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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单位的职工退休相关内容

发布时间:2021-03-13 14:38:04

① 吉林省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职工是哪年开始缴纳社会养老失业保险的

失业保险既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形成市场就业机制的必要条件。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的作用,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成立后,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与有关部门密切结合,加快了制订新的失业保险行政法规节奏,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论证,向国务院上报了《失业保险条例》(草案)。1998年12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并于1999年1月22日,发布了国务院第258号令,颁布了《失业保险条例》。 1993年的《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算失业保险的前身,然后通过进一步完善,才有了如今的失业保险制度。 不等同,因为在1993年的《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之前还有各地方的失业保险制度,所以不能等同。

② 江西省退休人员医保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衔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财社[2012]35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赣人社字[2012]27号)要求,从2012年7月1日起,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省直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退休人员全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社保中心承办。为方便省直单位干部职工掌握和执行医疗保险管理规定,我们编制了此就医指南,内容包括就诊须知、个人账户使用、转诊转院、零星报销、门诊特殊慢性病就医、异地安置人员就医、生育待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名单和用卡须知等,供省直单位参保人员及相关医务人员、管理人员掌握和使用。
一、就诊须知
1、参保人员可以选择哪些医院和药店就医购药?
省直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就医购药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暂使用江西省本级医疗保险卡,下同)可以自主选择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诊购药(现有定点机构名单附后,最新详细名单请查询)。
省直单位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实行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即个人只须支付个人现金支付的部分,应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支付的部分由省社保中心省直机关干部医保处(以下简称省直机关医保处)与定点机构定期结算。
2、参保人员哪些医疗费用是医疗保险基金可以报销的?
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以下费用:
(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2)急诊抢救留观并转入院前的医疗费用;
(3)规定的3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的门诊治疗费用。
符合规定的普通门急诊费用、住院和慢性病费用中个人自付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大病医疗保险和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后的剩余金额从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中支出,个人账户余额不足的,由参保人员现金支付。
3、哪些费用是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
以下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包括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和大病医疗保险基金、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基金):
(1)在非定点医院和非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急诊、抢救除外);
(2)超出《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范围的;
(3)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4)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5)政策规定的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4、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入院和出院手续?
参保人员应持医院开具的入院通知单、本人社会保障卡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材料),在定点医院的医疗保险专用窗口办理入院相关手续,并按医院规定缴纳押金,押金不得超过600元。参保人员出院时,持出院通知单、本人社会保障卡,到医保结算窗口,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实行即时结算,参保人员只需按规定支付个人应现金负担的费用,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和大病医保基金和单位补充基金应支付部分由省直机关医保处与定点医院定期结算。
5、住院费用具体能报销多少?
省直单位职工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政策如下:
(1)参保人员住院费用需要首先负担住院起付线。一、二、三级医院起付线分别是200、400和600元,年度内再次住院逐次降低起付标准100元,但最低不得低于100元。
(2)起付标准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目前为10万元)以下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一、二、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分别为98%、95%和90%。
(3)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住院费用,由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报销90%,报销段为10万-30万。
(4)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个人自付费用,按正厅100%、副厅98%、处级96%、处级以下95%在单位补充医疗保险中支付,对退休人员在此基础上再增加2%进行报销(不得超过100%)。

(5)超过30万元以上,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费用,按正厅100%、副厅98%、处级96%、处级以下95%在单位补充医疗保险中支付。
6、哪些住院费用会加重个人负担?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服务设施范围(简称三个目录)内的乙类药品、乙类诊疗项目和乙类服务设施,个人必须先负担8%,再进入报销流程;丙类诊疗项目,个人必须先负担10%,再进入报销流程。三个目录之外的药品、诊疗、材料和服务,属于自费项目,必须由个人现金支付,省直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7、参保人员住院还需要注意些什么?
(1)参保人员住院时要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并配合医院检查人卡是否相符,由于社保卡损坏或网络异常等原因无法进行刷卡,应在48小时内补刷卡;
(2)医院使用自费药品、诊疗和服务时,必须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签字,否则参保人员有权拒付相关费用;
(3)带药规定: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天量,门诊处方量和出院带药量一般在7天内,慢性病最长不超过15天量,禁带注射剂出院,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外购药物;
(4)参保人员发生医疗费用无法即时结算时,要妥善保管病历、处方、检查检验报告、出院小结和费用单据等有效票据;
(5)参保人员因外伤住院时,必须在住院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单位出具的排除工伤证明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排除第三者伤害证明(包括排除车祸证明)报省直机关医保处,否则该费用不予支付。
(6)职工需院内转科或15日内再次入院的,填写《江西省本级医疗保险医院内转科或出院15日内再次住院申请表》,并提供出院小结、身份证复印件,报省直机关医保处审核,审核通过的,准予再次住院。
二、个人账户使用指南
1、省直单位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如何划入?
个人账户区分在职、退休人员不同分别建立,划入比例为:
(一)在职职工以本人缴费工资为基数,分别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按3.2%(含个人缴纳的2%)划入,从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中按3.1%划入;
(二)退休人员以本人退休金为基数,分别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按3.8%划入。从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中按3.5%划入。
个人账户划入的数额,每年年初一次性核定,在单位按时足额缴费后划入。
2、个人账户余额会计息吗?
个人账户余额本金和利息(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每年计息一次)归个人所有,可以转移、结转使用和继承。
3、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包括哪些?
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费用和住院期间应由参保人个人自负的政策内医疗费用。
三、转诊转院和零星报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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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山西卫生局关于退休职工文件谁知道速求,非常感谢!!!

