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日照市退休人员医保与原单位办理脱钩需要带哪些证件
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贰』 职工退休后原企业破产了,请问这样的退休职工还能享受医保吗
可以享受,退休人员享受医保待遇应该与原企业没有关系的。
『叁』 退休职工医保与单位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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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报销分2种:第一类形势是不版是所有人都有·权部分国企有钱的单位才有这类二次报销(属于国家鼓励单位自愿出钱通过商业保险等形式办理)··我母亲单位虽然是国企但穷所以就没有···我家属是公交集团的就有退休二次报销
这一般跟你单位有关系··所以你需要咨询你退休单位管退休医保的负责人··问问你们企业能不能有二次医保报销···普通退休一般就是凭医保卡该怎报还怎报··二次报销一般哪单据去单位报销。
还有一类是部分地区给于一些指定人或指定大病可以二次报销(有的普通人也可以)但这样的地区是少数。
总之不管是哪类你都需要咨询你当地相关退休部门就清楚了
『肆』 急!一个关闭企业的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险怎么办
各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保险制度,是保障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需求,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我区自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广大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得到了有效保障。但是,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国有企业的退休人员因为企业关闭破产失去了缴费主体,致使他们的医疗保障问题未能及时解决,这个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已引起中央和自治区领导的高度重视,为了推进各地研究完善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切实保障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待遇,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各级劳动、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解决这一问题,是关心群众生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维持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行之举。尽快将关闭破产企业中已经失去缴费主体的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需资金由职工所在企业负责解决,国有企业关闭破产时,从其资产中优先解决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确保职工合法权益落到实处。2005年1月1日以前关闭破产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资金确有困难的,可按照政府、企业、职工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筹集参保资金。
三、国有关闭破产企业已失去缴费主体的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以在坚持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企业和当地财政的实际承受能力,适当降低缴费标准,采取只享受当地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待遇,暂不建立个人账户的办法,先行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保障问题。也可以采取按一定标准、一次性缴纳费用的办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退休人员,原则上以上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10-15年的标准一次性或分期交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标准由各盟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
四、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职工身份认定工作,由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共同负责,认定的具体程序,由各盟市制定。认定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身份,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国有企业依法破产的法院裁定书及企业资产处置的相关资料;
(二)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或依法关闭的政府、出资人批准文书及企业资产处置的相关资料;
(三)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参加社会保险的基本情况等有关材料;
(四)各盟市要求的其他补充材料。
五、各地在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的同时,要积极做好大额医疗保险的落实和衔接工作。
各盟市要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创造性的开展工作,认真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补充和完善参保办法。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研究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认真做好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妥善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伍』 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什么时候与单位缴费脱钩
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的人员,具体实施方法为,实际缴费满十年的,直接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正常参保单位实际缴费不满十年的退休人员,按本人最后一次缴费基数和补缴时单位缴费比例由单位一次性补足十年的医疗保险费,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据济宁市人社局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科负责人介绍,欠费单位实际缴费不满十年的退休人员,以本人上月养老金为缴费基数,按补缴时单位缴费比例,由单位一次性补足十年的医疗保险费,自缴费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同时,该通知对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待遇问题也作出的详细说明。如果单位确无能力为参保人员一次性补足十年医疗保险费的,由单位提出申请承诺后,经人社和财务等部门审核认定,以本人上月养老金为缴费基数,按补缴时单位缴费比例,可分年度缴纳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享受补缴年度的医疗保险待遇。
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后,退休人员应参加大额医疗救助,由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大额医疗救助金;以灵活就业人员形式参加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由个人缴纳大额医疗救助金,按规定享受大额医疗救助待遇。
另外,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须由单位或个人持审批退休的有关材料,到相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休人员医疗待遇与缴费脱钩手续。
『陆』 退休后医保补贴发放与原工作企业有关系吗
按目前的政策还是有一定关系的。即使你已经办理了医保退休手续。但如果你的原单位还是欠费状态的话,依然会对你的医保个人账户有一定的影响。目前国家正在完善相关政策。
『柒』 企业退休职工医保怎么办理
退休人员医保政策
未达年限者退休一次补足。根据政策,参保人达到退休年龄内,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容疗保险待遇的累计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职工退休时,应由管理单位在30日内持职工档案、退休审批表、基本医疗保险证卡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审核手续;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从其被批准退休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退休人员医保报销比例。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90%;
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5%;退休职工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
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退职职工,其医疗药费报销75%;住院床铺费报销60%,无论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计收住院床铺费,医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捌』 单位退休员工,女,医保已缴纳12年,现必须公司注销,退休人员医保关系不能转移,公司职工全部解除合同
这是两个方面的问题,不能混作一起。首先是企业没有按时足额缴纳医保,该企业员工是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亦是如此。只有补足费用和滞纳金后才能恢复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种做法,对该企业员工和退休人员貌似不公平,但对全体按时足额缴纳医保的企业和人员是公平的。至于提到的第二个问题,是重庆市为减轻企业负担,规定在三年内分步减少直至取消企业为70%以上的退休人员缴纳医保。具体做法是:重庆市参加职工医保的单位,退休人员超过在职职工人数70%以上的,每月缴纳的退休人员基本医保费从2011年9月起,两年内将逐步取消。即从2014年1月1日起,取消缴费。这是为了减轻用人单位缴费负担实施的新政策,虽然2014年开始单位不再为退休人员缴费了,但退休人员依然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从2014年1月1日起,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按规定退休时,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男应满30年、女应满25年,其中本人在我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是有欠费的除外。关于第二个问题的官方文件如下:对于第一个问题该文件也有明确规定,你也可以自己在网上搜索一下《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厅关于国有破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