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是印刷厂铅字排版工,是有毒工种,可提前退休,谁能提供文件,谢谢
劳动部关于高温、特别繁重及有害健康工种给冶金部的复函
[62]中劳护字第128号
冶金部:
同意武钢提出的炉盖工等32个工种为高温工种,焦化、蒸馏等14个工种为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和手工大锤铆工等10个工种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
高温工种:
炉盖工、出焦工、上升管工、火架车工、焦炉炉上装煤车工、调火工、测温工、沥青焦装料工、炉门抹缝工、装出窑工、炉前工、铸铁机工、钢炉渣工、炼钢工、铸锭工、浇铸工、熔铁工、机动锻工、加热退火工、炼钢350吨吊车工、初轧厂钳式吊车工、冷却盘工、均热炉工、揭盖清渣工、热打印工、整理、精整工、整模工、混铁炉工、烧结看火工、小格单辊工、一、二次反矿工。
有害身体健康工种:
蒸馏工、副产泵工、沥青机工、蒽萘胺离心机工、萘瓶乱板机工、水压机结晶机工、葸沥青成品工、六一灰工、铅工、饱和器脱酚工、吡啶工、副产试样化验工、氧化釜工、XY放射线工。
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
手工大锤铆工、手工大锤打铁工、高炉架子工、专业铁路铺轨工、铁路桥梁大修理工、铁路养路工、混凝土工、架子工、打桩工、石工。
❷ 特殊工种名录
一、如果你是特殊工种,单位不为你申报,你可进行特殊工种劳动仲裁。目前至少有40多个行业有特殊工种,有近千个工种。
二、特殊工种指: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特种工种名录中关于煤矿是以下工种:
1、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2、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3、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4、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5、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2)新闻出版企业试行提前退休工种列表扩展阅读
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标准或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
特殊工种,不同于特种作业。1991年,原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条对特种作业作出了定义。国家经贸委1999年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对上述定义作了部分更改,明确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如电工、金属焊接和切割等)。从事这类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❸ 铅印工属于特殊工种吗有没有相关文案因为相关文案里面的17个特殊工种里面没包含铅印工。
你好,铅印工不属于特殊工种,在“新闻出版署关于在新闻出版企业17个工种中试行提前退休的通知”中没有查到。
是不是特殊工种,要按1993年以前原劳动部批准的和你们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特殊工种名录,名录里面有的,就是特殊工种,名录里面没有的,就不属于特殊工种。
依据:新闻出版署关于在新闻出版企业17个工种中试行提前退休的通知
❹ 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名录
国家规定的各行业特殊工种名录列举如下:
一、煤炭
煤炭工业部关于煤炭工业企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5〕煤劳生字第109号)
煤炭工业部转发地质矿产部“关于将地质、测量工等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的函(〔86〕煤劳基字第115号)
煤炭工业部关于热处理等几个工种要求享受提前退休的报告的批复(〔86〕煤劳生字第149号)
煤炭工业部关于提前退休工种执行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的答复(〔86〕煤劳生便字第56号)
二、冶金
劳动部关于高温、特别繁重及有害健康工种给冶金部的复函(〔62〕中劳护字第128号)
劳动部关于大连钢厂报批有害健康工种给冶金部的复文(摘录)(〔65〕中劳护字第9号)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同意武钢冶金炉热修瓦工享受提前退休待遇的复文(〔78〕劳护字2号)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冶金工业提前退休工种问题给冶金工业部的复函(〔81〕劳总护宇74号)
冶金工业部转发地质矿产部《关于将野外队汽车司机等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的通知(〔88〕冶劳工字第027号)
三、机械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机械工业有毒有害作业等提前退休工作的复函(〔81〕劳总护字64号)
机械工业部关于下达机械工业从事高温、高空、有害、特别繁重劳动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6〕机人字8l号)
四、化工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78〕劳护字第36号)
化学工业部关于印发“化工严重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的通知(〔81〕化劳字第644号)
化学工业部关于颁发“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补充表”的通知(〔86〕化劳字第923号)
五、石油
劳动人事部关于石油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劳人护[1984]26号)
