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如何成立
凡就地安置并归原单位管理的离退休干部中的党员,原单位的党组织应将专他们编入支部,属定期过党的组织生活。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以单独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或干休所党支部。
选好配齐支部班子,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规范开展活动和有效发挥作用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根据形势需要,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班子也要提倡相对年轻化,以利于支部建设和组织生活的顺利开展。注重选用身体状况较好、政治素质较高、热爱老干部工作的同志担任支部党支部书记。
乡镇社区党员人数少或居住分散、不具备单独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条件的,可以根据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居住情况,就近编入在职干部党员支部或成立党小组,也可采取其他行之有效的方式开展组织生活,以保证离退休干部党员都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
同时,各单位党支部要主动加强与本单位离退休干部党员的联系,对因身体状况不好、长期生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离退休干部党员,要定期以电话询问、入户走访联系等形式向老同志及时通报党内生活和单位工作情况,保证老党员与党组织的密切联系。
Ⅱ 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遵循哪些原则
(1)精干、高效、协调的原则。精干,就是机构要精,人员的素质要高,既会做党的工作,又熟悉企业的生产经营。高效,就是要有较高的工作效率,机构运转灵活,人员紧张有序。协调,就是部门与部门之间,岗位与岗位之间,设置要合理,职责要分清,既要避免重叠交叉,也要避免相互扯皮。 (2)有利于加强企业党的建设的原则。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企业党组织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在考虑党组织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时,要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有利于党组织开展工作。 (3)有利于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的原则。企业规模、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千差万别,党组织工作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能照搬一个模式,必须从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有利于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大型企业党委,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和有关规定设立组织、宣传、办公室等工作部门。中型企业党组织的工作机构可以分设党委工作部门,也可以设一个综合的党务工作部门,内部实行分工。小型企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精干的综合性党务工作机构或配备专人做党务工作。企业专职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数量,原则上按职工总数的1%左右配备,特殊行业的企业可以略高于这一比例。企业工会、共青团的专职干部配备的比例,按有关规定执行。
Ⅲ 如何加强离退休党支部建设
1、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老干部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组织部门,特别是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立足全局和发展的高度,引导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支部建设的重要性,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工作,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工作难题,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县委老干局首先要真正把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配合县委组织部认真抓好落实。要根据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实际情况,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任务,实施分类指导。县委组织部要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做到与其它领域的党建工作一同部署、规划、考核和表彰,督促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经常过问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情况,分管领导定期听取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汇报,掌握情况,沟通思想。认真研究解决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在活动经费、学习资料、活动场所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积极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2、灵活组织设置形式,确保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应建尽建。离退休干部党员的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工作单位,并单独建立离休干部党支部或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离退休干部人数较多的单位,可单独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总支;离退休干部党员人数少或居住分散的系统,不具备单独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条件的,可采取与在职党员或同一系统、不同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党员建立联合党支部;部分改制企业党组织关系已经实行所在地管理的要明确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党组织隶属关系,或者隶属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或随同本单位党组织隶属关系一并转移。也可以根据本人的意愿,采取离退休干部党员的组织关系与人事档案、行政隶属关系相分离的方式,在社区设置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把离退休干部的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党组织,隶属街道党组织管理,及时将改制和破产企业中分离出来的离退退休干部党员和少数腰包党员编入党的组织,保证他们按规定参加组织活动,不让一名党员游离党组织之外;安置在农村的离退休干部党员,可以以镇为单位单独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离退休干部党小组;在征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也可将党员的组织关系转至行政村党支部,接受行政村党支部的管理。
