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生育保险津贴到哪里去领,领取的标准是什么
到社保局领取。
生育津贴标准:
1、假期天数:
(1) 2012年的新劳动法规定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较之前90天产假增加了8天;
(2) 晚育假增加30天(新劳动法中未曾出现晚育假,地方出台的生育办法可能会增加此假期);
(3)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产假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2、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备注:生育津贴要在生小孩后,三个月内办理。
(1)潍坊市企业退休职工生育补贴政策扩展阅读:
生育津贴的作用
一、实行生育津贴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
妇女生育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她们为家庭传宗接代的同时,也为社会劳动力再生产付出了努力,应当得到社会的补偿。因此对妇女生育权益的保护,被大多数国家接受和给予政策上支持。世界上有135个国家通过立法保护妇女的生育的合法权益。
二、实行生育津贴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
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离开工作岗位,不能正常工作。国家通过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她们离开工作岗位期间享受有关待遇。其中包括生育津贴、医疗服务以及孕期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时,给予的特殊保护政策。在生活保障和健康保障两方面为孕妇的顺利分娩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实行生育津贴是提高人口素质的需要。
1、妇女生育体力消耗大,需要充分休息和补充营养。生育保险为她们提供了基本工资,使她们的生活水平没有因为离开工作岗位而降低,同时为她们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包括产期检查,围产期保健指导等,为胎儿的正常生长进行监测。
2、对于在妊娠期间患病或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妇女,做必要的检查。如发现畸形儿,可以及早中止妊娠。对于在孕期出现异常现象的妇女,进行重点保护和治疗。以达到保护胎儿正常生长,提高人口质量的作用。
B. 山东省退休职工独生子女补贴领多少
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困难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的一次性养老补助确实无力解决的,由同级人民政府统筹协调解决。
正常运转的企业,要依法落实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加发30%养老补助政策,经费从企业成本中列支。由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负责督促落实。进入破产、关闭程序的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由破产企业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序清偿,按规定发放。确实无力解决的,由同级人民政府统筹协调解决。
(2)潍坊市企业退休职工生育补贴政策扩展阅读:
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的相关要求规定:
1、各地要成立由财政、经济信息化、国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口计划生育等部门参加的困难企业认定工作小组,根据本地现有政策规定及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合理确定困难企业认定标准,每年组织一次困难企业认定。
2、从2010年开始,省级设立以奖代补资金,对工作落实到位的市和省财政直管县(市)给予奖励。
3、人口计划生育部门要做好独生子女父母资格审查和相关人员的一次性补助发放工作;经济信息化、国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政策。
C. 潍坊市退休职工独生子女有补贴吗
在退休时一次性领取。没有领快去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询问。
D. 潍坊市退休职工独生子女有补贴吗
有补贴。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夫妻,享受以下奖励或者扶助:
( 一 ) 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机关、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
企业职工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企业公益金中列支;其他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兑现,确有困难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 二 ) 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时按照省有关规定给予本人一次性退休补贴,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 三 ) 对农村年满六十周岁,符合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扶助。独生子女父母为城镇其他居民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给予奖励扶助。
(4)潍坊市企业退休职工生育补贴政策扩展阅读:
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间,依法享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在生育后三个月内应当持《出生医学证明》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进行生育登记,享受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生育登记实行首接负责制。
E. 关于落实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实施方案》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向来是就宽不就严,也就是说你可以比国家规定的发专的多一些,或者发放属的时候显示你们单位很有“人文关怀”气息。是否给职工发放要看这个职工去世后单位是否还继续给该同志家庭发放,其基本相关工资、福利、补助------简单的说就是这个同志今后是否跟本单位存在关系(要看合同)等。如果继续发放,那么独生子女奖励政策应该同样得到落实。如果按照合同,和单位的规定,在今后不再产生任何关系(比如有的单位一次性补助该职工家庭一笔安葬费,或达成其他私人协议的)那么只有该同志的伴侣单位或居住地户籍地街道办事处落实该奖励政策。(有单位的单位落实没单位的街道 社区 村落实)
F. 怎样领取生育津贴,如何领取生育补贴
要领取生抄育保险金需要满足三个条件:1、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社保,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用的月份不计算入内。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申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补贴的须当月有生育保险缴纳记录;2、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3、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国家基本国策,二胎也能领取。4、待遇申领时效:生育的次月15日起,方可受理申领,逾期超过六个月未及时申领者,不再受理。
G. 潍坊市男职工如何领取生育补助金
根据新政来策参加生育保险源,男职工也从中受益。如果其配偶没有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将会按照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据工作人员介绍,生育医疗费实行定额结算。其中,驻潍城、奎文两区的市属及中央、省属企业,生育医疗费定额标准为:剖宫产2500元;非剖宫产1000元。流产医疗费定额标准为:怀孕70天以内(含70天)流产的150元,71天至120天300元,121天以上400元。在定点的企业职工医院生育、流产的,按上述标准下浮10%。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流产的,报销生育、流产定额医疗费的70%,低于定额医疗费70%的,按实际发生额结算。各县市区可根据生育保险费收支及基金结余情况,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H. 2014山东省潍坊市退休职工独生子女费文件怎么取
你问计生办啊
I. 潍坊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我是潍坊市、 临朐一家公司员工。 请问报销流程、及事项
我正好也是刚生了孩子,收集了些资料,应该差不多,给你看看参考下,就是最后的定点医院可能有出入,你可以再咨询下哪些是定点医院(据说剖腹产定额2500,顺产定额1000)
审报生育流产待遇
生育的:女职工生育40天后,企业填写《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加盖企业公章,提供生育证原件、复印件,生育医疗费发票原件,产程记录或手术记录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一并报生育保险科。
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处理:生育期间发生疾病的,属并发症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按医疗保险规定执行。
配偶无工作单位的男职工领取生育补助金的:企业填写《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加盖企业公章,提供生育证原件、复印件,生育医疗费发票原件,产程记录或手术记录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户口所在地证明,一并报生育保险科。
二、生育待遇拨付
待遇拨付时间:于企业申报之次月20日后,企业社保专管人员到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28号生育保险窗口领取拨付单后,到29号财务结算窗口领取支票。
医疗费的报销比例:女职工在定点医院生育、流产的,按定额标准的100%报销;在定点企业医院生育的,按定额标准的90%报销;在非定点医院生育的,按定额标准的70%报销。
附:潍坊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名单(排名不分前后)
潍坊市人民医院 潍坊市市立医院
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 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
潍坊市中医院 帛方纺织医院
潍坊市妇幼保健院 潍坊华星医院
解放军第89医院
J. 潍坊市生育险报销多少钱
一般报销在来80%----90%之间如果不用源进口药一般都可以报包括产检你们当地的报销比例祥请我建议到医院去咨询一下就知道了或者拨打社保局的咨询电话也可以望采纳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