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当兵四年现工作单位退休有什么政策
1、军龄满30年的,可作退休安置。军官、士官只要军龄或工作时间达到30年的,本人申请并经组织批准后,可作退休安置。譬如一个战士18岁入伍,在部队工作30年后,其实际年限为48岁,但从军龄和工作年限上计算已经满30年,本人在退役时即可作退休安置。2、服役达到一定年龄,可作退休安置。按照现行的《军官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规定,军官符合年满50周岁,担任师级以上职务,本人提出申请经组织批准的,可作退休安置;士官年满55周岁,可作退休安置。3、因战、因公致残达到1-6级残疾等级,可作退休安置。因战、困公致残达到1-6级残疾的军官、士官和文职干部,经本人申请可作退休安置。根据《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法规明确,军官、文职干部因战、因公致残,在评定残疾等级后可作退休安置。4、病退,可作退休安置。常见口语中的“病退”,其实就是指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军官、士官(中级以上士官)或文职干部,在办理病退后根据个人意愿可作退休安置。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病可以根据病情评定相应残疾等级,符合条件的回乡后领取伤残军人抚恤或办理带病回乡
② 退休退伍军人如何补办当兵期间的工龄
服役期间一年军龄就是一年工龄。退伍待安置是算为工龄的,但是军人退伍安置规定:安版置地人民政权府应当在接收退役士兵的6个月内,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所以像你所描述的最多也就是算你半年的工龄了。
因为法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在接收退役士兵的6个月内,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所以你所讲的08-12年期间的工龄,如果你在08年6月之后的2年内,还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也就是讲你可以因此进行对民政局安置办的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保护期(2年内)一过你就等于自己放弃了权利。
具体的法律依据就是2011年的军人退伍安置条例,有相当明细的规定。
计算工龄当然是越多越好了,因为到了法定年龄退休领取养老金的底线就是有15年的缴费年限,不到的目前的政策就是自己购买缴金至15年。
③ 办了退休,忘了以前当兵的几年,能补上吗
当兵退伍之后是连续参加工作吗?
是的话,工龄可以补上;
退伍之后没有直接参加工作的,就不能补上。
④ 当兵六十己后有补贴吗我是灵活就业人员已退休
对于"曾经当兵的、灵活就业人员,年纪已经六十周岁后退休的退役军人没有任何补贴的”!我国只有农村户籍、满60周岁的,并非残疾军人、带病回乡军人的,才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30元。您可以参见2017年10月实施的《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网页链接:对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提高5元,达到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30元。
“退伍军人每月发800到1200元补贴”是一条欺骗退役军人的假消息!去年年底、今年年初充彻网络、微信,至今还是不断的有!事实上那就是一场诈骗骗局。元旦前、中央电视台13频道已经播放了年过六旬老退伍军人遭到网上骗局,得到几十万假支票的补助到银行取款的,后来得知事前先行被骗几万元税金的新骗术。
⑤ 1982当兵后参加工作退休需补交当兵期间社保吗
1982年当兵后。参加工作退休需要补交当兵期间的社保吗?按照道理来说。你在部队本身部队都给你交社保了。不可能会说在交他补交社保。
⑥ 当兵退休有优惠吗
一辈子当兵退休的、还是退役(退伍、转业)军人退休全部没有优惠的;就是残疾军人、立有军功的当过兵的退休,也是没有的。唯一可以有的就是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78]104号)第四条规定: 获得全国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在退休时仍然保持其荣誉的工人;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认为在革命和建设中有特殊贡献的工人;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称号的转业、复员军人,在退休时人保持其荣誉的,其退休费可以酌情高于本办法所定标准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标准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⑦ 退伍军人企业退休是否国家有补助政策
对于退伍的普通士兵方面没有看到具体政策,但是对于转业干部方面,规定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
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条
军人的抚恤优待,实行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方针,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全社会应当关怀、尊重抚恤优待对象,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军人抚恤优待事业提供捐助。
第四条国家和社会应当重视和加强军人抚恤优待工作。
军人抚恤优待所需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担。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军人抚恤优待经费,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五条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军人抚恤优待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抚恤优待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各自的军人抚恤优待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军人抚恤优待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7)当兵的职工退休有补吗扩展阅读
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条
现役军人除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以外,因其他疾病死亡的,确认为病故。
现役军人非执行任务死亡或者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病故对待。
现役军人病故,由军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确认。
第十一条对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分别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病故证明书》。
⑧ 退伍军人怎么补社保
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入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应的转移接续手续。军人退出现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家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第十六条,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入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应的转移接续手续。军人服现役年限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为规范军人保险关系,维护军人合法权益,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制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2年4月27日发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
第四条 国家促进军人保险事业的发展,为军人保险提供财政拨款和政策支持。
第五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保险主管部门负责全军的军人保险工作。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和军队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军人保险工作。
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负责承办军人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军人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和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办理军人保险与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第六条 军人依法参加军人保险并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
军人有权查询、核对个人缴费记录和个人权益记录,要求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和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办理养老、医疗等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提供军人保险和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⑨ 当兵兵龄算工龄,退休后还能拿到每月十元的补肋吗
你好!
听说规定是从,今年的元月开始。退伍的每年,都有几百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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