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退休职工参保城镇居民医保可以转为城镇职工医保吗
退休职来工参保城镇居民医源保不能转为城镇职工医保。
城镇居民医保与城镇职工医保无论是适用对象、缴费标准和对象、待遇标准、缴费期间都不同,已经退休的职工,以前是加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不能转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② 老公还有10年就退休了,现在想把居民医保改成职工医保交费划算吗
不知你们那边怎么回事,我们这边退休就得用职工医保才可能退休,必须达到25年,打不到还得买够25年。居民医保我们这边就是住院报销,一年一交。
③ 我一直交的是居民医保,现在退休了,可以转成职工医保吗
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是一样的,有单住的职工退休后由原单位缴纳医保,无单位职工即你这种情况,原先由个人激费退休后由社保缴纳医保。
④ 居民医保能不能转职工医保
可以。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职内工医保容),不需办理暂停手续,即可直接办理职工医保新参保手续。
1、居民医保转职工医保时,以参加居民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折算,缴费满一年,折算3个月职工医保。
2、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需先办理职工医保暂停手续,再办理居民医保新参保手续。
3、居民医保继续沿用职工医保个人编号,住院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金额可继续使用。
(4)退休时把居民医保转为职工医保有必要吗扩展阅读: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它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这一制度的出现在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指明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
⑤ 退休后居民医保可以再转为职工医保吗
不能,也不允许按月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只允许你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差额年限。
⑥ 退休后居民医保可以再转为职工医保吗
不可以的。
职工医疗保险必须有相对的缴费年限,退休以后可终回身享受医保待遇,答而居民医保是终身缴费的,没有缴费年限制。
再有,职工医疗保险是单位负责交钱,不允许个人代替缴费,居民医保就是个人缴费个人享受,二者之间起点就不一样。
(6)退休时把居民医保转为职工医保有必要吗扩展阅读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优点
一是参保人患病特别是患大病时,一定程度地减轻经济负担。
二是参保人身体健康时,缴交的保险费可以用来济助其他参保病人,从而体现出“一人有病万家帮”的互助共济精神。
三是解除参保人的后顾之忧。为鼓励城镇居民参加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按其参保时间划分,设定不同的医疗待遇起付期,办法实施六个月内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三个月,未成年居民医疗待遇无起付期。
六个月后参保者(含未成年居民,下同),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一年;一年后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延长至二年;低保居民医疗待遇无起付期。
⑦ 我退休了,以前办的是居民医保,现在想转职工医保,还需要交钱的吗
需要交费。居民医保一年一次交费。职工医保每月交费。
⑧ 退休后医保是居民医保想转职工医保需要什么手续
想要将居民医保转为职工医保,大家需要带着企业为职工开具的证明、个人身份证、医保证等材料,到办理居民医保的机构停保,然后在办理职工医保的参保手续就可以了。
⑨ 失业人员退休后能把居民医保转成职工医保吗
失业人员办理退休时,可以把居民医保转为职工医保,转保后,缴费年限内不足当地规定的最容低缴费年限的,需要补足至最低缴费年限,才可以不缴费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渝人社发〔2010〕214号
第五条 我市参保人员在市内跨地区和跨险种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障关系时,原实际缴费年限要进行累加计算(重复缴费部分不得重复计算)。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内转移,转出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认的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在接收地继续有效。参加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时间,按25%的比例折算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
跨险种转移的,参保人员参加城镇医疗保险后,原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时间,按50%的比例折算为参加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按12.5%的比例折算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
⑩ 城镇居民由居民医保转为职工医保该怎么办
(一)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城镇居民,以多种方式就业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含本人18周岁以前的缴费年限)按每3年折算1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参保居民缴费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中断缴费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其中断参保前的缴费年限不予计算;重新参保缴费的,自下年度7月1日起,方可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OHRSS) 是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中国国家权力机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2008.03.11)"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组建,同时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3月31日正式挂牌,而其官方网站也于同日开始运行。
2018年3月1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七次全体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张纪南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
主要职责: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定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节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负责本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制定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管理制度。
(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