太原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干部职工调配、退休(职)管理的意见

并卫办发〔2007〕69号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及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人员调配和退休退职的管理,规范人员调配程序,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卫生系统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人员调配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合理流向的原则。调配工作人员要保证重点,优化配置,特别要充实基层,加强一线人员的力量。
2、坚持集体讨论的原则。各单位要加强对人员调配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调配工作人员必须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决定,按规定程序办理。
3、坚持按编制调配的原则。各单位调配工作人员必须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限额内进行。凡属超编、满编的,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调入人员。
4、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各单位在招收录用职工(包括本系统内从差额事业单位调入全额事业单位、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调入差额事业单位)中,都要进行公开考试,严格考核办法,择优录用。
(二)工作人员调配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调配权限和程序办理,其他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擅自调动人员。
(三)调动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并在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交接工作,到调入单位报到上班。同时,要在任职文件或调令下发的次月内,将人事、工资、党的组织关系等转到调入单位。
(四)领导干部工作调整后,不准继续占用原单位办公室、办公用具和公务用车;不准违反有关规定随带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并经批准,所带工作人员半年内办毕随调手续。
二、干部职工退休退职
(一)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干部职工退休退职有关规定,认真核定退休条件,积极落实退休待遇。坚持到龄即退,在职工到达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及时通知本人,于当月办理退休手续,从下月起享受退休待遇。
(二)领导干部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有关手续后,三个月之内腾出办公室、交出所使用的公务用车,不准以任何理由继续占用办公室、办公用具和公务用车。
三、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干部调配的条件、方法和工作程序,坚持原则,严肃纪律。对违反干部调配工作纪律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对干部职工调配、退休退职管理情况要做到“两公开”:(1)各单位公开录用人员情况一年公开一次,由录用主管机构和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录用人数、录用形式、录用时间、录用岗位等,一般在次年1月份分开。(2)领导干部退休退职情况一年公开一次,一般在次年1月份公开。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六日

④ 事业单位人员退休的有关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现行退休年龄是,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一)男年满版六十周岁,女权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⑤ 事业单位的职工退休之后,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和待遇

企事业单位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参保时长等要求时,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取暖费等退休待遇直至当事人去世,另外,退休后参加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报销。
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方面的特定优惠和待遇。

⑥ 重庆市 事业单位 退休制度内容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管理办法,开始在山西省、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重庆市先期开展试点! . 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建立一套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人才成长规律的管理制度,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老交替有序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 市、区县(自治县、市)政府人事部门主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工作。 第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享受国家和市规定的各项待遇。 第二章 退休条件 第五条 事业单位的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含聘期满10年的聘用职员、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㈠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工作年限满10年的; ㈡ 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第六条 事业单位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㈠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㈡ 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㈢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职员、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章 退休后的待遇 第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按照对同级在职人员的规定,阅读有关文件,听有关报告,参加有关学习、会议和重大活动。 第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在新的养老保险制度未建立之前,每月按以下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固定工资与活工资(全额拨款[财政拨款]单位固定工资70%,活工资30%;差额拨款[财政补助]和自收自支单位固定工资60%,活工资40%)之和根据不同工作年限按以下比例计发: 1.工作年限在35年以上的,按90%的比例计发; 2.工作年限在30年至34年的,按85%的比例计发; 3.工作年限在20年至29年的,按80%的比例计发; 4.工作年限在10年至20年的,按70%的比例计发; 5.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下的,按50%的比例计发。 第九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公)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工作能力退休的,每月按以下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固定工资和活工资之和根据不同情况按以下比例计发: 1.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100%的比例计发,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规定数额的护理费; 2.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95%的比例计发。 第十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荣获市(省、部)级以上劳动英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等称号的职工和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的战斗英雄、一等功称号的转业、复员军人,退休时仍保持荣誉的,可提高退休费比例5%至15%。高级专家获市(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劳动英雄、先进生产(工作)者等荣誉称号,退休时仍保持荣誉的,可提高退休费比例10%至15%。 第十一条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获市(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和发明奖、科技成果奖中的四等以上奖(集体奖指主要发明者或作者),可提高退休费比例5%至15%。对其他在生产、科研、文教、卫生、管理等方面的社会科学、自然科学领域中有突出成就者,经市主管部门确认并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酌情提高退休费比例5%至15%。 第十二条 对符合国家和市其他有关规定提高退休费比例的,可按规定提高退休费比例。 第十三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根据本办法第八条至第十二条的规定合并计算后,实际计发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工资额。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根据国家规定,适时调整退休费。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享受本单位在职人员同样的非生产(工作)性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去世的,其安葬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直系亲属抚恤费,与同级在职人员同等对待。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在医疗保险制度尚未建立之前执行现行公费医疗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所需住房,按同级在职人员的住房标准一起列入计划,执行住房制度改革的规定。 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人员,其待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⑦ 我是医疗卫生单位职工现在挣5000元退休能挣多少

能拿退休时候工资的80%,比如退休前工资5000,那退休后月工资就是4000元

⑧ 退休人员如何办理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三种险,目前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最多,将来所得的养老金也最高,你到退休的时候关键看你买够十五年的保险没有,买够了的话退休后是按照城镇职工的待遇发保险金,没有买够的话会自动将其转入新农保或者城镇居民保险,所发的养老金就按新农保或者城镇居民保险金来,另外医疗保险一般是由当地医院直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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