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俩夫妇都是退休工人,退休金每月各4000元左右,无居住房。可以申请公租房吗如何申请
各地公租房申请都有最低人均收入标准数额限制,你们这个人均收入怕是很难申请到。到你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去咨询吧,申请也是他们受理。
㈡ 一个企业的员工平均工资为4000元,退休人员的人均退休金大概为多少
不是几句话能说清的。参考以下企业职工养老金的算法。
养老金与缴费金额、总缴费年限、退休年龄、地区社会平均工资 等因素有关。
一般,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其他津贴。
(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资金总额 除以 某个数字,这个数字按退休时的年龄决定。
退休年龄 数字(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45 216
50 195
55 170
60 139
65 101
假设:60岁退休,退休时个人账户里有13900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139000 / 139= 1000 元。
(2)基础养老金。为缴费年限 乘以 1% 乘以 退休那一年的当地社会平均月工资。
假设:当地社会平均月工资为6000元、缴费年限25年。
基础养老金 = 25年 * 1% * 6000元 = 1500 元/月。
注意1:这是假设一直按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缴费的,缴费高的话,1%这个数字(依据个人缴费基数算出)会高,比如1.2%,缴费低的话,会不足1%,比如0.7% 。
注意2:一般是1992年才开始个人缴费的。1992年之前的工龄,只要有合同、档案等证明,全部算做已经缴费,叫做视同缴费年限。
以上(1)和(2)举例的情况下,两项合计是每月:1000+1500=2500元/月。
(3)其他津贴。高工(有些地方已取消此津贴)、劳模、独生子女、地方补充、高龄津贴、过渡津贴、缴费年限津贴等。
以上全部,构成退休第一个月的养老金。一般每年上调一定比例,2018年上调5% 。
㈢ 如果社保一年缴4000元,退休后每个月能领多少
达到退休年龄而缴费不满15年者,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
社保交满15年,退休后一个月能领多少钱?社保交满15年养老金的计算公式是: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2、个人账户养老金=本人帐户存额÷120
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65岁退休的话,还可以.领退休金约20年(前提是活到85岁),那以此推算,可以.领取养老金的时长为:20×12个月=240个月。假设某某某2007年后年均工资5万元,那个人年缴4000元,15年缴6万元。
㈣ 全国能月领5000元以上的离退休人员有多少
离休人员,没有一个人的退休工资低于5000
退休人员,有正常退休手续的大概总数的五分之一左右,工资超过5000
㈤ 福建省关于5.12退休干部享受几项待遇
福建省关于5.12退休干部享受的待遇如下
1、按照党和政府有关规定,认真落实离休干部、“5.12”干部和退休干部职工的各项政策性补贴,由职能部门按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发放。
2、确保离退休干部职工享受院内发展成果津贴,由职能部门随工资同时发放。
3、凡涉及到离退休干部职工生活利益的有关文件,要及时向离退休干部职工传达。
4、按“省委保健办”和“两费中心”通知,及时组织离休干部、非离休二级保健对象进行体检;并适时组织退休干部职工体检。
5、根据离退休干部职工身体健康状况,适当组织他们参加力所能及的社会活动或郊游。活动经费由学院按有关规定划拨,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应加强管理、合理开支。
6、每年元旦、春节、“五一”、教师节、国庆节、中秋节,由职能部门向离休干部、“5.12”干部发给与在职人员同等的节日费;退休干部职工按在职人员标准的50%发给。
由学院拨款给工会作为工会会员福利,离退休干部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7、组织形式多样的离退休干部职工“重阳节”慰问和活动,慰问费视学院财力而定,活动费每人50元,由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组织,人事处、工会、共青团、体育部配合,退管会小组协助召集。
8、鼓励离退休干部职工参加老年大学学习,一般每人每年可凭学费的发票,在80元以内限额报销。
福建的“5.12”干部是指—— 1949年10月1日之后到1950年5月12日之间参加工作,享受供给制待遇的退休干部称“512”干部。(1950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老干部简称“512”干部有误。省财政厅老干处未对“512”干部界定作解释。)
㈥ 职工超过退休年龄每月取得的工资4000元属于个税吗
按以上表述,退休工资不缴个税,但其他劳务所得应缴个税。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㈦ 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标准是多少
1、离退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00元,省部级副职1140元,厅局级正职900元,厅局级副职730元,县处级正职570元,县处级副职480元,乡科级及以下400元。
2、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4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
3、退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及以上1100元,厅局级700元,县处级460元,乡科级350元,科员及办事员260元。
4、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6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350元,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260元,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350元,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260元。
5、按国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按每人每月260元增加退职生活费,在按以上标准增加离退休费的基础上,1934年前出生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7)福建离退休人员4000元扩展阅读:
组织实施:
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和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在京事业单位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负责协调,各部门(单位)具体实施。
