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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津贴补贴标准表

发布时间:2021-03-07 00:16:07

❶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是什么标准

国务院养养老保险双轨制方案中提到行政事业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不变

❷ 2016人社部规定退休人员职务职级补贴标准贴

职务职级并行好政策。但只享受一年余。退休就成了一日游,一夜之间消失了,可笑至极

❸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给生活补贴标准,有文件吗

1、事业单位在编来人员源退休后在社保领工资,单位不一定会再发放生活补贴。
2、退休并轨后,原工作单位是否还会发放补贴,国家政策没有要求发放,也没有禁止。
3、原工作事业单位是否还会发放补贴,主要看领导集体的意见。
4、有的单位效益比较好,也感谢老同志在单位奉献一辈子,仍然会适当给退休的老同志发放一些补助金。有的单位就给退休的老同志每月有补助。
5、有的单位效益不是太好,或者效益虽好,领导集体不同意再给转入社保的退休老同志再发放补助,这也没有办法的。
总的来说,主要看单位管理层的意见。

❹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补贴老龄补贴2017年计发标准是怎么定的

2016-2017年深圳市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标准(包括哪些)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机关、事业单位为有别于企业用的"工作年限",实际上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的含义和作用是相同的。以下内容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津贴标准的通知》(粤府[1992]6号)和粤人薪[1992]1号文的精神,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现行工资制度的实际情况,决定从一九九二年一月起,将特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龄津贴标准每工作一年调整为二元,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这次调整工龄津贴标准的范围是执行深圳经济特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现行工资制度的市属和驻深行政事业单位,上述单位中的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均列入这次调整工龄津贴标准的范围。
二、工龄津贴按本人实际工龄计发,具体计算办法是:
从本人参加革命工作和社会主义建设工作的当年起计发,即参加工作的当年算作一年,之后从每年的一月一日起逐年增长,上述办法只限于计发工龄津贴,不涉及其他待遇问题。
三、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前工龄津贴的实际工龄,计算到按干部管理权限批准其离退休的当年止,这次增加的工龄津贴数额,纳入离退休费数额。
四、调整工龄津贴标准所需的经费,按现行财政体制解决。
五、这资调整特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的工龄津贴标准,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属省委管理的干部(含离退休的)由市委组织部审批。
离退休人员这次增加离退休前的实际工龄津贴,由市委组织部老干部管理处审批。
之前有报道称,一些50多岁的事业单位职工,因担心改革触及自身利益而寻求提前退休。这种担心的前提是,他们猜测改革或以一般退休年龄划线。但这并无依据。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有关单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的决定精神和国务院批准的《经济特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人薪发[1995]70号),以及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国家人事部批准的《深圳市经济特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具体实施意见》(粤府函[1995]236号、人薪函[1995]233号),结合深圳经济特区机关事业单位现行工资制度的实际情况,我市制定了《深圳经济特区机关事业单位特津贴实施办法》,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经济特区机关事业单位特区津贴实施办法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决定精神和国务院批准的《经济特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方案》(人薪发[1995]70号)关于实行特区津贴制度的规定,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机关事业单位现行工资制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特区津贴制度的建立
(一)特区津贴水平的安排。按照国家核定的月人均工资水平,加上全国工资制度改革月人均增资额,减去套改全国标准工资部分,其余用于建立特区津贴。
(二)特区津贴的分配。要体现按劳分配原则,适当拉开差距。在特区工资关系不变的前提下,将现职务工资的48个薪级,改为特区津贴档次,按照档次确定津贴标准(见附表一、二、三)。
各类工作人员凡是同一个津贴档次,其津贴标准相同。
(三)确定特区津贴档次的原则。按照本人担任的实际职务(岗位)确定,并随着其职务(岗位)的变动而变动。
(四)特区津贴档次的套改。这次工资套改时,将各类工作人员的特区薪级对应套改为特区津贴档次,执行相应的特区津贴标准。
二、特区津贴制度的实施
特区机关事业单位各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按深府[1987]169号文和深人发[1995]1号文确定的起点档次(薪级)不变。各职务(岗位)只设起点档次上不封顶(见附表一、二、三)。据此,具体实施规定如下:
(一)提拔职务晋升。被提拔行政职务或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分别按各自的职务系列确定特区津贴档次。其中:原任职务的津贴档次尚未达到本系列新任职务起点档次的,按新任职务的起点档次执行;原任职务的津贴档次已达到或超过本系列新任职务起点档次的),再晋升一个档次。均从批准任职的下月起执行。

❺ 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有哪些

国家统一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项目包括三部分:

(一)199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保留的津贴、补贴,主要指保留物价副补项目。

(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具体分为:

1、机关工作人员津贴、补贴。包括警衔津贴、公安干警值勤岗位津贴、审计人员工作补贴、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岗位津贴。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岗位津贴、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税务工作人员税务征收津贴。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包括环境保护监测津贴、城市下水道工人岗位津贴、城市环境卫生工人岗位津贴、国家物资储备系统火炸药仓库及油料仓库职工作业津贴、农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毒 有害保健津贴、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广播电视播音员津贴、 广播电视天线工岗位津贴。

