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辽宁省退休职工丧葬费发放标准是多少,拜求各位大神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按规定有3个月的丧葬费和20个月抚恤金!
B. 辽宁省各市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费和其他费用领取的都一样的规定么
是规定的。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经办规则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公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
(1)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标准为3个月上年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执行社保年度)。
(2)事业单位退休职工丧葬费为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抚恤金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退休费。
(3)离休人员从2011年8月起(老战士从2012年1月起)一次性抚恤金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离休费。
丧葬费:离退休人员死亡后,经办人员在其死亡次月携带医学死亡证明复印件、已故通知单、死亡人员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离退休人员增减变动情况表》(企业办理的)、办理人身份证(指家属办理的)到单位或户口所在区分局拨付科办理相关手续。抚恤金的问题请咨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其咨询电话为12333。
办理丧葬费应为单位代办,无单位的由办理丧事的亲属代办,持医学死亡证明复印件,死亡人员户口薄本人页复印件(带注销章页),填报《离退休人员增减变动情况表》(企业办理的),办理人身份证(家属办理的)在经办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0日为经办期),到分局拨付科办理死亡领取丧葬费手续。丧葬费发放到死者的养老金发放存折或卡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C. 鞍山丧葬费的领取
找关系也不好使! 销档,上报就得一段时间呢!
听上面的人忽悠你! 全白花钱!一般等6 7个月就能领到了!
D. 辽宁省企业职工死亡丧葬费是怎么规定的
辽宁省来企业职工死亡丧葬费可以参自照下面的政策执行;
离退休人员死亡后,经办人员于每月25日至次月10日,
携带以下材料到参保所在区、县(市)养老保险管理分局拨付科办理死亡变动处理:
1.医学死亡证明复印件;
2.死亡人员户口簿本人注销页复印件;
3.社区开据的已故通知单;
4、经办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
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给付标准为3个月上年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执行社保年度)。
离休人员丧葬费给付标准为3个月上年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执行社保年度),再加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离休费作为一次性抚恤金。
也可以登陆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官网查询
E. 鞍山市退休职工死亡后有哪些补助
丧葬费,抚恤金,遗属生活费。
F. 查一下鞍山市参加社保退休后死亡能得到多少丧葬费
按照现在的发放标准是6万8千元参保人员的丧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