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职工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申请人填写《企业职工退休申请表》、《企业退休(职)人员缴费基本情况确认表》(个人信息部分),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盖章确认后,由申请人携带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人社局窗口办理。
1、申报
申请人于到达退休年龄的当月,向受理窗口提交《企业职工退休申请表》一式3份、《企业退休(职)人员缴费基本情况确认表》一式3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近期一寸彩照1张。
2、受理
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单》;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出具《补正材料通知单》。
受理的,通知用人单位提供申请人档案。
需要确认首次参保缴费时间的,通知社保经办机构提供首次参保证明。
3、确认
审核认定申请人出生时间、参保缴费情况,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符合退休条件的确认意见。
对符合退休条件的公示5天,期满无异议的发放退休证,有异议的进行复核并做出结论;对不符合退休条件的出具《审核情况反馈单》,退回申报材料。
公示期间,拟退休人员名单及《企业退休(职)人员缴费基本情况确认表》传递至相关科室,对视同缴费情况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传递至缴费确认窗口。
4、缴费核定
退休人员持身份证、退休证到缴费确认窗口,对《企业退休(职)人员缴费基本情况确认表》填写的本人社保缴费情况进行确认,采集指纹。其中需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按缴费程序办理。
同时由用人单位填报《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增减情况汇总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明细表》。
缴费确认窗口将职工签字确认的《企业退休(职)人员缴费基本情况确认表》传递至相关科室计算退休待遇。
2. 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照片,申请表,档案(非必须),到社保局办理即可。
3. 南京市申请办理退休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南京市申请办理退休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1、参保人员申请退休,一般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2个月向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以下简称“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应及时提醒到龄职工办理退休申请手续。
2、单位在收到职工本人的申请后(精神病人由其监护人提出),应在10日内对其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
3、公示无疑义的,由单位按退休审批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南京市如何办理退休?
(一)申报退休 (特殊工种除外)
1、申报时间:
正常退休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1个月(特殊工种退休另行规定),由单位在每月1号至月底倒数第二天的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申报。
2、携带材料:
(1)按规定装订成册的退休人员档案;
(2)《南京市参保人员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报审表》(从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一式两份);
(3)加盖单位公章的参保人员户口本及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病退人员还需提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书》。
3、送检档案:
单位将按规定装订成册的退休人员档案送至企保部档案管理科(水西门大街73号一楼档案管理服务窗口),经工作人员审核,对装订合格的档案盖章确认。
4、递交材料:
单位将申报正常退休的材料送至企保部退休待遇审批科(水西门大街61号210室)。
(二)划拨社会化管理服务费
在办理参保人员退休待遇核定前,需缴纳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社会化管理服务费标准为:由用人单位办理退休的,每人一次性1500元,由退休人员所在用人单位承担;以灵活就业者身份办理退休的,每人一次性750元,由个人承担。
(三)待遇核定
1、单位在退休申报10个工作日后(特殊工种退休另行规定)到申报地点领取已审核的《南京市参保人员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报审表》;
2、单位持《南京市参保人员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报审表》到社保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核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领取待遇审批表及《退休证》
3、经审核不符合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档案及申报材料一并退还单位,有关原因在《档案受理一次性告知书》中予以说明。
4. 企业职工退休的审批时间应该是多长时间
审批一般是1到2个月,具体拨打社会保障全国统一电话12333问当地的政策。
5. 大型国有企业职工的退休手续是如何办理的办理的具体流程,要哪些材料,在哪里审批,哪里办
拿着你的人事档案去社保部门的待遇审批科审批你的退休养老金待遇。
6. 在南京办理退休需要那些手续
1、参保职工申请退休手续 :申请正常退休的,一般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版龄前30日向用权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病退或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一般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6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者、失业人员等向档案托管部门提出退休书面申请,未实行档案托管的,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退休申请书。
2、办理审批手续应携带凭证:
①《南京市企业职工退休(定期生活费)审批表》
② 职工个人人事档案。
③ 提高退休待遇的有关材料: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区计划生育办公室签发的终身无子女证明;符合劳模条件的须提供获得劳模的荣誉证书;符合高级专家条件的,须提供《高级专家提高退休费比例审批表》。
④ 提供企业上墙公布职工自然状况及工作情况的有关材料。
⑤ 因病提前退休或享受定期生活费的须提供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的有关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7. 在南京办理退休需要哪些手续
1、参保抄职工申请退休手续 :申请正常退休的,一般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病退或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一般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6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者、失业人员等向档案托管部门提出退休书面申请,未实行档案托管的,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退休申请书。
2、办理审批手续应携带凭证:
①《南京市企业职工退休(定期生活费)审批表》
② 职工个人人事档案。
③ 提高退休待遇的有关材料: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区计划生育办公室签发的终身无子女证明;符合劳模条件的须提供获得劳模的荣誉证书;符合高级专家条件的,须提供《高级专家提高退休费比例审批表》。
④ 提供企业上墙公布职工自然状况及工作情况的有关材料。
⑤ 因病提前退休或享受定期生活费的须提供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的有关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8. 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要交哪些材料
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缴纳,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回,由企业劳资工作人员到基答金征缴科申报退休停缴,打印养老保险清单。
2、企业劳资人员呈报所需材料,进行退休审批。
企业需要向社保机构呈报材料的资料有:
1、职工档案。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卡)。
3、二代身份证原件。
4、企业职工退休核准表。
9. 南京市社保退休手续的办理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受理正常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审批申请
办理部门: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中心待遇审批科
办理地点: 退休申报窗口(水西门大街61号210室)
承诺时限: 10工作日
办理时间: 每月1日-月底倒数第二天的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是否收费: 否
办理材料: 提交《南京市参保人员退休(职)报审表》和按规定装订成册的申请退休人员档案,申请病退人员还需提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书》。
设定依据:关于完善我市城镇企业参保人员退休审批制度的通知(宁劳社险【2003】10号)
申请条件:符合省政府36号令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的办理退休审批的申报
办理流程:
服务表格:相关表格,由服务窗口提供
注意事项:
1、参保人员办理退休前的预备工作有哪些?
(1)个人申请。参保人员申请正常退休的,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30日;申请病退及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在达到国家规定的提前退休年龄前60日,向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提交申请办理退休的书面报告。用人单位应及时提醒到龄职工办理退休申请。(2)单位公示。用人单位在收到职工本人的申请后(精神病人由其监护人提出),应在10日内对其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特殊工种简历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
公示无疑义的,由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按退休审批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办理退休的流程是什么?
(1)申报退休。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到退休申报窗口(210室)提交《南京市参保人员退休(职)报审表》和按规定装订成册的申请退休人员档案,申请病退人员还需提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书》。
(2)划拨社会化管理服务费。在退休申报10个工作日后,到退休申报窗口(210室)领取已审核的《南京市参保人员退休(职)报审表》。经审核同意办理退休的,须按规定划拨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经审核不符合退休条件的,退还申请退休人员档案及申报资料,并告知相关原因。
(3)待遇核定。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按规定划拨社会化管理服务费后,持《南京市参保人员退休(职)报审表》到市养老保险支付结算窗口核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南京市参保人员退休(职)审批表》、《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通知单》及《退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