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哪些情形应当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补税
补税是纳税人的义务。如果纳税人年度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的,且不符合国务院规定版豁免权汇算义务情形的(综合所得年度不超过12万元或者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均应当办理年度汇算补税。常见情形有: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
2.除工资薪金外,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
3.预扣预缴时扣除了不该扣除的项目,或者扣除金额超过规定标准,年度合并计税时因调减扣除额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4.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因扣缴义务人未依法申报收入并预扣预缴税款,需补充申报收入等。
㈡ 我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结束后发现申报错误,该怎么办
如果您已经申请退税并已进入国库办理环节,这时候要等国库办理结束之后再更正;如果您未申请退税或者已经申请但退税流程还在税务机关受理、审核等环节,您可以先取消退税申请之后更正申报。
㈢ 哪些情形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包括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但已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预缴税款时,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赠,以及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等情形。
二、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包括取得两处及以上综合所得,合并后适用税率提高导致已预缴税额小于年度应纳税额等情形。”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
㈣ 退休返聘人员劳务报酬用参加年终综合汇算吗
这个我不知道,你们那个年终综合会算是包括什么,不过这个返聘人员的劳务报酬是在人员工资里面的,这个看你们这个人员工资算不算综综合会算?
㈤ 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有二个公司收入其中一个不知道如何处理
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有多处收入的,你就要选择一处做代扣代缴的单位,然后进行个税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㈥ 哪些情形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请退税
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从充分保障纳税人权益的角度出发,只要纳税人专2019年度内已预缴税额高于属年度应纳税额,无论收入高低,无论退税额多少,纳税人都可以申请退税。常见情形有:
(1)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2019年度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
㈦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就是验营业执照吗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不是验营业执照,这是两回事儿,所得税汇算清缴是税务上的,验营业执照是工商。
㈧ 一年内在两家公司待过怎么计算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一年内在两家公司待过的你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选择其中一家为汇缴地。
提醒:如果是2019 年在 A 单位上班,2020 年 1 月跳槽至 B 单位,年度汇算应当向 A 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
政策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相关规定:
九、接受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
按照方便就近原则,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扣缴义务人在年度汇算期内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的,向扣缴义务人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以上回答内容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