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休人员有劳务纠纷劳动监察大队可以开不予受理通知书吗
退休人员的劳务纠纷本来就不是劳动监察大队管的,你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也不用他开不以受理的通知书,
Ⅱ 退休后在上班后发生工资纠纷有法律规定吗
退休后再就业,因为不具有法定劳动者主体资格,与聘用单位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版规调整。双方是劳权务关系,从事雇佣活动的收入不是工资,是劳务费,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办理。发生纠纷,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Ⅲ 退休人员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如何处理劳务纠纷
合同有效,你向法院起诉,劳务合同纠纷不属于仲裁范围。
Ⅳ 超过退休年龄的员工发生劳动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即在没有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不得终止。一般情况下,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应该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时,与用人单位是劳务关系,在没有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时,应该是劳动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Ⅳ 退休人员申请劳动仲裁劳动部门应予受理吗,有法律依据吗
如果不超出诉讼时效,则受理的情况较大!有如下法条作依据!
但是,若你们就经济补偿等已签订相关协议,则于司法实践中,就算你提起仲裁了,但其一般不支持你的请求!
如果对案件的处理有困难,可以委托律师跟进,一般的案件起步价为2000元。祝你好运。
【劳动争议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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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的说法正确。 不过根据问题,是在“退休前与单位”产生的纠纷哦。其纠纷关系当然不会因为“退休年龄到”就终止的。 可尝试到劳动提起劳动仲裁。 个人认为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是关键。 可作探讨哦!
Ⅵ 退休人员的劳动纠纷应受劳动法保护
退休人员适合民事纠纷,不受劳动保护。可以在返聘时提前约定权利和责任,出事后按约定执行即可
Ⅶ 退休人员发生劳动纠纷怎么处理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属于雇佣关系,因为已经退休享受国家养老保险,不是劳动关系。
祝福!
Ⅷ 年满60周岁发生劳务纠纷如何维权
很多企业愿意招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认为这批人工作有经验,且可以避免社保支出、用工成本低。但如果出现纠纷,在劳动关系认定和工伤认定上,司法实践差异很大,各地法院判决也有不同。
“超龄工人能否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这一问题,一直存在争议。有的在审理中以劳动者年龄为限,对达到退休年龄的工人按照劳务关系处理;有的则还要在年龄基础上考量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如果没有享受相关待遇,则依然按照劳动关系认定。另外,司法实践中还经常遇到‘跨线’问题,即劳动者入职时不到退休年龄,而工作一段时间后到了年龄,这时是劳动关系存续,还是立刻转变为劳务关系,各地的裁判标准也不统一。”刘秋苏告诉记者。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一字之差,差在哪儿?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享有许多权利,如被无故开除享有经济补偿金、加班时享有加班工资、生病时有病假工资及重大疾病医疗期限,因工作原因受伤享受工伤待遇等;但一般的劳务关系中,以上权利均不享有。
未雨绸缪有“诀窍”
“超龄打工”为何会有如此多的困惑?这是因为,不同法律规定之间存在着模糊地带,人社部门与司法部门在实践中也有诸多不同看法。
关于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根据这项规定,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即使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也要终止。
2010年9月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但上述《解释》对于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是否也按劳务关系处理,没有给出明确结论。
记者了解到,在“超龄打工者”相对密集的物业管理行业,部分公司已经开始为公司内的“超龄打工者”购买“团体意外险”以规避风险。“公司无法为退休人员再交社保,针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我们向保险公司每月固定购买‘团体意外险’名额,然后定期更新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以此来给‘超龄打工’的员工多一份保障。”南京和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刘秋苏则提醒,“超龄打工者”要和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每月的劳动报酬等。另外,也建议“超龄打
Ⅸ 退休人员打工,发生劳动纠纷,到哪个部门申诉
当然是劳动监察部门了,也就是劳动监察大队。
退休人员是没有社保的,这个纠纷不予处理。如果是工资和加班费问题可以开申请。
Ⅹ 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劳动争议纠纷该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即在没有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不得终止。一般情况下,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应该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时,与用人单位是劳务关系,在没有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时,应该是劳动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