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死亡人员的医保怎么处理
那要先看看死亡了的这个人生前的医保相关手续是否都齐全了;如果没什么问题那么就可以直接到当地户籍所在地先让派出所给看着证明,这个是一定得做的具体的在你看证明的时候他们会进一步的告诉你的。
② 退休人员死亡医保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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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对于参保的职工,在办理死亡退保手续时,不针对个人,必须由其家属到原单位说明情况后,由单位相关人员携带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到申报登记科来办理,并填写终止社保关系表。
如果职工医保账户里剩有钱,会在审核通过后,于次月返还给原单位,由其单位转交给家属。其相应的抚恤金和丧葬费也会直接打到其原来的养老保险账户。
退休:一般是参保人的亲属拿着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原件复印件,参保人的医保卡及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到当地的医保窗口办理.
③ 退休死亡后社保怎么办
由养老来保险御搜基金支付丧葬费自和抚恤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山基老保镇唯历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④ 沈阳退休人员死亡后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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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的。
死后医保卡钱处理方专法如下:
1、职工和属退休人员死亡时,其个人帐户存储额划入其继承人的个人帐户;
2、继承人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帐户存储额可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
3、没有继承人的,个人帐户存储额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参保人去世后,应当先由单位注销此个人账户。来办理时要带上死者的死亡证明复印件、医保卡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⑤ 退休后死亡医保卡的余额怎么办
企退人员死亡医保卡上的金额,继承人能领取吗?
答:可以继承,那个属于个人资产。
⑥ 退休职工死亡后,医保卡个人账户还给打钱吗
一般情况退休职工死亡之后,医保局就会终止给该医保账户打钱。因为无论是社保还是医保,都只是保障的是该职工退休到死亡之间的养老和医疗费。而职工死亡则证明这个人已经在世界上消失,以后该职工也再也无法享受医保待遇。对于无法享受医保待遇的已死亡职工,医保局则会收回其医保权限。以下是关于医保的具体介绍。
一、每年提交相关证明才能继续享受医保待遇。
每年国家医保局都会对60岁以上的退休职工是否死亡进行核实,医保局会规定60岁以上的退休职工每年都需要向医保局提交一次证明,之后才能正常的享受国家的医保待遇。否则国家会认为该退休职工已经死亡,之后就会将其医保的待遇权限消掉。因此每年国家在核实的时候,退休职工一定要积极的提交这种证明否则会影响自己的医保待遇。
以上就是医保的具体介绍,想必大家都明白医保目前是我国涉及到国计民生的重要保险,基本上每个人都会购买,也是保障每个人在生大病的时候能够获得救助的一种国家的福利。不知道你对国家的医保政策还有怎样的见解?欢迎留言。
⑦ 人死了后医保卡里的钱该如何处理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去世后,其个人医疗账户中仍有资金的,家属可以申请办理账户资金清算。
医疗保险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的,其中医保卡中的个人账户余额属于被继承人自己的遗产,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个人帐户应该予以注销,余额按照法律程序继承。
一般的处理方式如下:
1、职工和退休人员死亡时,其个人帐户存储额划入其继承人的个人帐户;
2、继承人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帐户存储额可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
3、没有继承人的,个人帐户存储额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4、办理手续需要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填写申领书,银行帐号等,如果继承人不知道医保卡密码的,可能还需要提供公证处办理的继承权证明书。
1,医保卡使用范围: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密码在POS机上刷卡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
2,医保卡余额查询:参保职工可通过拨打电话进行余额查询,也可在中行储蓄所或市区定点医院、药店查询。也可以上网在社保查询系统登录查询。
3,医保卡交易查询:参保职工可以到中行的储蓄所凭身份证和医保证要求打印医保卡交易记录,包括个人帐户金的拨付记录和消费记录。对交易记录有疑问的,可以到中行零售业务部进行查询。
4,医保卡密码:参保职工若修改密码,可拨打电话进行修改,也可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进行修改。参保职工若忘记密码,可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挂失原密码并更改密码。
5,医保卡的保管:参保职工要妥善保管好医保卡,若不慎丢失,请立即到单位开具证明信并到医保处盖章确认,然后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挂失,并办理补卡手续,7天后可领取新卡。
⑧ 退休人世逝医保卡还能用吗
参保人逝世之后医来保卡是不能再继续使源用的,但是在参保人死亡之后,亲属可凭死亡证明等办理支取手续。
参保人去世后个人账户资金可由被委托人申请清算。办理清算时被委托人应携带参保人本人有效证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证件)被委托人本人有效证件、社保卡或医保卡,一次性发放养老金;职工死亡的,还应当提供户籍注销证明的原件或及复印件或死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或火化证明)的原件或 及复印件到邻近(直属单位人员至市医保)的区县医保中心办理。直属单位人员至市医保中心办理。
参保人逝世之后医保卡注销:
单位退休人员去世后,应由单位经办人员携带死亡证明、《参保人员变动审批减少表》及《个人账户支付审批表》三份(均加盖单位公章),至单位地税所在区的医保局(分局)办理医疗保险退保及账户返还业务手续。
依据所提供的信息,经系统查询,该单位为一次性趸交十年的单位,如无法联络到单位经办员,可以由家属代办,办理时携带由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交一份情况说明,经单位所在区医保分局审批后方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