石油工业部关于四川石油管理局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86]油劳字第714号)
六、水利、电力
劳动部复水电系统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工人、职员退休的意见(〔62〕中劳薪字第157号)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水利系统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的复函(〔80〕劳总护字55号)
水利电力部关于水利电力系统36个提前退休工种的若干规定的通知(〔87〕水电劳字第114号)
七、轻工、纺织
劳动部关于制盐工人退休问题的复函(〔62〕中劳护字第160号)
劳动人事部关于轻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劳人护〔1983〕3号)
轻工业部关于将轻工业搪瓷、钟表、玻璃等8个工种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7〕轻劳字第28号
轻工业部关于同意盐化工行业“1211”灭火剂、四溴乙烷操作工列为轻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7〕轻生字第42号)
轻工业部关于将五金、皮革、家具、文教等行业的部分工种列为轻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8〕轻生字第9号)
轻工业部关于将轻工业印刷行业的8个工种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9〕轻生字第55号)
轻工业部关于将轻工机械行业的部分工种列为轻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90〕轻生字第124号
轻工业部关于对河北省陶瓷行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轻生安〔1993〕003号)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纺织工业化纤(粘胶)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复函(〔81〕劳总护字36号)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纺织挡车工提前退休问题给广东省劳动局的复函([81]劳总护字37号)
纺织工业部关于试行“纺织工业化学纤维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8〕纺化字第19号)
八、建工、建材
劳动部关于建筑工程系统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有损健康工种退休问题的复函(〔63〕中劳护字第125号)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颁发试行建筑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6〕城劳字第611号)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颁发试行建材工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6〕建材人劳字414号)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同意将“人力火车装卸工”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86〕建材人劳便字29号)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同意将“地质钻探工、地质工”等9个工种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86〕建材人劳字803号)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试行建材工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补充通知(〔86〕建材人劳字841号)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建材非烧结砖(砌块)5个工种实行提前退休的复函(〔87〕建材人劳字518号)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转发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颁发试行建筑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的通知(〔87〕建材人劳字9号)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建材机械三个通用工种实行提前退休的复函(〔86〕建材人劳字704号)
九、电子
劳动人事部关于电子工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劳人护〔1985〕7号)
电子工业部关于炉前热成型工等5个特殊工种试行提前退休的通知(〔86〕电生字0332号)
电子工业部关于印发《电子工业提前退休的工种》的通知(〔86〕电生字0791号)
十、兵器、核工业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常规兵器工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79〕劳总护字11号)
兵器工业部关于印发《兵器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6〕兵工安字第864号)
劳动部关于同意将铸造工等13个工种列为兵器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劳部发〔1997〕143号
劳动人事部、卫生部关于核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劳人护〔1983〕27号)
