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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返聘人员下班路上脑出血

发布时间:2021-10-10 20:16:25

Ⅰ 我爸今54岁是一刀切退休人员被返聘原单位在工作时间突发脑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未超48小时是否算工伤

所谓返聘回原单位工作,就意味着双方劳动关系的成立。按你所述情况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中明确规定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Ⅱ 我父亲是退休返聘员工,今年2月份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抢救无效死亡!用人单位认为我父亲是退休职工,拒绝赔

1. 退休返聘属于劳务合同关系, 没有劳动合同关系是不能构成工伤的,
可以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序要求聘用单位给予相应赔偿.
2. 离退人员死亡, 可以根据当地的政策给予丧葬费 , 一次性抚恤金, 供养真系亲属一次性或定期救济费, 具体标准建议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

Ⅲ 60多岁老人在工作岗位上脑出血,单位应负哪些责任

因为已经过了退休工作年限,为雇佣关系,单位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保险,所以单位没有责任.
纵横法律网-广东普罗米修(广州)律师事务所-杨艳国律师

Ⅳ 职工下班在家突发脑溢血住院用人单位该怎么补偿

下班在家突发脑溢血住院,不是工作时间,所以,不够成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Ⅳ 员工下班后发生脑溢血,老板需要负责任么

员工下班后发生脑溢血,老板不需要负责任。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所以只有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单位才有法定的工伤待遇责任。

Ⅵ 请问下班途中脑溢血公司是否要赔偿

1\由于是属于自发性疾病,因此从工伤角度要求赔偿会比较困难.
2\由于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医疗保险,而直接导致员工在患病时无法享受医疗保险的救济,因此首先用人单位为员工补交社会保险,同时建议要求用人单位针对现由于无法享受医保而自负医疗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建议在你们当地积维护权利.
姚善挺

Ⅶ 退休职工有高血压,单位知道,并返聘上班,后发脑溢血死亡,单位负什么责任

按照非因公死亡补偿标准支付补偿金,具体可以包括丧葬费、遗属补助费或者抚恤金。详细请参考当地劳动局下放的文件。

Ⅷ 下班回家路上发生脑溢血算工伤吗

下班回家路上发生脑溢血的,在正常情况下应属于由其自身的疾病所引起,不符合认定工伤所要求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规定,不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Ⅸ 临时雇用人员,在下班途中,突发脑出血死亡,与雇主有关系吗

属于个人原因,雇主无关,是身体原因,不是工作原因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不承担主要责任的,按照工伤待遇,雇主就要承担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Ⅹ 在职员工下班回家后突发脑溢血,公司是否有责任

只要不是职业病,单位没有责任。
加不加医保,和患不患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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