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山东省关于企业职工退职职工医保的具体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详细说明如下:
一、未达年限者退休一次补足。根据政策,参保人达到退休年龄,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累计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职工退休时,应由管理单位在30日内持职工档案、退休审批表、基本医疗保险证卡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审核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从其被批准退休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退休人员医保报销比例。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90%;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5%;退休职工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退职职工,其医疗药费报销75%;住院床铺费报销60%,无论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计收住院床铺费,医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2. 2020年10月后山东省内企业退休人员的医保卡省内能否通用
住院省内指定医院可直接结算不能结算的持医保卡出院证发票和清单到当地医保单位报销。
3. 山东省职工医保新规定
到达退休(职)年龄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男满年、女满2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达15年以上,退休(职)后不再缴纳职工医保费,按照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
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
对在2014年1月1日前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在办理退休(职)手续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退休(职)后不再缴纳职工医保费,按照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一)在2015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职)手续,且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符合原逐月递增至1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规定的;在2016年1月1日后办理退休(职)手续,且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已满15年的;
(二)在1991年底前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且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已满13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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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山东本省的退休老人的医保关系转移影响报销额度吗
退休人员医保跨省可以转。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是指按照户籍政回策取得居住地户籍的长期居外退休人答员,他们普遍年龄大、医疗负担重,长期不返回参保地,异地就医报销时的“跑腿”和“垫支”问题对他们的影响最大,因此对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的需求最为迫切。
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可自愿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异地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申请,登记备案后,其住院医疗费用可以在居住地实行直接结算。
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医保关系转移:
办理程序:
(一)办事对象先到原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填写《威海市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备案表》3份,领取《社保基金个人账户结转单据》;
(二)持资料办理:
1、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2、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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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山东社保退休之前是不是需要一次性缴纳二十年年的医疗保险的费用
职工参加医疗保险后,如果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时候,累计缴纳医疗回保险年限不足答,均需要一次性补足,这样,在退休之后不需要缴费即可享受住院报销的待遇。
补缴的时候,如果补缴了个人账户中的钱,则医疗保险会将这笔钱打入医保卡。
因为这笔钱都是由个人缴费构成的,所以一般社会保险在补缴的时候,不要求补这一笔钱,所以医疗保险自然也就不会打这笔钱了。
说白了,如果你多缴1000元钱,你的医保卡里就有1000元,没有实际意义,所以医保补缴时不要求补这个钱了。
6. 山东省退休人员医保关系可以转移吗
医疗保险只转移关系,不转移基金。
7. 医保改革后退休人员个人帐户怎么办
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还是有的,只是可能要比原先的要少一部分。
8. 企业退休职工医保卡每月划入金额比例是多少
退休人员按月划拨的医疗费,是按本人基本养老金的5%划拨,有的地区4.5%。
另外,在职人员按单位上报的个人缴费基数乘以相应比例,35岁以下为2.2%,36—45岁为2.7%,46—法定退休年龄为3.2%。
个人医疗帐户资金的上账时间:退休人员于每月的最后一天上账。在职职工于当月单位、个人应缴医疗保险费足额到账后的5个工作日内上账。
(8)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医保改革扩展阅读:
每个月医保卡或医保存折(个人医保账户)都会有入账,每年都会有最少1000元-5000元不等的金额划入个人医保账户。等于退休后不用再缴纳钱了,每个月有社局给还会给你打钱用来买药和看病。
在职人员每月医保卡也会返钱,以北京为例,每月都会往医保折上返钱,并且北京这部分钱是直接能取现。
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以本人上年度经人社部门核准的养老金(退休金)为基数按百分之3.6计入个人账户。
在职参保职工的个人账户,除职工个人缴纳的百分之2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外, 再按参保职工不同年龄以本人缴费工资为基数,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按百分之1.1计入; 45周岁以上,按百分之1.4计入个人账户。
9. 山东省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满多少年可办理退休有文件吗
根据《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男满30年,女满25年。专
《济南市职工基属本医疗保险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52号)规定:退休人员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
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应当按照办理退休手续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并自次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按规定视同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2005年1月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均计算为缴费年限。
(9)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医保改革扩展阅读:
《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济人社发201458号)规定:2010年7月1日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由异地转入我市的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其在济南市的实际缴费年限应满10年。
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应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并自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0. 山东省医保退休政策2019年
山东省2017年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还没有出台。
2017年4月1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部、财政部发出《关于2017年调整退属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从2017年1月1日起,对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要求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合理确定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组织实施。
当前,山东省的具体方案还没有发布,如何调整还不明确,请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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