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职工是否需要交残保金(不是残疾人,只是退休人员)返聘又应该有那程序
退休人员属于已经退出工作岗位的人员,他们是属于国家规定的失去劳动能力的人员,所以专,原则上属,是不允许返聘的,退休人员返聘,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也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也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的调整,所以,返聘人员,只能和用人单位协商用工待遇问题,也不缴纳什么残保金,没有残保金这个说法和规定,返聘国家没有规定什么程序,因为是不受国家用工制度制约和保护的人员,本身退休人员就应该休息,
㈡ 残保金和社保的缴纳
残保金,也抄叫做残疾人袭就业保障金。是由残联根据国家残疾人保障法进行征缴的费用,当用人单位录用残疾人没有达到规定的指标,就要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的保障金,用于残疾人的救助事业,扶持残疾人就业以及相应的福利待遇。由残联负责征缴。
社会保险,是国家人社部管理。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两回事,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职工是不缴纳的,由用人单位缴费。用于参保人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方面的保障,确保社会稳定和参保人的基本生活和救助。由各级社会保险机构进行征缴,
㈢ 企业用残疾人用工是名退休职工,可以免交残保金吗
不可以。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条 “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
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3)交残保金要扣除退休人员吗扩展阅读: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相关法条:
第七条 各级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保障金”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专门人员负责“保障金”的收支管理,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收取“保障金”,必须使用财政部统一制定,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发放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用票据》,并加盖本地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印章。
第九条 “保障金”暂按预算外资金进行管理,实行财政专户储存,计划管理,严格审批。“保障金”的存款利息收入计入“保障金”。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收取的“保障金”。
㈣ 急!!我公司有退休人员 残保金应该怎么算啊
用人单位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经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确认后,达到规定比例的版,不缴纳残疾权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按实际差额人数和征缴标准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考虑到金融危机的影响,为减轻用人单位负担,今年的征缴标准仍按去年21658元/人的标准执行。
单位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21658元×(本单位2008年在职职工总数×1.7%-残疾人职工数)
1、有安置残疾人
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年度单位在职职工总数 * 1.6% -上年度单位已安置残疾职工数)*上年度单位职工年人均工资 * 60%
2、未安置残疾人
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年度实际发放工资总额 * 0.96%
㈤ 单位的退休人员应该缴纳残疾保障金和工会经费吗
残保金的来征收标准为:(单位上源年底实际在职职工人数×应安排比例数—在岗残疾人职工人数)×上年度当地年平均职工工资。对暂未达到残疾人就业比例的单位,按规定向各级地税机关缴纳保障金。按比例安排残疾人不足一人的单位,按比例差额计算缴纳。 单位年底实际在职职工人数包括单位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6个月以上),与计税工资人数一致。应安排的比例数1.5%,上年的社平工资是15239元/年。工会经费的计算:没有工会组织的按照工资总额的2%缴纳工会经费。有工会组织的按照工资总额的2%的40%缴纳工会经费。
㈥ 用退休残疾人交残疾人保障金吗
上面2位说的绝对没问题,超出法定劳动年龄段的残疾人是不计入残专保金审核范围的属,原因是你叫的这个残保金的全称啊!看看你就明白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保障残疾人就业用的,已经超出劳动年龄段的残疾人当然是没效果的了。
㈦ 退休人员交残保金吗
我咨询税务,税务答复说只要在月申报个人所得税按“正常工资薪金”申报的,都要计提残保金。
㈧ 返聘的退休人员需要交残保金吗
退休人员需要返聘是不需要交任何的保金他们退休前交完了只要发给正常的工资就可以
㈨ 企业用残疾人用工是名退休职工,可以免交残保金吗
这个我想是不可以的,因为退休工人的话就算是不是残疾人公司一样还是要拿退休工资的,与你说的那个应该就没有关系啦,应该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