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深圳交满十五年社保后在异地退休可以在深圳办退休吗
1、可来以在深圳领取退休金的。自
2、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
第六条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② 根据深圳社保局的作法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无法办理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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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带给劳动者六大利好
《社会保险法》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该法填补了我国社会保障领域立法的空白,在民生保障方面迈出历史性的步伐,对于完善我国社会保险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其中《社会保险法》赋予了劳动者更多的法定权利,对于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意义重大。
医疗费用异地报销不是梦
【案例】
2009年冬天,家住河北省石家庄市的刘老太来到北京,帮助儿子、儿媳照顾刚刚出生的孙子。一家人本来其乐融融,没料到的是刘老太由于操劳过度诱发了脑血栓。在北京的医院住了一个月之后,花费了一万多的医药费还是不见好转。这时候,刘老太自己开始着急回家了,原因就是刘老太在北京没有缴纳医疗保险,没有办法报销医药费用,在北京看病负担太重。但是刘老太的儿子、儿媳又担心老人家回到石家庄市没人照顾,不利于病情的控制。一方面是高额的医药费用无法报销,一方面是独自住在医院无人照料,面对两难的选择,刘老太一家人犯了难。
【法官解读】
《社会保险法》规定,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由此可以预见,随着《社会保险法》及其配套细则的实施,像刘老太一家的上述担心即将成为历史。因为今后这些都是社保和医疗单位的事,看病人只要直接拿着医保卡在所在地看病就成了,哪些是自己支付的,哪些可以报销的,直接就用社保基金结算了。此外,《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长短皆可、均能享受
【案例】
老王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一直在河北一家大型国企工作,九十年代末以“停薪留职”的方式离开了该国企,来到北京的一家民营企业淘金。2005年,达到退休年龄的老王面对退休问题却犯了难。因为北京和河北两地的社保局都拒绝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及支付退休金。北京方面的答复是老王在北京缴纳养老保险不到十五年,无法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河北方面的解释是按国务院有关规定,老王在北京工作多年,应在北京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可怜老王辛辛苦苦工作了一辈子,到头来却成了老无所养。
【法官解读】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并且,基本养老金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可以预见的是,随着《社会保险法》的实施,目前普遍存在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畅这一突出问题将获得解决,同时还会极大地提高劳动者参保的积极性,彻底解决部分地区曾经出现的农民工退保的现象。
工伤医疗费用用人单位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案例】
小李高中毕业后来到河北一家砖厂工作。2009年的一天,小李在工作中不慎受伤,由于单位没有给他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小李住院期间的医药费都是单位垫付。等小李出院以后已经没有办法从事重体力劳动了,这时小李找单位要求赔偿时,老板表示需要时间筹集资金。好几个月过去以后,小李得到的消息却是老板抽逃资金,不知去向。受到好心人的帮助后,小李申请了工伤鉴定,被鉴定为工伤五级。后,小李又申请仲裁,两个多月后裁决书下来,仲裁委支持了小李5万多的申请请求。但事情还未结束,裁决生效后,法院强制执行时又遇麻烦,虽然原公司还在,但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账号都变了,小李完全没有办法提供执行线索。手中拿着生效的裁决书,小李却无处拿钱。
【法官解读】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随后再由用人单位偿还;另外,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也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随后再向第三人追偿。工伤保险医疗费先行垫付制度,从制度设计上真正实现工伤保险制度本应具有的统筹资金、共担风险的功能,使工伤职工尤其是农民工能真正得到工伤保险基金的保障。即使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发生工伤后同样可向社保基金申请工伤治疗费,其工伤也能得到及时治疗。
失业人员待遇芝麻开花节节高
【案例】
家住天津市的小韩自幼体弱多病,10岁时就染上乙肝病毒。成年后,小韩一直没有办法找到工作,好心的街道办大姐给小韩办理了失业人员登记,这样每月就能领取一些失业金。就这样小韩一家三口依靠父母微薄的退休金和小韩的失业金维持生活。祸不单行,2010年春天小韩的肝病犯了,光住院费就花了好几万,这其中只有很少的部分能够享受报销待遇。高额的医疗费用着实难倒了一家人。
【法官解读】
《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此可见,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小韩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个人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但可以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报销的医疗费用也不再打折。当然,小韩享受此待遇的前提条件是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根据《社会保险法》,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需符合以下条件:(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一人缴费夫妻共享
【案例】
小李和小张高中毕业后一起考到了北京的一所大学,在大学时代成为了情侣。两个人毕业后都留在了北京工作,并且结了婚。但是小李没有找到能够解决户口的单位。工作了几年小李的单位都没有办法为其缴纳生育保险,因为目前北京没有为外地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规定。因为担心高额的生育费用无法报销,小李和小张一直都不敢生育。现在他们所盼望的就是哪一天小李的单位能够给她缴纳了生育保险,那样他们就能够生下自己的宝宝。
【法官解读】
《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该条规定将未就业的职工配偶纳入生育保险,改变了原有生育保险只保参保人员的作法,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是要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获得物质帮助权利的建制本意。相信随着《社会保险法》的实施以及北京市相关政策的出台,案例中小张和小李的担心即将成为多余。
用人单位社保缴费不给也得给
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立法主要散见于一些行政法规、规章和政策中,权威性不足,法规之间缺乏衔接。部分企业拒缴、少缴、漏缴、拖欠社保费的现象层出不穷,直接影响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造成他们断保、不能或不能及时享受有关社保待遇。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
同时,《社会保险法》还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可以看出,《社会保险法》施行后用人单位依法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律责任大大加重,行政力量介入的力度也将增强。相信在法律的威慑力下,用人单位将不再敢于触及法律红线,劳动者的权利将会获得更好的维护。
③ 现深圳市女职工退休年龄是多少
国家退休年龄是统一的,女工50周岁,女干部是55周岁。
④ 深圳市职工办理退休是在户口所在地社保局办理还是在单位所在地社保局办理
前提 是全部缴费年限至少满15年,然后在哪 里退休要看你的交社保 情况:1、如果你退休时养老保险关系在户 籍地,那当然在户籍地办理退休手续;2、如果你退休时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假设在A城市,如果你在A城市缴费至少满10年,你就在A城市办理退休手续;3、如果你退休时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假设在A城市,但是你在A城市缴费不满10年,那么就转到最近一个缴费满10年的城市办理退休手续;4、如果你退休时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但是你在其它任何一个城市的缴费都不满10年,那你还是要转到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