各地区和中央各部门在京为单位(少数部门除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所需财政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对部分地方所需经费,中央财政通过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另行研究确定。养老金 养老金调整 养老金上调。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事业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离退休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生活补贴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公务员退休制度
㈧ 事业单位老人现退休工资4000元左右,去世后能领取多少钱
好像能补助几万块吧,每个地方不一样
㈨ 退休人员一月超过4000元交个人所得税吗
按《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七)项规定,退休人员领取的退休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㈩ <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正2006)40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中央驻闽)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人才中介机构:
结合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现就经省人事厅或设区市人事局(除厦门市外)批准设立的人才中介机构中的代理人员(下称代理人员)的有关档案工资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凡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代理人员,由人才中介机构按闽政〔2006〕40号文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核定档案工资,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后,在本人档案中记载。其中,原执行职员工资标准的,按闽政〔2006〕40号文件规定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套改;原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的,按闽政〔2006〕40号文件规定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套改。
二、上述代理人员,一律按2006年6月30日经过政府人事部门核定职务工资对应的管理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套改薪级工资和岗位工资,并按套改后档案工资调整养老保险费缴交标准。2006年7月1日后,上述代理人员若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由所在单位聘任的,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后,可按所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调整核定档案工资,并按调整后的档案工资缴纳养老保险费。
三、对上述代理人员,人才中介机构应及时为其设立工资台帐,办理记载档案工资事宜。在代理期间,本人及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金、且没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由用人单位出具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证明,经过档案所在人才中介机构确认签章后,可报同级人事工资部门核准记载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工龄连续计算。今后遇国家调整工资标准时,按规定予以调整记载档案工资,并相应调整社保缴费标准。
四、上述代理人员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由人才中介机构办理其档案工资转移衔接手续,提供档案工资记载表、养老保险缴纳情况等相关材料,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鉴认后,由录(聘)用单位比照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重新确定工资、认定连续工龄,按工资基金管理权限审批。
五、其他符合有关政策规定、但未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的代理人员,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工作人员后,由人才中介机构提供其经毕业生主管部门签发或核签的报到证或保留其全民所有制人员身份手续的文件、经人才中介机构复核签章的各阶段用人单位实际在岗工作考核材料、养老保险费缴纳情况、档案工资记载表等相关材料,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鉴认后,由人才中介机构办理其档案工资转移衔接手续。录(聘)用单位根据政府人事部门签章鉴认的档案工资记载表等材料,比照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重新确定工资、认定连续工龄,并按工资基金管理权限追加工资基金。
六、本文所提到的档案工资,作为已纳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代理人员调整社保缴费标准的参考因素,也作为代理人员重新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后的工资衔接参考因素,不作为其现所在服务单位发放实际工资的依据。
七、代理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由人才中介机构办理退休确认手续。其中,纳入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由人才机构报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核发退休养老金。
纳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的代理人员,2006年6月30日前已确认办理退休手续的,经同级政府劳动保障部门确认签章后,可以按闽政〔2006〕40号文件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2006年7月1日后达到退休条件的纳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代理人员,经其所在人才中介机构确认签章后,按闽政〔2006〕40号文件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退休人员计发退休养老金。上述符合退休条件人员今后遇国家调整退休费标准时,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养老金标准。
八、本文从2006年7月1日执行,过去规定与上述意见有不一致的,按上述意见执行。
福建省人事厅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