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北京市对到京探亲居住的人有何规定对离退休老人探亲子女有何规定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2)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3)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探亲假。此外,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 北京的实施细则中明确,职工家在本市,距离工作单位较远,但已按本市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助办法享受了交通补助费的,即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此外,北京市还对探亲假中的一些规定作出了进一步的明确,其中说到《探亲规定》所称的“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休息约一昼夜的。
B. 退休人员可否享受探亲假
退休人员退休后想去探亲就可去探亲,不受限制,退休后探亲路费要自理,无部门报销了
C. 民营企业退休人员有探亲假吗
民营企业退休人员没有探亲假。
探亲假是针对在职职工而言,无论是民企还是国企专,退休人员属并不工作,每月退休金照发,不存在假期问题。即使再就业,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不受劳动法规的调整,也不适用针对企业职工的探亲假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D. 退休后还可以报销探亲路费吗
退休以后不可以复报销探亲路费制了。
所谓的探亲路费是指职工在上班期间,由于工作单位离家太远,所以为照顾职工与亲人见面而给予的一项福利。既然已经退休了,那就说明你已经与单位脱离了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已经可以享受回家养老了。既然可以回家养老,与亲人团聚,也就不存在单位与家庭相隔距离的问题,也就是说你成天在家里怎么会产生相应的探亲路费?所以说,退休以后已经不可以享受探亲路费了。
你要整明白的是,退休以后的退休金是由社保机构发放,已经与原单位没有任何关系了,所以根本不可能存在你探亲的事实。从这一方面讲,单位不可能也没有义务再报销你的探亲路费了。假如你退休之后被单位返聘回去工作的,可与单位协商给予报销相应的探亲路费。
E. 父母退休了,我就不能再享受探亲假待遇了吗
探亲假,是对于在职人员,探视远方不能及时团聚的亲人而设立的。与你父母是否退休没有关系,是你要求要休探亲假,而不是你父母要休探亲假。所以不应取消。
F. 退休当年是否可以享受探亲假
不可以,退休就没有单位承担你的车费,不知你是从哪里听来的。
G. 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有没有探亲假和差旅费红头文件
探亲假,是指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而同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配版偶或父母权团聚的假期。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探亲假可以具体分为三种形式:1、探望配偶;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
退休人员已经离开工作岗位,是没有探亲假和差旅费的.
H. 企业退休人员是否可以享受探望父母路费保险
企业退休人员不享有探父母路费报销待遇。
企业退休人员已经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不再具有职工身份,不受 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职工探亲待遇规定,探望父母的路费自然也就不能报销。
《国务院关于职工 探亲待遇的规定》
国发〔1981〕36号
第二条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I. 休产假女职工还能否享受探亲假
答:探亲假和女职工生育产假是两个性质不同的休假待遇。职工工作满一年,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待遇,即探亲假。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而产假是生育女职工专门享受的一种假期待遇。休产假的女职工还能享受探亲假,要区分不同情况,如果女职工到配偶工作地点生育,在生育休假期间,超过规定的产假以后,与配偶团聚30天以上的,不再享受当年的探亲待遇(《实施细则的若干问题的意见》[1981]劳总险字12号);如果女职工未在配偶工作地生育或虽在配偶工作地生育,但生育休假后未与配偶团聚30天以上,则当年仍可享受探亲假待遇。 至于退休职工的探亲路费问题,原劳动部《关于职工退休退职后可否享受探亲待遇的复函》(劳险司字[1989]1号)规定,退休、退职职工已脱离工作和生产岗位,一般不存在与家属分居两地问题,不再享受一年一次或4年一次的探亲待遇。
J. 如果职工的父母己退休,这样的情况能休探亲假吗
根据《国务来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源规定》,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2)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3)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探亲假。此外,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
你可以对照你的具体情况找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