⑤ 社保在深圳交满10年,以后退休了可以拿深圳标准工资吗
不可以。
能在深圳退休的条件是:
1、退休前在深圳累计参保15年及以上的,并且最后参保地也在深圳的;
2、退休前在深圳累计参保10年以上,合并其他省市缴费在15年以上,并且最后参保地也在深圳的。
(5)深圳职工退休办理扩展阅读:
1、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⑥ 非深户人员已到退休年纪,但是深圳缴社保未满15年。应该如何办理退休
一、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
第六条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关系转回,按规定在当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如果你在深圳缴费已经满10年以上,
1、外地有缴费的,可以将外地缴费的转移过来,合并15年以上的,可以享受退休待遇。
2、如果你外地没缴费的。你只能在深圳找到单位继续缴纳社保,交满15年后,才能享受。如果如果么有,只能转回户籍所在地继续缴纳享受。
3、如果你在深圳缴费不满10年以上,只能转回老家或者上一个缴费满10年的地方。
(6)深圳职工退休办理扩展阅读 :
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提前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有关问题的复函》(劳社部函[2000]171号)规定,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的职工,
与资源枯竭矿山关闭破产中提前退休人员、按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国有破产工业企业的有关规定提前退休的人员一样,实行基本养老金减发办法,即每提前一年减发2%(不含个人帐户养老金)。
减发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及各种补贴)×(1—提前退休年限×2%)+个人帐户养老金。提前退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基本养老金不再重新计算。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源枯竭矿山关闭破产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0]11号)及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源枯竭矿山关闭破产工作的通知〉有关问题的意见》
([2000]33号)规定,关闭破产的资源枯竭矿山的全民所有制职工(含劳动合同制职工)执行提前5年(男55周岁,女干部50周岁,女工人45周岁)退休的政策。
其中,从事经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它有害健康的特殊工种职工可提前10年(男50周岁,女40周岁)退休。
具体条件为: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以上;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以上;从事其它有害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以上。
⑦ 深圳户籍女性的退休年龄是多少
深圳户籍女性的退休年龄是五十周岁,养老金需要缴纳累计满15年,退休时才能领养老金。
1、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要领取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二是累积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
(7)深圳职工退休办理扩展阅读: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
第五条: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该退职。退职后,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费,低于二十元的,按二十元发给。
第六条:退休工人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单位一次发给一百五十元的安家补助费,从大中城市到农村安家的,发给三百元。退职工人易地安家的,可以发给相当于本人两个月标准工资的安家补助费。
第七条:工人退休、退职的时候,本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前往居住地点途中所需要的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都按照现行的规定办理。
⑧ 单位交保险,个人如何去办退休
办理退休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了社会养老统筹;
2、达到深圳退休年龄:
a、正常退休年龄:男(干部和工人相同)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b、特殊工种退休年龄:男55周岁,女45周岁。
c、病退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
d、女干部失业后可改按女工人身份退休的年龄:50周岁。
办理退休所需资料:
1、《深圳市企业参保员工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2、本人档案材料(有档案材料需提供);
3、员工身份证、户口本;
4、员工本人银行活期储蓄存折;
5、经本市劳动/人事部门批准正式调入本市的员工或属安置到本市的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及部队在编职工,还应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
6、归侨身份证明(归侨员工);
7、失业证(失业人员);
8、职称资格证书(获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9、聘书(具有职称资格证书且被单位聘任)。
【备注】
1、只能是深圳市中行、工行、建行、农行、发展行或商业银行活期储蓄存折。
2、非本市户籍员工办理退休需提供上述1、3、4、项资料,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状况证明。
退休手续办理流程:深圳职员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20日之前,携带规定资料到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部门办理退休手续。
【温馨提示】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的存折遗失后应首先向银行办理存折的挂失,如确认遗失不能找回需更换存折。更换存折操作如下:本人提供新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到所属养老处/科办理变更手续。
退休职员咨询服务
一、我们单位一员工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现准备办理退休手续。其是深圳本地人,办理退休时候需提供哪些资料?
【回复】:深圳本地户籍职员办理退休手续所需资料如下:
1、《深圳市企业参保员工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2、本人档案材料(有档案材料需提供);
3、员工身份证、户口本;
4、员工本人银行活期储蓄存折;
5、经本市劳动/人事部门批准正式调入本市的员工或属安置到本市的复员/退伍/转业军人/部队在编职工,还应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
6、归侨身份证明(归侨员工);
7、失业证(失业人员);
8、职称资格证书(获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9、聘书(具有职称资格证书且被单位聘任)。
二、本人湖南株洲人,已经在深圳工作20多年了,下月就可以退休了。请问外地人办理退休手续需提供哪些资料?如何办理?我们单位在南山区。
【回复】:根据规定,你可以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20日之前,携带如下资料到深圳南山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深圳市企业参保员工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员工身份证、户口本、员工本人银行活期储蓄存折及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状况证明。
三、在深圳法定退休年龄是多少?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回复】:正常法定退休年龄为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退休人员可以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20日之前,携带规定资料到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部门办理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