动关系和民事法律调整的民事劳务关系以外的一种用工关系,其劳动者一方在用人单位从事有偿劳动、接受管理,但与另一用人单位存有劳动合同关系或不符合劳动法律规定的主体条件。其对象主要有:1、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2、企业内部退养人员;3、停薪留职人员;4、专业劳务公司输出人员;5、退休人员;6、符合前述规定的其他人员等。
㈧ 退休人员与原退休单位的关系
1
个案情况各不一样;
2
从养儿防老一说词,原企业与退休人员没有了关联,现实太残酷,尽管社会有着各种福利,但曾经奉献了青春年华的企业,一下子一点关系也没有,同父辈为子辈奉献青春后精神回报没有的感觉类似,很多的退休人员,为此总是伤心泪水一直在内心萦绕不散;
3
个案之一,原来企业效益好的,对于退休人员,念起当初曾为企业繁荣奉献了数十年之由,每到大节如5.1、10.1、春节时期,总会发一点福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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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情况,原来企业效益差的,
对于退休人员,基本没了关系,真有种抛弃老人的感觉类似。
㈨ 单位在职人员与退休人员是否同为单位员工
网友您好,从用人管理的角度来说均是用人单位的职工(员工),从劳动关系来说,退休人员(已享受基本养老待遇),不属于劳动者,即发生争议不适用劳动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