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休人员没有签订劳务合同要赔偿吗
要不了,因为没有合同,所以无法保障你的权益
⑵ 公司退休返聘人员可以不签合同么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指出,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版险待遇的……劳动权合同终止。由此可见,退休人员不再具有劳动者主体资格,退休后因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现行劳动法律不再把他们纳入劳动法规范范围内。
2、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的,与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双方不订立劳动合同,而是订立聘用协议,双方关系为劳务合同关系。按现行法律规定,返聘人员与用工单位发生争议时,双方关系通常被认定为劳务关系,其争议应通过民事诉讼处理。
3、聘用协议可参照劳动合同的的有关事项签订,只是保险不能约定。主要内容建议如下: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协议工作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⑶ 公司聘用退休人员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公司使用退休人员的,其实不用再签订劳动合同。说到底,退休人员已经超出法内定就业年龄,不在容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范围,得适用民法规范调整范围。在实践中,退休人员可以就相关劳动报酬问题协商签订书面协议或者口头约定协议,注意,这里签订的协议不同于一般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3条: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劳务关系解除时经济补偿问题劳动关系中,除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给予劳动者一定经济补偿。但在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间存在的劳务关系则不存在经济补偿的规定。基于此,聘用单位与返聘人员间解除劳务关系时,不应当再享有经济补偿。
因为退休员工不属于劳动部门管理,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聘用离退休人员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执行。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⑷ 雇佣退休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需要补偿么
已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辞退是否需要补偿的,由双方自行协商约定。若未约定的,则不需要支付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⑸ 不和退休人员签劳务合同违法吗
退休返聘后劳务关系了,也就是单位的临时用工,可以签劳务合同也可以不签的,都不违法,单位可以根椐情况随时解聘的
⑹ 退休返聘不签劳务协议的怎么办
退休职工返聘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保护,属于劳务关系,受民法调整,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维权。
(一)单位聘用退休人员的基本法律意见劳动关系
一、基本意见
1.退休人员已依法退出劳动领域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不具备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劳动
者主体资格,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双方建立的关系不属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畴,双方所发生的争议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2.用人单位聘用退休人员应及时签订聘用协议,而不签订劳动合同;
3.聘用协议的具体内容可由用人单位与退休人员协商确定,但聘用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聘
用期内返聘人员的工作内容、报酬、劳保待遇等;
4.用人单位不承担为返聘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义
务;
5.用人单位支付返聘人员的劳动报酬可不受最低工资限制;
6.用人单位在解除聘用协议时可不依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7.返聘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的,由用人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妥善
处理;
8.应尽量减少聘用退休人员,确需聘用退休人员的,应充分了解返聘人员身体健康状况,
并尽量安排返聘人员在非危险性岗位工作,且聘用期限一般不宜过长,用人单位可采取为返聘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方式以避免可能出现的风险,聘用协议签订以1~2年为宜,尽量不要签订3年或3年以上;原因是现在社会复杂,安全及健康问题是公司面对的风险加大的因素,一旦出现问题容易把公司牵涉其中,纠缠不清。
(二)相关参考依据
1.《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7]88号);
2.《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
3.《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人事部、科技部、劳动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
部、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中办发[2005]9号文件)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岁、女干部年满55岁。超过该退休年龄的人员应该脱离就业大军并开始享受养老保险福利。然而在现
实生活中,许多超龄劳动者却选择了退休反聘,继续留在劳动力市场。
退休返聘,指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后,继续在原单位工作,或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应聘到其他用人单位,
从事有薪劳动的行为。退休反聘的法律关系如何认定。
在我国,目前退休反聘的劳动者,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1.按照国家规定已经办理退休手续后又被其他单位聘用的;
2.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仍在该单位继续工作的;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初次到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
2010年9月13日公布的自2010年9月1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针对第一种情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按照劳务关系处理,现已没有异议。针对第二种情形,笔
者认为,此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应当属于劳动关系,受劳动法调整。现行养老保险政策下,劳动者退休后如果继续劳动,事实上可以同时获得退休金和工资收入;相反,到了退休年龄不退休而继续工作,不仅不能领取养老金,还需要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因此可以看出,现行的养老保险政策对参保者具有鼓励提前退休并参与劳动的效应。
从法律规定上来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从文义上看,仅仅是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还不能产生当然的劳动合同终止效果,还必须办理完退休手续,劳动合同才能即行终止。而在现行养老保险制度下,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给付必须以养老保险费的缴纳为前提,劳动者能否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光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还必须累计缴费满15年,但实践中有不少用人单位并没有为劳动者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还不一定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这时候劳动合同没有终止。只要未给劳动者办理退休手续,劳动者仍在该单位工作的,彼此之间就依然存在劳动关系。所以,笔者认为劳动者是否符合劳动关系的合法主体资格,是否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应当以是否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来判定,而不能按实际年龄。对于第三种情形,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因为之前没有参加工作,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但这类人员仍具有劳动行为能力,所以仍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通过合同来约定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包括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待遇等。但这种合同应当视为只是以获得一定劳务报酬为目的的劳务合同或雇佣合同,受民事法律调整。
⑺ 未签劳务合同法退休人员有没有规定赔偿金
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是没有经济补偿也没有赔偿金的,但是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但是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时效性。
单位和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1、单位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的。如果超过一年未签订合同,那么默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未签订劳动合同能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时间为入职后的一年内。劳动仲裁的受理也是有时效性的,在受理以前一年内的劳动争议。所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时间应该为入职后一年内与仲裁受理的前一年内的重合部分。
3、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⑻ 退休人员与聘用单位未签订劳务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退休人员和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为是无法建立劳动 关系的存在,但是应该约定上班时间专、工资待遇以及解除雇佣关系的流程等。如果单位没有告知员工,那么员工是可以随时要求离职。
因为员工达到退休年龄,是无法和单位建立劳动关属系的,一般情况下是需要签订就业协议,规定相关事项,如果没有签订协议规定口头约定也是可以的。有约定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可随意要求离职。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⑼ 单位聘用退休人员但不签订劳务合同是不是违法行为
违法的。这种叫做特殊的劳动关系,虽然这种情况单位不为你缴纳社会保险金,但是当你在这个单位发生工伤的时候,这个就是你的证据,用人单位必须履行他们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