3、选好配齐支部班子,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规范开展活动和有效发挥作用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根据形势需要,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班子也要提倡相对年轻化,以利于支部建设和组织生活的顺利开展。注重选用身体状况较好、政治素质较高、热爱老干部工作的同志担任支部党支部书记;在离休干部党员普遍高龄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探索实行在职干部党员担任支部书记,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联络员工作机制。在党支部书记非在职党员的党支部,党委或党组可指派一名在职党员担任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联络员,协助党支部建设和开展工作。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是帮助组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协助做好支部的政治理论学习、走访慰问、住院探望、排忧解难等工作。联络员要做到掌握实情,当好信息员;上下沟通,当好协调员;排忧解难,当好服务员;出谋划策,当好指导员。根据工作需要,注意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的政治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
4、努力提供经费、场地和制度保障,为切实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创造必要条件和良好氛围。各级党组织按照中组部12号文件精神,规范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定期公示党费收缴使用情况。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所收缴纳党费的50–100%用于弥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开展活动外,单位应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老干部党支部组织活动、购买学习资料等支出。同时,各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合理解决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活动场所问题,可根据实际情况为所属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划定一个学习、活动的场所,保障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活动的正常开展。要从离退休干部实际出发,建立健全组织生活制度、学习制度、报告工作制度、联系党员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等七项制度,使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5、把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作为党支部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抓出成效。政治理论学习,可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时间可灵活掌握,一般每月组织集体学习一次,宣传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通报本地改革开放的新形势新成就和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思想上与时俱进。要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紧密结合离退休干部党员思想实际和形势发展需要,每年安排一个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做好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政治理论、形势政策、法纪教育工作。大力宣传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党员的先进事迹,充分调动党员自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内在动力。科学设置活动内容,做到年有计划、季有安排、月有活动,保持组织生活不间断。活动准备要充分,组织程序要规范,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党支部要加强联系和沟通,主动关心和帮助老干部,通报情况,听取意见,解决困难,要把组织生活与思想教育、帮解问题、发挥作用等结合起来,着力增强党组织生活的吸引力,使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成为团结、教育、服务老同志的桥梁和纽带。
6、针对离退休干部自身特点,加强管理服务、创新活动形式、改进活动方法。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应从老同志的实际出发,坚持便于集中、便于开展组织生活的原则,创新形式、改进方法,建立和完善组织生活制度、学习活动制度。积极发挥社区优势,本着“自愿、方便、就近、规范”的原则,坚持条块结合,资源共享,倡导老同志就近参加学习和活动。要采取集中、小型和分散相结合的办法,积极推行“小组活动、家庭活动、病房活动”等形式,实现老同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党员,可不参加集体学习和活动。对居住农村、居住外地和到外谋职的老党员,采取就近就地划片的办法开展组织活动。乡镇社区党员人数少或居住分散、不具备单独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条件的,可以根据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居住情况,就近编入在职干部党员支部或成立党小组,也可采取其他行之有效的方式开展组织生活,以保证离退休干部党员都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同时,各单位党支部要主动加强与本单位离退休干部党员的联系,对因身体状况不好、长期生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离退休干部党员,要定期以电话询问、入户走访联系等形式向老同志及时通报党内生活和单位工作情况,保证老党员与党组织的密切联系。
Ⅳ 请问党的组织设置的原则是:
B、按照工作和单位原则
党的基层组织设置的基本原则
