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医保要交多少年才能退休时有医保
男满25年,女满20年。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中规定:
第十八条 参保人员退休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退休后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一)不欠缴职工医疗保险费;
(二)职工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累计男满25年,女满20年;
(三)实际缴费年限最低累计满10年。
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缴费年限未达到前款规定条件的,由用人单位或者灵活就业人员本人一次性补齐所差年限的职工医疗保险费,补缴标准为职工或者灵活就业人员本人退休时上月缴费基数的5.6%。补缴费用全部进入统筹基金,不划入个人账户。
(1)企业医保退休条件扩展阅读: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中规定:
第八条 职工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参保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本人月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用人单位以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本单位月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8%。
新入职职工以其参保当月工资收入作为其本人月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职工缴费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基数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核定;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其缴费基数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核定。
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计算口径按统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灵活就业人员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为基数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缴费费率为10%。
第十条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规定年限。
『贰』 ”符合医保退休规定”是指什么”规定”
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含缓退)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的,从其被批准退休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中,经批准办理缓退手续的,缓退期间享受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本法条是关于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条件的规定。
根据本法规定,退休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应满足三个条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
本条所说的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主要是指在用人单位工作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退休方式包括法定退休和自愿退休两种。法定退休,是指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自愿退休,是指公务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符合一定条件时,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二是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
关于公务员以外的其他人员的退休年龄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是与缴费年限挂钩的,是一种带有积累性质的权利。这里所说的“累计缴费”,是指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累计达到国家规定年限,但不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缴费年限。之所以限定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是因为本条就是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中一部分人,即退休人员退休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一个特殊规定。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比,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其特殊性:(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在改革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制度的背景下建立起来的,和以前的制度有一定政策连续性;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分别是2007年、2003年开始建立起来的。(2)参保对象不同,三项制度分别覆盖城镇就业人员、城镇非从业居民和农村居民。(3)筹资水平不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筹资远高于其他两项制度。累计缴费年限不同于连续缴费年限,既包括个人在中断缴费前后的缴费年限,也包括个人在不同统筹地区的缴费年限。
关于“国家规定年限”,《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中,没有规定退休人员需要缴费达到一定年限才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本法规定“累计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本条所说的“国家规定年限”,既包括职工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也包括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前的“视同缴费年限”。
为了解决部分职工因缴费不足国家规定的年限而无法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问题,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惠及更多的人,本法规定“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系原则性规定。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叁』 什么条件下办医保退休
一、办理医保退休需要带什么手续
参保人员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基本医疗内保险累计年限不满容15年,并且其中的实际缴费年限应满5年,如果不符合以上年限要求的,可以在办理退休手续是到当地的社保中心办理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从次月起即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的待遇。以宁波市为例,退休人员补缴医疗保险的标准为宁波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9%经核定后需补缴的月份。
对于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有困难的退休人员,经过本人申请,可以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按月延续缴纳医疗保险费直至达到规定年限。延缴人员在按月延缴期间可以享受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的待遇。延缴人员也可以申请中止延缴,按规定一次性进行补缴。
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次月可以携带医保卡、职工退休证到当地的社保中心进行缴费以及年限的核定。首次办理参加手续的,还需要带有身份证、1张一寸免冠彩色近照。
二、医保是什么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肆』 企业退休职工医保怎么办理
退休人员医保政策
未达年限者退休一次补足。根据政策,参保人达到退休年龄内,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容疗保险待遇的累计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职工退休时,应由管理单位在30日内持职工档案、退休审批表、基本医疗保险证卡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审核手续;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从其被批准退休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退休人员医保报销比例。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90%;
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5%;退休职工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
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退职职工,其医疗药费报销75%;住院床铺费报销60%,无论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计收住院床铺费,医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伍』 企业需要办理医保才能退休吗
企业不需要办理医保才能退休,只要办理了养老保险,符合条件就可以退休领取养老金。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所谓"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其中法定的年龄界限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
同时被保险人只有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已办理相关手续;
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及丧葬补助费等。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被保险人按不同缴费比例共同缴纳。以北京市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例:企业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20%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8%缴纳。其中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陆』 办理退休时,医保怎么办理
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补缴至国家规定年限,即可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由参保单位统一同时办理养老险和医疗险的在职转退休业务,并提交如下材料:
1、填报《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核定表》;
2、退休批复(或通知)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退休费批复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退休呈报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处级及以上干部若无《退休呈报表》的,需提交干部任免表复印件2份):
5、截至2014年9月30日的最新工资变动调整表复印件1份,
6.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表》
7.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档案审核情况表》
(6)企业医保退休条件扩展阅读:
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次月可以携带医保卡、职工退休证到当地的社保中心进行缴费以及年限的核定。首次办理参加手续的,还需要带有身份证、1张一寸免冠彩色近照。
参保人员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基本医疗保险累计年限不满15年,并且其中的实际缴费年限应满5年,如果不符合以上年限要求的,可以在办理退休手续是到当地的社保中心办理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从次月起即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的待遇。
对于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有困难的退休人员,经过本人申请,可以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按月延续缴纳医疗保险费直至达到规定年限。延缴人员在按月延缴期间可以享受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的待遇。延缴人员也可以申请中止延缴,按规定一次性进行补缴。
『柒』 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的具体政策
退休职工医保政策:
凡参加社会保险的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县属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均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退休职工的家属医疗费用未纳入统筹不予报销)。
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这条规定的核心精神是:“职工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条规定的富有弹性的前置条件是:“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而恰恰由于国家没有统一规定,致使各地各取所需,各行其是,侵害了社会弱势群体下岗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合法权益。
要依法解决下岗退休职工医疗保险问题绝非易事,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议全国人大责成最高人民法院尽快出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下岗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为20年,用法制的形式依法维护下岗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合法权益。
二、建议国务院责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尽快制定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意见,明确规定“职工退休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20年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退休后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建议国务院责成福建省政府撤销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福建省省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细则》关于下岗退休职工除了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25年以外还要“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规定,纠正其错误做法,还下岗退休职工以公道。
我们下岗国有企业职工在岗时为国家作贡献,下岗时为改革作奉献,现在怎能叫我们退休后再作牺牲?!希望国家尽快把我们下岗国有企业退休职工的“幸福指数”从理想变为现实!
退休养老基金统筹管理委员会下设医疗管理办公室。在机构成立前,暂由社会保险公司代行其职责;各乡、镇、场相应设立以党委和政府、医疗单位和医疗保险机构“三位一体”的医疗保险管理小组。负责医疗费管理,服务、监督、审批、协调工作,保障医疗保险费用的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