县以下农业经营管理技术干部岗位津贴、卫生防疫津贴、医疗卫生津贴、法医毒物化验人员保健津贴、艰苦广播电视台站津贴、林业系统有毒有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殡葬岗位津贴、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卫生防疫津贴、艰苦类别岗位津贴、奥运奖金津贴。

3、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主要指离退休专家生活补贴。

(5)退休人员津贴补贴标准表扩展阅读:

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❻ 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是多少

津贴标准是指某项津贴在单位时间内应支付的金额。它的确定由两种方式,一是按照雇员基本工资的一定百分比计算;二是按照绝对数额计算。第一种方式比较少见,大多数是按绝对数额计算。津贴标准在确定时考虑的因素包括:

工资标准。如果在制订工资标准时,已经考虑了对特殊劳动的补偿,就没有必要另设津贴补偿;如果不能全面反映一些岗位和工种的特殊劳动性质和劳动消耗,就需要单独设立补偿津贴。

劳动特殊性。对劳动的特殊性及对雇员的影响,要进行科学测量,作为确定不同等级津贴标准的依据。

健康损害程度。一些津贴的发放是为了补偿和预防特殊工作条件对劳动者身体健康造成的损害,津贴标准的确定与对雇员身体的损害程度直接相关。

因此,需要通过一些相关部门的技术测定,例如,医疗单位、职业病防治部门等对职业病的发病率和治愈率、以及劳动保护投入等多种因素进行科学度量,从而确定通过津贴形式对雇员健康程度的补偿标准。

对一些特殊的工作和工种,中国有国家、地方和行业规定的统一津贴标准。此外,企业有权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工作需要制订和调整本企业的津贴发放标准。

拓展资料

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发放会计管理,全面、准确地核算工资和津贴补贴发放业务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


第三条 单位发放给职工的工资(离退休费)、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及其他个人收入按本办法规定设立专门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工资是指行政单位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在职人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在职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以及经国务院或人事部、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津贴补贴。


其他个人收入是指按国家规定发给个人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误餐费、夜餐费,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个人国外零用费,发放给个人的一次性奖励等。

第四条 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负债类科目下增设“211应付工资(离退休费)”、“212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213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


在“211应付工资(离退休费)”、“212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和“213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下按“在职人员”、“离休人员”、“退休人员”设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第五条 单位发放工资(离退休费)、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其他个人收入时,借记相关支出科目,贷记“211应付工资(离退休费)”、“212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或“213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


第六条 增设上述科目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3暂存款”、《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7其他应付款”科目不再核算新增科目核算的内容。


第七条 单位向职工发放工资(离退休费)和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中央和省级单位一律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不得发放现金。


第八条 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发放工资(离退休费)、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和其他个人收入情况在部门决算中单独反映。



❼ 退休人员医保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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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内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需缴费至规定年限,其中男性需缴纳年满30年,女性为25年。
医保卡使用范围
一、门诊、急诊费用
1、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2、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3、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二、住院的费用
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1、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如住的是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
2、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
3、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
4、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就是上述的)职工的60%,但起付标准以下的,都由个人支付。

❽ 退休人员高龄补贴标准

本市户籍在当地实际居住15年经上、年满70周岁以上、本人无政府或单位发放的生活养老待遇的,且其家庭子女(指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的儿子、儿媳、未出嫁的女儿、入赘女婿)均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可申请享受政府发放的高龄养老补贴。

现市区高龄补贴标准为每月60元。1996年决定进一步扩大高龄老人享受优抚待遇的范围,从1996年起除了百岁以上老人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贴外,大连首次将90到99周岁的老年人也划入长寿补贴范围,每人每月可享受100元的生活补贴。

各地百岁老人补贴不同,最低为100元,部分发达城市110 元~200元之间。

(8)退休人员津贴补贴标准表扩展阅读

办理程序

享受对象:满70周岁或以上的退休干部(所需条件)。

原所在单位或本人持退休批文到退干办理审批手续。

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公司按月发放。

如今,80岁以上老年人也将纳入高龄补贴保障范围。

根据民政部相关精神,甘肃省民政厅要求各市州民政部门对社会福利事业及养老服务机构,落实在土地供应、资金投入、税费减免、财政补助、社会融资、供水供电供热、免费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优待老年人的政策。

对于城市“三无”、农村“五保”老人,保障其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建立高龄补贴制度且逐步将本地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纳入高龄补贴保障范围,提高发放的层级,按月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计发高龄补贴。

对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养老困难老年人,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其入住养老机构或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对非营利性的民办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或组织,给予一次性或者分期建设补贴,以及一定的运营补贴。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高龄补贴

❾ 退休员工企业补贴标准

退休职工企业补贴发放规定和标准
不同的地区退休职工企业补贴发放标准和规定都是不同的。所以你需要参照你所在地的标准来进行考虑。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办理手续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
根据有关规定,因病或非因工伤残申请提前退休的职工,首先要到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医疗诊断。其次是将取得的医疗诊断证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最后职工持鉴定结论和其他相关材料,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在2002年4月5日之前,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执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作出补充规定。自2002年4月5日之后,按《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执行。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而言当职工退休之后,公司都会发放一定的补贴,这个是公司方面决定的和社会保险是分开的,当职工达到了退休年龄的时候养老金也会每一个月进行发放,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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