(1)坚持以党章为依据的原则。党章是党内的根本法规,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关系的基本原则。它不仅规定了党的组织制度、组织结构,而且还规定了党组织设置的基本形式和主要任务,以及党的各级领导机关的产生办法和主要职权等。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必须以党章为依据。对党章的规定要做到深入领会、正确理解和掌握。党章已有明确规定的,必须严格执行;党章没有规定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意见,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涉及到对党章的理解和解释方面的重要问题,必须请示中央批准。
(2)与党的新任务相适应的原则。刘少奇同志在《论党》中指出:“党的组织形式与工作方法,是依据党所处的内外环境和党的政治任务来决定的,必须具有一定限度的灵活性。如果环境变更,工作条件改变,党提出了新的政治任务,那么,党的组织形式与工作方法,也必须有所改变;否则,旧的组织形式与工作方法,就要障碍我们党的工作内容的发展与政治任务的执行。”实践证明,只有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相应调整党的基层组织设置,才能更好地为政治路线服务,发挥好组织保证作用。
(3)按照社会基层单位设置的原则。党的基层组织按社会基层单位划分来设置,这一基本原则已明确体现在党章的规定中。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按照社会基层单位设置党的基层组织,是我们党一条成功的经验,有利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依据工作需要和党员数量确定设置形式的原则。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按照这一原则设置党的基层组织应注意以下几点:①基层组织设置形式与党员人数的关系。②正确理解工作需要。一般情况下既要考虑工作需要,又要考虑党员人数。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工作确实需要,党员人数又没有达到成立相应党的基层组织的规定要求,要从严掌握。③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必须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Ⅳ 如何发挥企业离退休党支部的作用
可以看出,企业离退休党建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如果企业离退休党建工作做回不好,不仅影响答企业的发展稳定,还会影响党的整体形象。而做好企业离退休党建工作一定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一、建立健全企业离退休基层党支部,这是发挥党支部作用的基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注意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合理的设置党支部,党支部的设置要充分考虑离退休党员年龄、身体状况、人数、居住地等实际情况,按相对集中居住的区域设置党支部为宜。一般来讲,企业离退休人员居住集中的区域都建有较完善的活动站(点),可利用现有的硬件设施作为党支部的工作中心。对于分散居住的党员,可成立相应的党小组,纳入就近的党支部;对于居住远、分布广、人数少的党员,可集中此类人员统一纳入一个党支部管理。二是选配好党支部领导成员。支部书记是党支部的“火车头”,支部成员的素质决定党支部的战斗力。
Ⅵ 党组织工作条例对离退休党员活动是如何规定的
1、有离退休党员的党组织要确定专人负责离退休党员的管理工作,通过电话、书信、上门谈心等方式经常同离退休党员保持联系,并做好记录。
要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等形式经常关心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党员,主动加强联系,及时传达党内文件精神,了解思想、生活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实际困难。
2、所在党组织要针对离退休党员的生活特点,创新教育管理形式,采用座谈会、学习讨论会、集中培训、参观考察、组织文艺表演等适合离退休党员特点的活动,寓教于乐,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
要针对离退休党员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党员帮困服务队、社区义务服务队等社会性服务组织,积极开展帮扶活动。
要教育引导离退休党员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按《党章》要求办事,不参与和从事违法违纪活动。对于违反党纪国法的党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3、离退休党员参加社会群团组织,必须坚持文明、健康、积极向上原则,事先向党组织汇报并征得同意。
要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的有关要求,教育引导离退休党员按规定及时交纳党费,自觉履行党员义务。
针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通过本人申请,经所在党支部同意,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积极参加所在地社区党组织的活动,积极参与社区服务,开展党组织活动,尤其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关心教育下一代等方面多做工作多做贡献,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企业退休党组织设置原则扩展阅读:
离退休党员不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原因。
随着我国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进程的推进,离退休人员在城市街道社区中所占的比重逐年提高,广大离退休党员在居住地广泛参与义务劳动、政策宣讲、重大活动保障等活动,积极发挥着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经到基层调研,个别离退休党员在基层党组织也有发挥作用不利的一面,产生问题原因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部分离退休党员思想观念党性意识发生了变化。个别离退休干部有“船到码头车到岸”的思想,认为自己干了这么多年,已经完成了使命,退下来就该“享清福”,不愿再履行党员义务;
有的离退休党员刚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角色转变慢,对党组织关系转到社区管理有失落感,认识跟不上去,参加社区党组织活动不积极;
还有的离退休党员对党内腐败等负面现象有想法、看不惯,造成一时对党组织失去信心,党员信仰产生危机,这些都影响了他们党员作用的发挥。
二是部分离退休党员家庭有负担。个别离退休党员因年龄和身体健康原因,无力也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活动;
一些离退休党员因父母、老伴无工作,或子女收入低,家庭经济负担繁重,退休后还要去打工造成“退而不休”,还有的离退休人员业务时间和精力放在照顾老人或第三代子女上,与党组织联系少,造成不愿也不能正常参加党组织活动。
三是个别地区党组织关系还未理顺。调查中发现,个别离退休党员居住地尚未建立党组织,或因与子女长期居住无法转入组织关系,而将党员组织关系放在了原单位,因此,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不利于基层党组织召集离退休党员参加党内各类活动。
Ⅶ 党的基层组织设置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设置