核工业部转发地质矿产部《关于将地质、测量工等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的通知(〔86〕核劳字74号)
十一、医药、卫生
国家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试行《医药行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国药人字〔86〕271号)
国家医药管理局关于将医药行业手工锻工工种列入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国药人字〔88〕第555号
内务部、卫生部关于卫生系统X光医师、放射性人员应按有害身体健康工种退休问题(摘录)(〔66〕内人工字第10号 〔66〕卫干字第21号)
❺ 可提前退休工种有哪些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❻ 提前退休工种范围表
不知你是哪个行业,给你个医药行业的你参考一下:医药行业有毒有害提前退休工种范围表说明
【颁布单位】 国家医药管理局 【颁布日期】 19860612 【实施日期】 19860612 【章名】 全文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二)
款的规定,为明确医药行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特制定本表
。 二、本表是由国家医药管理局组织有关省(市、区)医药管理局(总
公司)、专业公司和医药企业,通过调查研究、分析比较、综合平衡,统
一审定后制订的。 三、本表所列医药行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划分的范围标准及方法是: 1.有毒有害作业系指工人在生产中及工作场所内常年、直接、大量
接触的原料、成品、半成品、中间体、反应副产物形成存在,并在操作时
可经呼吸道、皮肤或口进入人体而对健康产生危害的物质。对于非常年、
间接、短期内接触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如由于毒物扩散,造成环境污染而
影响的工种均不予划入。 2.本表所列均是毒性较大、危害比较严重的产品及工种、对有些有
毒有害产品及工种一时看不准、分不清的,暂时不划入。 3.本表所列有毒有害的毒性、毒理是以国家及省(市、区)主管部
门颁布的有毒有害物质的毒性标准为依据的。 4.根据医药行业实际及特点、化学药品生产原则上按产品进行划分
,中药、医疗器械和化学试剂则按工种进行划分。 四、在试行中应注意下列问题: 1.各医药工种必须与本表同产品、同生产方法、同工种范围、同劳
动条件,并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八年者方可作为提前退休工种。 2.医药生产车间的机械维修保全工、分析化验工、常年跟班的技术
人员〔如:车间值班长〕以及污水处理工、其劳动条件与同类产品的有毒
有害作业工种相同的,可根据各地企业具体情况,由各省(市、区)医药
管理局(总公司)征求省(市、区)劳动局同意后批准执行。 3.医药行业中常年直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非医药专业工种以及高
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等工种,可按有关规定,经省(市、区)劳
动局审查同意后执行。 4.今后凡需要补充的产品、工种(包括新产品)如果劳动条件与本
表相同的,可由省(市、区)医药管理局(总公司)征求省(市、区)劳
动局意见后审批执行,并报国家医药管理局备案。如劳动条件与本表不同
,各省(市、区)医药管理局(总公司)可提供根据、资料报国家医药管
理局平衡审定、批准后执行。 五、在执行中,必须首先注意从工艺、设备、生产布局和劳动组织等
方面积极采取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以防止或减轻有毒有害物质对职
工的危害。企业(包括新建企业)通过技术改进(引进新技术)、工艺改
革或者由于原材料的变换、减少或消除有害健康因素后,各省(市、区)
管理局(总公司)应按变化后的条件重新审定。 六、原国家劳动总局(78)劳护字36号批准的化学工业有毒有害
作业提前退休工种所列的101个医药产品,继续列为提前退休工种试行
。 七、本表解释权属国家医药管理局。
❼ 印刷厂哪些属于特殊工种哪些属于有毒有害工种
根据(88)新出人字第1250号文: 印刷行业的熔铅工、熔铅浇版工、熔铅铸字工、铸胶辊工、压塑料膜工、凹印版腐蚀工、电镀工、塑料印刷工属于有毒有害特殊工种。
印刷企业的‘其他通用工种,在工种名称,劳动条件与国家有关部门已批准的提前退休工种相同的情况下,可参照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7)新闻出版企业试行提前退休工种列表扩展阅读:
新闻出版署关于在新闻出版企业17个工种中试行提前退休的通知〔88〕新出人字笫1250号
(1988年10月3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区)、劳动人事厅(局)、新闻出版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劳动人事部《关于改由各主管部门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的精神,决定在新闻出版企业的印刷和印刷器材两个行业中试行熔铅工等17个工种提前退休办法(详见附件:《新闻出版企业试行提前退休工种名称表》)。
凡从事上述工种中有毒有害作业累计满8年的,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二)项的规定办理退休。
新闻出版企业中的其他通用工种,在工种名称、劳动条件与国家有关部门已批准的提前退休工种相同的情况下,可参照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现在试行的新闻出版企业提前退休工种的范围,是根据国家对从事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有关规定,结合新闻出版大多数企业现有设备、生产工艺、劳动条件确定的,如个别企业与本文所规定的生产工艺、劳动条件差异较大(或以后设备、生产工艺、劳动条件发生变化时),不得按此文件执行,如需执行,应报我署审批。
参考资料来源:南昌市人社局——新闻出版署关于在新闻出版企业17个工种中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