第一,坚持以党章为依据的原则。党章是党的根本法规,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关系的基本准则。它不仅规定了党的组织制度、组织结构,而且还规定了党组织设置的基本形式和主要任务,以及党的各级领导机关的产生办法和主要职权等。因此,各级党的委员会及其组织部门研究决定党的组织机构设置问题,必须以党章为依据。
第二,与党的新任务相适应的原则。党的组织机构设置必须与党在新形势下的任务相适应。党的建设的实践证明,只有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相应调整党的组织机构,才能更好地为政治路线服务,发挥好组织保证作用。
第三,按照行政区域和社会基层单位设置的原则。党章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建立党的地方委员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按照国家行政区域划分设置党的地方组织,有利于加强执政党的领导,有利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四,依据工作需要和党员数量确定设置形式的原则。按照这一原则设置党的基层组织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基层组织设置形式与党员人数的关系。按照党的有关文件规定,正式党员人数超过3人以上,不足50人的社会基层单位,可成立党支部。其中,党员超过7人的可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设副书记一名;党员人数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社会基层单位,可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超过100人的社会基层单位,可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二正确理解工作需要。一般情况下既要考虑工作需要,又要考虑党员人数。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工作确实需要,党员人数又没有达到成立相应党的基层组织的规定要求,要从严掌握。有的基层单位党员人数虽不足100名或50名,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为完成某项任务而成立的临时单位、临时机构以及举办的短期学习班等,经批准,可以成立党的临时委员会、总支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三是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必须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Ⅷ 党的组织设置和基本原则。
党的组织设置: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全体党员组织起来的统一的有机体,是党的首脑(中央)和党的各级组织以及广大党员群众的统一体。
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是:“第一,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第二,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第三,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第四,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是我们党我们国家生存发展的政治基石。
(8)企业退休党组织设置原则扩展阅读:
党的组织由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三部分构成,是一个完整的组织体系。党的中央组织,即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选举产生的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
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央书记处;由中央委员会决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党的地方组织是指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以及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还包括经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的基层组织包括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它是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而建立起来的,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组织-网络
党的基本原则.-网络
Ⅸ 党的组织设置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党的组织设置的基本原则如下:
(1)坚持以党章为依据的原则。党章是党内的根本法规,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关系的基本原则。它不仅规定了党的组织制度、组织结构,而且还规定了党组织设置的基本形式和主要任务,以及党的各级领导机关的产生办法和主要职权等。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必须以党章为依据。对党章的规定要做到深入领会、正确理解和掌握。党章已有明确规定的,必须严格执行;党章没有规定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意见,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涉及到对党章的理解和解释方面的重要问题,必须请示中央批准。
(2)与党的新任务相适应的原则。刘少奇同志在《论党》中指出:“党的组织形式与工作方法,是依据党所处的内外环境和党的政治任务来决定的,必须具有一定限度的灵活性。如果环境变更,工作条件改变,党提出了新的政治任务,那么,党的组织形式与工作方法,也必须有所改变;否则,旧的组织形式与工作方法,就要障碍我们党的工作内容的发展与政治任务的执行。”实践证明,只有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相应调整党的基层组织设置,才能更好地为政治路线服务,发挥好组织保证作用。
(3)按照社会基层单位设置的原则。党的基层组织按社会基层单位划分来设置,这一基本原则已明确体现在党章的规定中。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按照社会基层单位设置党的基层组织,是我们党一条成功的经验,有利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依据工作需要和党员数量确定设置形式的原则。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按照这一原则设置党的基层组织应注意以下几点:①基层组织设置形式与党员人数的关系。②正确理解工作需要。一般情况下既要考虑工作需要,又要考虑党员人数。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工作确实需要,党员人数又没有达到成立相应党的基层组织的规定要求,要从严掌握。③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必须报上级党组织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